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本報資料庫

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管會)正研擬一項重大變革,擬將美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申報週期,從現行的每季一次(以 10-Q 表格申報)改為半年一次(新設的 10-S 表格)。外媒《Cheddar》報導指出,這項調整可能從根本上改變投資者能獲取公司資訊的質量及時效性。

目前,美國上市公司每三個月需提交一份 10-Q 表(季報),並每年提交一份 10-K 表(年報)。若改為半年報制度,公司揭露重要資訊的時間間隔將大幅拉長。例如,若一家公司在 1 月 3 日得知將失去一份主要合約,依據新制,最晚可延至 8 月 5 日才需向公眾揭露此負面消息,資訊空窗期長達約七個月。相較之下,歐盟、英國和澳洲已實施半年報制度,但這些地區同時要求公司即時揭露所有重大資訊,僅有極少數例外;美國的現行規定則僅在公司先前已就該議題發言,或特定證管會表格要求時才需揭露。

此舉引發市場對資訊透明度的擔憂。專家分析,缺乏及時且強制性的資訊揭露,將導致投資者掌握的資訊品質下降,使得市場決策難以基於充分資訊,股價也可能無法精確反映公司的真實價值,進而增加詐欺及內線交易的風險。此外,更長的財報間隔也將導致公司外部董事更難以有效監督內部管理層。

儘管有觀點認為,將財報週期拉長能使管理層的重心從追求短期股價表現轉向長期業務的永續性,但美國證管會自身的分析數據顯示,改為半年報為公司帶來的成本節省微乎其微,平均每家發行人每年不到 20 萬美元。批評者認為,若美國證管會真正目標是鼓勵更多公司上市,更有效的方法應是限制目前過於寬鬆的私人募資規則,而非削弱已上市公司的資訊揭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