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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財產是夫妻共同打拼的!」既然沒有子女,公婆早已過世,頂客族的太太當然可以繼承先生全部財產。但法律不是看陪伴多久。依民法繼承篇規定,在沒有子女、父母的情況下:配偶 1/2兄弟姊妹合計 1/2這一半,不需要感情好不好。只要法律在,他們就有權利,現實往往比條文更冷。兩位小叔在協議分割時寸步不讓,分走近 2000 萬的房屋。同時要求大嫂自行處理——遺產稅、規費、代書費,否則不簽字。太太心裡充滿委屈,但更清楚一件事:若拖下去,可能更糟。因為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