都市更新(簡稱都更)涉及多項法律與行政程序,若有心都更,實務上有不少需一一釐清的細節。(圖片來源:freepik)

都市更新(簡稱都更)涉及多項法律與行政程序,若有心都更,實務上有不少需一一釐清的細節。(圖片來源:freepik)


當家中的老房子出現牆壁滲漏、耐震不足,或是樓梯讓長輩難以行走時,「重建」成了地主們最關注的話題。但都市更新(簡稱都更)涉及多項法律與行政程序,到底怎樣的房子才可能符合都市更新條件?一定要與建商合建嗎?如果家中房子希望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實務上該怎麼做?

本文將以《都市更新條例》2019 年修正後之制度架構為核心,並綜合各地方政府最新自治條例與審議實務,整理一份都市更新實務導向的完整指南。

※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動,本文所提及之稅務、法律細節僅供參考,實務操作時務必以政府官方及銀行公告為準。

快速檢測:我家符合都更條件嗎?

都市更新並非僅以「房子老了」作為判斷依據。原則上,建築物須位於都市計畫區內,並經主管機關就屋齡、建築安全、環境條件與公共利益等面向進行整體評估。若尚未達都市更新審議門檻,但已有結構安全疑慮,亦可評估是否符合「危老重建」相關規定。

※延伸閱讀:危老重建vs都市更新懶人包:稅賦減免、容積獎勵,老屋翻身哪種最有利?

1. 法定屋齡與建築狀況條件

  • 屋齡與建築型式: 《都市更新條例》並未訂定全國一致的屋齡年限門檻。然而,在多數縣市的實務審查中,合法建築物屋齡達30年以上,常被視為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部分縣市對於木造、石造或其他非永久性構造之建築物,於年限認定上可能採取較低標準,實際仍須依地方政府規定與審議結果為準。
  • 具安全疑慮之建築物:若建築物經認定為海砂屋、輻射屋,或因地震、結構劣化而有公共安全疑慮,得依相關規定列為優先處理對象,並可能適用較簡化之更新程序或較低之同意比例,但仍須經主管機關正式認定。

2. 劃定範圍:更新地區與更新單元

都市更新須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並依劃定方式不同,區分為以下兩類:

  • 政府劃定更新地區: 由地方政府基於公共利益、都市機能改善或防災需求主動劃定之區域。此類案件在程序與同意門檻上,依法可適用較低標準,並視個案條件提供相應之容積獎勵或政策協助。
  •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自劃單元): 若政府尚未劃定更新地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各縣市對於基地規模、整合條件及環境指標均有不同規定。以台北市為例,實務上常以街廓內一定面積(例如約2,000 平方公尺)作為審議參考,但是否通過仍須依基地條件、整合率及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綜合判斷,並非單一硬性門檻。

3. 環境與安全指標(以部分縣市自劃審議原則為例)

除屋齡外,主管機關通常會就基地及建築現況進行綜合評估,常見審議指標包括但不限於:

  • 建築物無電梯,且停車空間未符合現行法定標準。 基地周邊巷道狹小,影響消防或救災動線(例如道路寬度未達一定標準)。 建築物耐震設計不符現行建築法規。 結構出現基礎下陷、樑柱劣化或其他公共安全疑慮。
  • 實務上並非以「符合幾項」作為唯一判斷標準,而是由主管機關依整體條件進行專業審議。

哪裡查?全國都更地圖與系統網址

如欲確認建築物是否已納入都市更新程序,或是否已有更新案件申請,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查詢已進入報核或審議程序之案件進度。若系統中尚無相關資料,僅代表目前尚未有人提出都市更新申請,並不影響日後依法提出申請之權利。

都市更新三大階段:從意願整合到權力分配

都市更新屬於長期且高度協調的開發程序,整體流程通常可分為以下三個主要法律階段:

第一階段:事業概要(初步共識構想)

劃定更新單元範圍,確認開發構想。

  • 同意門檻:原則上須取得更新單元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人數與面積均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但依2019年修法後規定,若申請人已取得符合法定比例之同意,並直接檢附完整事業計畫報核,得依規定免辦事業概要程序。

第二階段:事業計畫(核心審議階段)

明確規劃實施者身分、建築設計內容、容積獎勵申請及公共回饋事項,並進入主管機關實質審議。

  • 同意門檻(依劃定方式不同):
    •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與面積均須超過五分之四。
    • 政府劃定更新地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與面積均須超過四分之三。
    • 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如海砂屋、重大震損建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人數與面積均須超過二分之一。

專業補充: 若土地或建物同意面積比例達九成以上,依法律規定,主管機關得於審議時斟酌不受人數比例限制,但並非當然適用,仍須經審議認定。

第三階段:權利變換(價值分配)

針對更新前後之不動產價值進行評估,並依權利變換計畫辦理分配。

  • 估價方式:更新前及更新後之價值,原則上由3家具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辦理評估,估價師名單由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如無法達成共識,則依規定由主管機關指定。
  • 分配原則:以確保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於更新後所分配之權利價值與其原有權利相當為原則。實務上,所有權人得依核定之權利變換計畫及選配規則,參與樓層、戶別及車位之選配。

只能靠建商辦理嗎?3種都更方式實施比較

許多人將都市更新等同於「交由建商開發」,但實務上,都市更新依實施者不同,主要可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類型

實施者

優點

缺點

民辦都更

建設公司

建商出錢、專業代辦、地主不需負擔風險。

需與建商分房(分配比例較低)。

自辦都更

住戶自組更新會

100% 利潤回歸地主、分回坪數最多。

住戶需自籌資金、專業度要求高、整合難度極大。

公辦都更

政府或住都中心

具公信力、解決爭議速度快、不以營利為唯一目的。

基地需具備公益性或符合政府特定選址。

誘因不只換新房:都市更新稅賦優惠重點整理

為鼓勵都市更新,政府針對符合規定之案件,提供一定期間之稅賦減免措施,實際適用內容仍須依個案與地方政府公告為準:

  • 更新期間:符合規定之更新範圍內土地,得依地方政府核定情形,申請地價稅減免
  • 更新完成後:更新後一定期間內,房屋稅與地價稅可依規定減半徵收。部分縣市對於更新前原合法建築物之自然人所有權人,且於一定期間內未移轉者,得申請延長減半徵收年限,實際年數、申請方式及是否核准,仍須依各地方政府規定辦理。
  • 土地增值稅:採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者,於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得依法減徵百分之40。
  • 契稅:權利變換範圍內,依法取得之更新後建築物,得免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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