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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寬限期正在消失?72-2 條排除新青安之後的新現實 2025 年 9 月,行政院正式拍板將新青安貸款排除在《銀行法》第 72-2 條的 30% 不動產放款上限之外。 這個政策調整,等於幫銀行在房貸額度上開了一道新的出口,讓青年首購的案件不再擠壓銀行的法定額度空間。 照理說,額度鬆了,銀行應該更願意給條件。但很多人實際送件後發現,新青安的 5 年寬限期越來越難拿滿,一般房貸的 3 年寬限期也在縮水。額度問題解決了,寬限期卻還是拿不到,問題出在哪? 一、額...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2026馬年新春三部曲-1 駿馬迎春第一步:年前產權大掃除,為家業卸重擔、穩根基 各位親愛的讀者朋友,大家好!農曆新年的腳步越來越近了,我是情情。2026丙午馬年即將到來,這正是我們為家庭資產進行「除舊佈新」的最佳時機! 就像細心的主人會為駿馬梳理毛髮、檢查鞍具一樣,讓我們一起為您珍視的「家業」,進行一次全面的年終健康檢查,確保來年能夠輕裝上陣、穩步前行。 第一站:快馬加鞭,行政流程從容規劃 雖然各政府機關在春節期...
文/魏敬軒 信用緊箍未解房市留校察看 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目前房價修正幅度尚未達到政策預期。 在第七波信用管制下,房市交易量明顯萎縮,央行於去年第四季理監事會議仍按兵不動,利率與選擇性信用管制全面維持現狀。股市高檔、資金動能充沛,央行顧慮鬆綁引發熱錢回流房市,造成報復性反彈。另針對銀行不動產貸款總量,自2026年起,改由銀行內部控管,不過仍需按月向央行報送相關資料。央行透過嚴控貸款成數,持續擠壓投資與庫存,逼迫市場回歸自住與基本面,...
土方卡關效應發酵 房市走向兩極化 專家點名三類物件最抗壓 近來營建業頻傳工地停擺、推案延後,「土方之亂」成為市場熱議焦點,也讓不少購屋族對房市走向產生疑慮。住商不動產八德站前加盟店、昱興土地開發店東劉凱瑞指出,這波土方亂象並非單一工程問題,而是政策上路後配套尚未到位,導致整體營建體系出現結構性卡關。短期內雖尚未明顯推升房價,卻已悄然改變建商推案節奏與購屋民眾的風險認知,房市結構正逐步走向「不齊跌、不齊漲」的分化格局。 劉...
農曆年前搬新家必看!掌握自住稅率與售屋節稅攻略,別讓荷包「漏水」 【M傳媒房產中心】 農曆年前搬新家,除了忙著除舊布新,還有一件與未來幾年荷包息息相關的關鍵任務:為新家申請正確的自住稅率。 許多民眾誤以為把戶籍遷入就萬事大吉,但事實上,如果資格不符,不僅每年房屋稅、地價稅可能多繳數倍,未來出售房屋時的房地合一稅也可能多繳大筆稅金。 一、先搞清楚:持有稅與出售稅,完全不同 台灣的不動產稅制中,「持有期間的節稅」與「未來出售房屋的節稅...
馬年買房怎麼不踩雷?日盈小編整理「三個好時機、兩個別衝動」 日盈不動產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馬上有錢房市特別企劃-2 馬年到了,最近私訊小編的人特別多,大家都在問:「現在能不能買房?一進場會不會就套牢?」其實買房不是靠直覺,也不是跟風,而是要看節奏。 市場有機會,也有風險,重點在於你什麼時候進場、怎麼談價、用什麼心態。 先說好消息,馬年不是沒有機會,只是更考驗耐心。 第一個好時機通常出現在農曆年前後。這段時間市場氣氛比較淡,看屋...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透天厝省稅秘訣大公開:戶籍遷入就沒事?關鍵在「分層計算」! 大家好,我是嚴意情。最近一位客戶王先生拿著稅單跑來問我,他實在搞不懂:「嚴代書啊,我全家人戶籍都設在這棟四層透天了,為什麼一樓租給人家開飲料店的樓層,稅率不能跟樓上一樣用1.2%的自住優惠,反而要繳更高?」 這個問題啊,可以說是很多透天厝屋主最常搞混的迷思:以為「整棟設籍」等於「整棟免稅」,但其實完全不是這樣! 這裡面有個最重要的課稅鐵則,在新舊稅...
102歲婚姻財產風波:看護爭權?子女過界?網友戰翻... 【M傳媒房產中心】 102歲王姓人瑞與長期照護他的看護結婚,子女竟闖進醫院「搶人」,這則新聞在社群引爆熱議。網友兩派分明:有人怒批看護「圖財害老」,有人質疑子女「控制父母,違背自主」。這場家庭爭議,不只是情感衝突,更觸及道德倫理與法律界線。 先說看護。長年照護高齡者辛苦不易,但婚姻登記與大量不動產移轉,看似合法,卻引發倫理質疑。102歲高齡長者的心智是否足以理解婚姻及財產意涵?這些...
別被示意圖騙了!買預售屋沒拿到「尺寸圖」,你的權利在哪? 【M傳媒房產中心】 走進預售屋接待中心,代銷人員總是指著漂亮的「家具配置圖」,熱情描述未來家的美好樣貌。可問題是,圖上完全沒有標尺寸。當你想知道主臥能不能放下雙人床和衣櫃時,往往得不到答案。這已經成為很多買家最常遇到的困擾。 很多人以為:「反正法規沒寫明尺寸,這示意圖也只能先看著。」其實,你的權利可不只這樣。 1 法律觀點:模糊圖雖不違法,但踩到紅線 建商提供的家...
別誤踩法律地雷!一張「借屋切結書」,真能讓賣家不負責? 【M傳媒房產中心】 買房賣房是大事,但糾紛更惱人!最近有位朋友遇到棘手狀況:他把房子賣了,簽約後讓買家先搬進去住(也就是「借屋裝修入住」)。 結果現在房子漏水,建商說保固一年已過,前屋主也聯絡不上。 他心想,當初簽約時明明有一條「自借屋日起,屋況概由買方自負保固責任」的條款,買家也簽了名,這下總該沒自己的事了吧? 沒想到,買家和房仲還是找上門來,主張他有「瑕疵擔保責任」,得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