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自辦重劃區維護費制度化!議會三讀通過 工程經費提撥5%照顧公共設施
【M傳媒/綜合報導】
台南市自辦市地重劃區公共設施維護,正式建立經費分擔機制。
台南市議會14日三讀通過「台南市自辦市地重劃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未來自辦市地重劃區將由工程經費中提撥5%,作為公共設施管理維護經費,減輕重劃完成後長期由市庫負擔道路、人行道、滯洪池、遊具等設施維護的壓力。
過去維護靠市庫 累計已投入逾1.7億元
台南市地政局指出,過去自辦市地重劃區完成工程、公共設施移交各主管機關後,後續維護缺乏固定財源。
市府各機關迄今已投入超過1.7億元,用於相關重劃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包括遊具修繕、滯洪池、人行道及環境整理等。
隨著自辦重劃區增加,這類支出若持續完全由市庫負擔,長期也會成為地方財政壓力。
工程經費提撥5% 建立維護財源
這次自治條例的核心,就是建立制度化提撥機制。
市府規劃由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經費提撥5%,作為公共設施後續管理維護經費,讓重劃開發完成後,不只把設施「蓋出來」,也有相對穩定的財源維持使用品質。
台南市政府表示,這項制度主要是依審計機關意見,並參考其他縣市相關立法經驗研擬,希望兼顧公共設施品質與地方財政負擔。
遊具、滯洪池、人行道都是長期成本
自辦市地重劃通常會同步開闢道路、公園、人行道、排水與滯洪設施。
這些公共設施完成後,真正的成本才剛開始。
例如兒童遊具需要定期檢修,滯洪池需要清淤與環境維護,人行道還有除草、破損修繕及無障礙設施維護等需求。
市府指出,過去部分重劃區就曾面臨遊具破損、滯洪池維護經費不足及人行道雜草等問題,因此才進一步推動專法建立財源。
議會刪除第三條但書
自治條例14日在市議會大會審議時,也出現條文調整。
經現場動議,議會通過刪除草案第三條但書:
「但經自辦市地重劃區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不在此限」
刪除後,原本可能透過會員大會決議排除適用的彈性被拿掉,相關管理維護經費機制將依最終條文辦理。
從去年開始走法制作業 今年10月完成三讀
這項自治條例並非臨時提出。
市府去年11月曾舉辦3場公聽會蒐集意見,今年7月14日經市政會議通過,10月2日送交台南市議會審查,並於10月14日完成三讀程序。
後續施行日期,仍將依地方自治法規相關程序辦理。
M編觀察:
自辦市地重劃經常討論地主分回比例、土地增值與公共設施開闢,但道路、公園、人行道、排水與滯洪設施移交後,後續數十年的維護同樣需要成本。
台南5%提撥制度,核心就是把「開發完成」延伸到「後續維護」。
未來自辦重劃區的成本結構,也將從單純工程開發,進一步納入長期公共設施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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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南市地政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