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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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今(2022)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將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3項及第40條規定,辦理原視為農地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是否繼續作農業使用的清查作業。 土地不被課徵土增稅 需保農業用途 宜蘭縣財稅局新聞提及,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規定,農業用地經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其為何時變更,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以下2種情形,「依法應完成的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