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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條例修正案有哪些獎勵或限制? 3大修正重點帶你一次看清!

立法院在20204月時拍板通過危老重建條例修正案,這次修正案哪些獎勵或是限制,是想申請危老重建的你要特別注意的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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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這次的危老條例修正案?修正的目的為何?

行政院內政部為了因應之前法規規定,即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但此規定將使得重建效益受限,或間接造成畸零地或地籍零碎、小面積建築物設計不易或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所以鬆綁合併鄰地規定

此外,之前危老條例規定,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10%容積獎勵,但獎勵將於民國1095月屆期,加上目前已核准的重建案,約有39.45%僅申請時程獎勵及危險建築獎勵。獎勵到期後民眾願意申請危老重建的意願可能會降低許多,因此為了繼續鼓勵民眾申請危老重建以及兼顧公平性問題,所以提出延長時程獎勵及逐年調降獎勵額度

最後根據內政部數據統計,目前申請危老重建案的面積,約超過半數都在400平方公尺以下,並且小面積建築案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因此為了引導鼓勵民眾擴大申請重建面積,提高重建效益,所以增訂規模獎勵。

接下來一起來了解此次修正案之修正重點:

  1. 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鼓勵擴大重建:刪除合併鄰地面積的限制,但新增規定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的部分,將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的規定,以符合公平性考量。

危老條例原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間接造成畸零地、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在這次修法後,該限制予以取消,但鄰地整併還是維持11最高1000平方公尺的範圍,可獲得容積獎勵;超過1000平方公尺部分,雖無容積獎勵,但仍適用房屋稅、地價稅得減半徵收優惠。

2.為加速促進民眾重建意願,時程獎勵減半逐年遞減:原最高可獲得10%的時程獎勵,自民國1095月起改為逐年遞減2%,施行的第4年為8%、第56%、第64%、第72%、第81%之方式遞減,並在20255月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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