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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一共有:134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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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台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提供獎學金及實習

首例!台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提供獎學金及實習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即將成立滿17周年的台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於民國90年11月正式成立,當初成立的宗旨與目的除了要落實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同業交流之外,更重要的是建立現代化的不動產經紀人制度,讓客戶能夠藉由專業的不動產經紀人,更加了解建築行銷,促進業界的繁榮。另一方面,舉辦國外建築考察、國內個案觀摩,提供更多的房地產資訊,並扮演與公部門、主要媒體溝通的角色,進而讓台北市不動產代銷業邁入新的里程碑。 景氣回溫,房市前景看好,為了培養...

實價登錄修法草案 政院通過送立院

實價登錄修法草案 政院通過送立院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內政部提出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送至立法院審議,未來將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前提下,提供民眾更即時、透明、正確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規定,這次修正重點包含: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公開、增訂主管機關...

房仲借牌太猖獗 內政部發函宣導

房仲借牌太猖獗 內政部發函宣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遏止房仲人員借牌冒名執行業務的歪風,內政部日前發函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及各縣市政府機關,要求加強宣導,並查處該類違規情事,以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及保障交易者權益。違者將處6萬元以上、30萬以下的罰緩。 內政部指出,由於近來接獲不少民眾反映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借牌情事,導致房地交易重要文件,並非由不動產經紀人親自簽章,民眾消費權益欠缺保障,因此期盼房仲公會能加強宣導,查處相關違規情事。 按不動產仲...

北市房仲代銷大稽查 去年不合格達36家

北市房仲代銷大稽查 去年不合格達36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地政局11日公布去年全年北市房仲代銷業務查核結果,8項業務查核項目中,以「未揭示文件」、「未完成相關備查」兩項不合格情況最多。此外,包括甲桂林廣告、三一行銷、誠真廣告、永業行銷等業者,則未確實落實經紀人於重要文件簽章的項目。 北市地政局進一步表示,去年查核104家合法不動產經紀業者(其中36家業者違規),未揭示許可文件者共有28家,不合格率27%;未完成相關備查者則有18家,不合格率17%;至於經紀人未確實於重要文件執行簽...

海外代銷新法上路  國外買房更安心

海外代銷新法上路 國外買房更安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從事海外房地產經紀業者注意了!為維護交易秩序,內政部本周公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未來銷售海外不動產時,不僅得對「投資報酬率」、「X年回本」等廣告用詞更加小心,且行銷廣告還應加註警語,否則就可能遭罰。 據聯合報系報導指出,由於國內房市景氣不佳,不少民眾將資金轉投資海外房地產;因此內政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公告海外不動產業務規範,內容包括經紀業廣告應真實,不得有引人錯誤的表示、明列銷售...

臉書轉PO租售廣告 恐觸房仲條款!

臉書轉PO租售廣告 恐觸房仲條款!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媒體提醒民眾,若於臉書轉貼租屋或買賣房子資訊,並替人家分享或推薦,恐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最高將被裁罰30萬元。對此新北市地政局特別說明,轉PO租屋買賣資訊不一定構成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條的條件,仍需視轉貼者是否有居中連繫,或帶看房子等仲介業務行為而定。該局指出,依照現行規定,經營仲介業務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的公司或商業,繳交營業保證金並加入仲介公會,若有不符規定就經營的情形,將裁罰公司、商業負責人...

海外投資夯 內政部加強房仲查核

海外投資夯 內政部加強房仲查核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看準海外投資商機,近來房仲業者紛紛推出海外不動產銷售廣告及投資說明會,以各種誘因向民眾行銷。內政部呼籲,房仲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應確遵國內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充分消費資訊,將請地方政府加強辦理業務查核,違者最高可開罰2500萬,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指出,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仲介業務時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且因國人購買海外不動產多屬投資性質,金額龐大,加上各國...

巡禮~『新版』不動產說明書

巡禮~『新版』不動產說明書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房仲業未來發展大趨勢

房仲業未來發展大趨勢

雖然台灣房仲業發展已經三、四十年了,但是嚴格說來並不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產業,不論是在制度面、在法規面、在實務面等都還有很多改善進步的空間,未來市場會如何發展呢?當然業者及從業人員都會非常關心,根據先進國家房仲業的發展以及台灣本土的產業走勢來看,未來台灣房仲業應該會有以下六個面向的發展大趨勢,值得大家及早因應及關注。一、房仲使用比率持續向上攀升  所謂房仲使用比率,是指民眾買賣透過房屋仲介業者的比例。隨著台灣都市化程度越來越高,家庭成員...

未經許可 不可擅自仲介不動產

未經許可 不可擅自仲介不動產

日前有民眾因未經申請許可經營不動產經紀業務,於Facebook社群網站刊載介紹多筆特定不動產物件,並留有其個人資料作為聯絡窗口,遭台北市地政局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