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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內政部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今(1)日正式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內政部表示,將整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價格時,也能掌握建築物節能表現,不僅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也讓綠色永續建築的價值更容易被市場看見。 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本次修正附件「...
政府對「廣告不實」的查緝日趨嚴格,因此房仲業者在各大房屋平台刊登物件時,必須確保資訊的即時性與準確性。因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廣告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若廣告標示為「在售」但實際已成交,即構成「廣告不實」,可能違反該條規定。第29條進一步規定,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樂屋網特別規劃【可能已售出】功能,可減輕房仲在大量平台刊登後,可能發生的物件管理問題,幫助從業人員避免高額罰鍰,提高效率。...
房仲巨頭掀一條龍革命!跨足包租代管推跨品牌聯賣,傳統仲介的「資訊保護傘」破了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台灣房仲業正在經歷一場「物種進化」的關鍵時刻。 某大型房仲品牌日前宣布推出第三品牌,正式跨足包租代管領域,並同步推出面向全部房仲品牌開放的跨品牌聯賣平台,宣告台灣房仲業進入「買、租、管、售」一條龍服務的時代。這項布局表面上是業務擴張,骨子裡卻是對傳統房仲獲利模式與競爭壁壘的全面顛覆。當大型品牌開始用平台打破資訊不對稱、用管理服務...
小心你的房子被「偷走」!6大房產詐騙手法 VS 最強防詐9招 一次看懂 文/M傳媒 房產中心 M編. 隨著數位科技與AI技術的飛速發展,詐騙手段日益翻新,不動產因涉及金額龐大,已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 根據警政署統計,114年全般刑案中「詐欺」案件高達19.76萬件,占比32.14%,高居所有案類之冠。進入115年,單是1月份詐騙受理數即達1萬4,301件,財產損失金額更高達70億557.6萬元。台灣房屋集團首席副總裁周鶴鳴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高,更是詐騙集團覬覦的...
打詐全民運動 台灣房屋推「不動產防詐九招」 隨著數位科技與AI技術的飛速發展,詐騙手段日益翻新,不動產因涉及金額龐大,已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114年全般刑案中,「詐欺」案件高達19.76萬件,占比達32.14%,高居所有案類之冠 。進入115年,情況依然嚴峻,單是1月份的詐騙受理數即達1萬4,301件,財產損失金額更高達70億557.6萬元 。 台灣房屋集團首席副總裁周鶴鳴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高,更是詐騙集團覬覦的對象,詐欺已成為台...
房仲店頭8個月關156家!全台剩9145家創18個月新低,業者:這只是「初步反映」 文/M傳媒 房產中心 M編 房市冷,最先倒的不是建商,是房仲。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今年3月底全台不動產經紀業備查家數已降至9,145家,為近18個月以來的最低點,也是自去年8月以來連續第八個月下滑。短短八個月內,房仲店頭減少了156家。 中信房屋研展室表示:這很有可能只是這一波房市降溫的初步反映,未來恐怕持續下修。 一、從歷史高峰9,301家,一路跌到9,145家 不動產經紀業家...
房仲品牌推第三品牌!跨足租賃服務,目標一年百店、三年1500店 文/M傳媒 房產中心 M編 房市不景氣,住商機構卻看好租賃服務業的蓬勃發展,宣布推出第三品牌「安家地產」,鎖定租賃服務業者跨足房仲,目標一年擴至百店,未來三年住商機構三品牌達1,500店的規模。 同時,住商機構也推出面向全部房仲品牌聯賣的「全房聯」資訊流通大平台,讓房仲業正式進入「買、租、管、售」一條龍服務時代。 一、為什麼看好租賃服務業?台灣還有巨大成長空間 住商機構董事長...
文/林喬慧 受房市交易量萎縮影響,台灣房仲業面臨生存挑戰。住商機構董事長陳錫琮8日宣布,正式推出「全房聯」資訊流通大平台,開放全台房仲品牌跨體系聯賣,並跨足租賃領域成立第三品牌「安家地產」。此舉旨在透過「買、租、管、售」雙產業共構模式,打破長期存在的資訊壁壘,提升產業流通效率。 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截至2025年底,全國不動產經紀業許可家數已達10,236家,但對照去年買賣移轉棟數26.1萬宅,平均每家業者年成交量僅26宅。為突破經營瓶頸,住商機構...
買房不怕買到海砂屋!新版成屋契約4月上路,三項關鍵資訊強制揭露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買房最怕踩到什麼雷?海砂屋、高地社區沒水用、太陽能板維護責任不清?這些讓購屋族頭痛的問題,從今年4月1日起將有解! 行政院核定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制將於115年4月1日正式生效。未來成屋買賣時,賣方對於海砂屋檢測標準、加壓供水設備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資訊,都負有明確揭露義務。 三大修正重點一次看 一、...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如果屋主就是房仲!「球員兼裁判」你可以接受嗎? 「屋主本人是房仲,但帶看的是他的同事。」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合法,但在交易公平性上,可能有問題。 簡單說,這就是典型的「球員兼裁判」自己賣自己的房子,還用仲介身份掌握所有資訊,而你這個買方,從一開始就站在一個不公平的起跑點上。 一、合法,但不代表公平 法律上,他沒有違法,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來看,房仲本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