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營所稅漏報注意!10月底前補繳加收1.725%利息 逾期國稅局直接核稅開單
【M傳媒/綜合報導】
公司老闆、財會人員注意!202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已於9月30日截止,尚未完成暫繳的企業,須把握10月31日前辦理補報補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逾期補繳將依規定加計利息,若超過期限仍未辦理,國稅局將依法核定暫繳稅額,直接開單通知繳納。
10月底前補繳 利息從10月1日開始算
依《所得稅法》第67條及第68條規定,採曆年制且依法須辦理暫繳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9月辦理營所稅暫繳。
今年申報期限已過,企業若在10月31日前完成補報及補繳,仍須自10月1日起至實際繳納日止,加計暫繳稅款利息。
115年度適用利率為2026年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並依實際逾期日數計算。
因此,企業越早完成補繳,累計利息越少。
超過10月31日 國稅局將直接核定稅額
臺北國稅局指出,企業若超過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暫繳,稽徵機關將原則上依前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的一半,核算應繳暫繳稅額。
除暫繳稅款外,還會加計一個月利息,並寄發核定通知書,要求營利事業於15日內繳納。
例如企業去年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為100萬元,按一般暫繳計算方式,今年暫繳稅額原則為50萬元。
若逾期未辦理而經國稅局核定,便可能須繳納50萬元暫繳稅款及依法計算的利息。
郵局不代收 可利用稅務入口網列印繳款書
國稅局表示,尚未完成暫繳的企業,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附條碼繳款書,也可向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索取。
取得繳款書後,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辦理繳納,郵局不提供此項代收服務。
企業應同時確認自身適用的申報方式及繳納資料,避免只有繳款卻漏掉依法應辦理的申報程序。
獨資、合夥及小規模營業人 依法有免暫繳規定
依《所得稅法》第69條,獨資、合夥組織、經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營利事業,免依一般暫繳規定辦理。
企業仍應依自身組織型態、稅務資格及適用規定,確認是否負有暫繳義務。
M編提醒|
營所稅暫繳主要是讓企業先預繳部分當年度所得稅,後續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再依法計算全年應納稅額及可扣抵的暫繳稅款。
對中小企業而言,暫繳期限除了涉及稅務遵循,也會影響短期資金安排。
尤其需要補繳的企業,越早完成程序,越能減少利息負擔,並避免由國稅局逕行核定稅額。
臺北國稅局提醒,尚未辦理115年度營所稅暫繳的企業,應把握10月31日以前完成補報補繳。
相關問題可洽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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