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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提供完整透明的不動產交易資訊,北市地政局以6月的實價登錄資訊結合住宅價格指數進行價量分析。6月全市的整體交易量較上月減少6.79%;而住宅價格指數也較上月下跌0.12%,季線與半年線則微幅上揚,漲幅均不超過1%,顯示北市中長期價格變動仍陷入膠著。 以建築型態案件區分,住宅大樓目前仍屬民眾購屋首選,交易量占整體交易比例的56.49%;而以行政區區分,則是北市中山區盤踞冠軍寶座,共162件,占全市17.11%,房價較高的大安區則是增幅最多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金融時報日前報導,位於印度金融中心孟買的一棟豪宅,由於身世顯赫,前身曾為美國領事館和印度貴族宅邸,近來被印度製藥大亨普納瓦拉以75億盧比(1.13億美元)買下,創下印度不動產交易史最高的住宅成交紀錄。 這棟以美國總統林肯命名的宅邸Lincoln House,占地5萬平方英尺,原作為美國駐孟買領事館用,更早期則為印度萬加內爾的貴族所有。然而因孟買少數富豪居住的豪宅價格,與倫敦、紐約等國際大城的房價不相上下,因此這起豪宅的交易,恐將...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鬆綁金七條有譜?為挽救我國今年淒涼的經濟成長率,行政院日前提出將檢討壽險業投資不動產收益率需達2.875%的門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會再觀察1~2個月或近二季的不動產交易量及價格,考慮是否下調2.875%的要求,若政策鬆綁,估計將可為國內商用不動產挹注逾千億元活水,進而帶動內需成長。 曾銘宗指出,金管會會檢討投資收益率門檻,主要是因房地合一新制確定,且利率短期間不可能大幅攀升,若壽險業者確有投資需求,可考慮下調,最慢年底...
政府打房,房價還沒明顯下跌,但已波及房地產業者;不少中小型建商財務出現狀況,面臨生存困境,房仲業更是最大的受害者,數以萬計的房仲從業人員因市場成交量萎縮,生計受到影響,造成一股「房仲怨」;面對房地產不景氣,房仲要如何突破困境,已經成為一門大學問。坊間有許多跟房仲業有關的書籍,大多對房仲持負面的看法,例如黑心房仲的告白、房仲不會告訴你的事、看清房仲的唬人招式、房仲話術大揭密、房屋仲介的真面目等等,內容多半將房仲人員形容的很不堪,什麼「...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內政部對大陸人民在台買房將實施新的規定,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集中度管制」,大陸人民於同棟大樓或同一社區取得總戶數以百分之十為上限。有人質疑政府的政策鬆綁,鼓勵大陸人來台炒房,但新規定看起來沒有變鬆反而更嚴,讓陸客在台投資不動產更綁手綁腳,目前在「五四三門檻」限制下,大陸人民不可能來台炒房。政府自二○○二年開放陸資購屋,當時設立「五四三門檻」(即貸款五成以下、陸客在台停留不能超過四個月、買房後三年內不能移轉),後來又陸續採行限制措施,二○...
齊先生辛苦存了多年的薪水與投資獲利,終於累積到成家的頭期款。透過仲介的介紹,在看屋過程與金額上都認為賣方誠意十足,決定買下新北一處中古屋。正當地政士準備進行雙方簽約時,賣方卻表示如果不使用價金履約保證,價格可以再低一點。經驗十足的地政士覺得疑點重重,便提醒齊先生可能產權或是賣方有問題,因為履保是以公正第三方角色保障價款,在交易過程中可以保障買賣雙方的金額。齊先生心裡警鈴大響,辛苦存的錢是無法承受任何一點意外的…。何謂價金履約保證?履保...
雖然台灣房仲業發展已經三、四十年了,但是嚴格說來並不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產業,不論是在制度面、在法規面、在實務面等都還有很多改善進步的空間,未來市場會如何發展呢?當然業者及從業人員都會非常關心,根據先進國家房仲業的發展以及台灣本土的產業走勢來看,未來台灣房仲業應該會有以下六個面向的發展大趨勢,值得大家及早因應及關注。一、房仲使用比率持續向上攀升 所謂房仲使用比率,是指民眾買賣透過房屋仲介業者的比例。隨著台灣都市化程度越來越高,家庭成員...
根據民法契約自由化的精神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契約版本,房屋買賣委託仲介業者銷售,不管是一般委託或是專任委託,都無不可,但都是屬於定型化契約的一種,皆受到《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的規範,消費者所得到的保障不會有差別。而專任約的私下成交罰則只是委託銷售規則的一小部分,還有更多屬於仲介的義務在其中,因此,專任約並非只是為了處罰而存在,而其更深的意義應在於信賴才專屬委託。因此,契約拘束力的存在,是契約的本質,不是因為專任約。因此...
買賣成交後,賣方覺得價格賣太低反悔不想賣,賣方的主張是當初仲介人員不斷向其遊說房市不好,需降價才有可能順利出售系爭房地,因此才不得已降價售出,但事後想想不對勁,認為是仲介故意誤導,所以不想賣了。但對買方而言,那是賣方跟仲介的事情,所以買方認為這是賣方違約,故起訴主張賣方應該賠償違約金。訴訟中賣方以「誤認不動產市場交易行情」為理由,依民法第88 條第1項有關錯誤之規定,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既然買賣契約被撤銷,自無違約問題。本案台北地方法院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