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一名網友發文求助,表示屋主稱有資金調度和居住的需求,希望成交後原PO可以「短期回租」給自己,讓他不知是否該同意。內行人認為此法風險大,不如改「延期交屋」較單純。有網友在論壇PTT的home-sale板上發文求教,表示自己近期有意買房,但看屋時,屋主提出希望「售後短期回租」的要求,稱需要先賣掉該棟房子,拿到款項,才有錢簽約買下一間房屋,因此和他商量,如果雙方成交,希望在交屋後能「短期回租」,並承諾「租約到期日可以明確界定(就是下一間房屋簽約完成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