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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交易資訊不對稱是房地市場的其中一項特點。交易安全面而言,交易雙方買賣的物件標的假設是涉及到「凶宅」又沒有事前告知情況時,法律上如何釐清買、賣雙方,及房屋仲介業者等3方之間的責任歸屬,是一項重要問題。但是,觀察近來趨勢越來越多的隱匿凶宅資訊,除了構成民事賠償責任外,故意隱匿凶宅資訊售屋成立刑事詐欺罪,不可不慎。問題是,甚麼才叫做『凶宅』?作者曾撰文把仲介實務上常見的4種「凶宅」案例類型,並類型化為2個法律責任(刑事詐欺與民事賠償),3種問...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北市地政局日前與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舉辦「台北不動產論壇」,會中台北大學教授彭建文指出,目前台灣房市存在著四高一低─即『高房價、高自有、高空屋、高風險與低品質』五大問題,應透過都更、公宅、健全租買選擇、稅制改革及產業金融管理等面向解決;不動產仲介公會理事長王應傑也建議,應輔助年輕人購屋,並建立首次購屋連帶保證機制,及健全稅制。 地政局長李得全指出,未來政府的施政重點應以「調控房市、照顧弱勢」為目標,也就是將買不...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媒體提醒民眾,若於臉書轉貼租屋或買賣房子資訊,並替人家分享或推薦,恐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最高將被裁罰30萬元。對此新北市地政局特別說明,轉PO租屋買賣資訊不一定構成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條的條件,仍需視轉貼者是否有居中連繫,或帶看房子等仲介業務行為而定。該局指出,依照現行規定,經營仲介業務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的公司或商業,繳交營業保證金並加入仲介公會,若有不符規定就經營的情形,將裁罰公司、商業負責人...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看準海外投資商機,近來房仲業者紛紛推出海外不動產銷售廣告及投資說明會,以各種誘因向民眾行銷。內政部呼籲,房仲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應確遵國內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充分消費資訊,將請地方政府加強辦理業務查核,違者最高可開罰2500萬,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指出,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仲介業務時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且因國人購買海外不動產多屬投資性質,金額龐大,加上各國...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雖然台灣房仲業發展已經三、四十年了,但是嚴格說來並不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產業,不論是在制度面、在法規面、在實務面等都還有很多改善進步的空間,未來市場會如何發展呢?當然業者及從業人員都會非常關心,根據先進國家房仲業的發展以及台灣本土的產業走勢來看,未來台灣房仲業應該會有以下六個面向的發展大趨勢,值得大家及早因應及關注。一、房仲使用比率持續向上攀升 所謂房仲使用比率,是指民眾買賣透過房屋仲介業者的比例。隨著台灣都市化程度越來越高,家庭成員...
房地產名師、智庫雲端(房市出版)發行人,同時也是專欄名家,范世華。近日再次發行他的房市新版著作《房市房事-搞懂人生財富最大條的事》, 這次他重新集結房地產的專業內容,增修長銷實用的房市著作,由房地產的基礎知識到進階智慧,整理出逾十萬字更完整的內容,讓讀者真正可以一本就能徹底通曉房市的全貌。節錄書中其中個小章節【房地產市場的組成要素】,讀者從簡單圖示即可清楚了解買賣房屋的市場要件和相互的關聯了~(同時也可看出本書所概括的完整性相當豐富)&...
日前有民眾因未經申請許可經營不動產經紀業務,於Facebook社群網站刊載介紹多筆特定不動產物件,並留有其個人資料作為聯絡窗口,遭台北市地政局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到二○一四年十一月止,房仲業登錄經紀營業員達到四萬四百一十五人,高居規模第二大的連鎖服務業。房仲業店家密集度力拚超商,但服務品質與誠信度卻備受考驗。在房地產消費糾紛中,有六成的消費糾紛來源是房仲業;因此,當你想要買賣房屋時,慎選房仲業者非常重要。 全省房仲業多達六千二百多家,各地精華商圈各大品牌仲介業積極進駐,新興重劃區也提早卡位搶客。這麼多的房仲人員難免會良莠不齊,媒體報導的仲介隱瞞重要資訊、未確認屋狀導致漏水問題...
張金鶚開了房屋管理的第一槍了,一直頗令人耽心的新副市長,在面對棘手的都更案時如何獨撐大局?在上任一個月以來先祭出的是管理措施,倒不失好方法,至於都更的繁複問題恐怕也不是短時間可以看到有效的成果。張金鶚提出的房屋管理措施是從已實行八個月的實價登錄著手,他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在發布房市銷售、價格、行為等資訊時,必須附上資料來源,不能信口開「價」,否則將依公平交易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處分,預計最快5月底公告實施。據悉張金鶚上月就任後,立即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