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即將到來的開學季,為租屋旺季。許多至外地求學的大學生若未抽到宿舍,往往會選擇於校外租屋。城發局提醒,學生在考量租屋地點周邊生活機能同時,也應確認房屋是否位於都市計畫的工業區,以保障自身權益。 該局指出,學生可透過下列方式保障自身權益:1、確認房屋座落區位與周邊環境。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工業區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學生租屋前可先參考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網站建置的各都市計畫區工業區分布示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3」土地開發案,將於近期啟動招商,全案投資規模預估超過265億,可創造4千個就業機會。高雄市都市發展局指出,目前已有多家業者領標。都發局長林裕益表示,特貿3為高雄港區少數可作「住宅、商業使用」的土地,極具發展潛力,堪稱鑽石黃金地段,於今年8月15日公告招商後,已接獲多家企業詢問、領標。 都發局說明,特貿3位於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核心,附近有輕軌、捷運,緊鄰高雄展覽館、市立圖書館總館、高軟科技園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於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才發現其房屋及土地是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但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表示,民眾普遍認為房屋及土地實際上作自用住宅使用,即可適用地價稅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其實不然,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須經申請且核准後才得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此外,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針對原有住宅提供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最高可補助216萬元,鼓勵集合住宅針對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昇降設備等,增設無障礙設施,讓身障、高齡、孕婦、娃娃車、菜籃車等出入更便利,申請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住宅處表示,建築物於2012年11月30 日《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領有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灣地震頻繁,除了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持續修正改良外,高雄市工務局亦積極爭取內政部今年度的建築物階段性補強經費,總額達6,600萬元,每棟最高補助金額220萬元,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截止。 工務局表示,今年度除了延續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補助外,還增加建築物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實施計畫,補助對象為建築物非單一所有、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供作集合住宅使用占比例達二分之一,且經評估報告書結果表示危險度總分大於30分的高雄市私...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昨日(7月11日)審議通過「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有關大直生活圈計畫內容。其中,大彎北段違規住宅議題,市府經多次與居民、民意代表、業界代表與專家溝通後,提出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規定及配套回饋金機制,經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關於大彎北段地區現存違規住宅處理及住宅使用放寬,該次會議審議通過重點為全區(包含商業區、娛樂區)有條件放寬住宅使用,非限於既有違規住宅。該通檢計畫案公開展覽(2018年10月1日)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上台北市財政局於日前公告標租「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18號14樓等93戶房地、93個汽車停車位」及「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55號20樓等115戶房地、115個汽車停車位」等二案,上開標的為都市更新案分回的台北市政府所有房地,鄰近新北市中和區捷運景安站,區位良好、交通便利,周遭生活機能佳。該案標的限作住宅使用,現況點交房屋,以整批辦理包租,得轉租。 台北市財政局表示,該案租金計收採收取「固定租金」與「變動租金」方式,廠商未出租或使用前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為協助興辦社會住宅,於日前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訂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是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之社會住宅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適用促參法租稅優惠,以吸引民間投資。 財政部表示,促參法所稱的重大公共建設指性質重要且須為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共建設,投資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民間機構得享有促參法規定「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因繼承取得、配偶贈與、親屬間贈與移轉取得之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房屋使用情形沒有改變,新所有權人繼續作自用住宅使用,仍須重新提出申請,才能享受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常有民眾誤認為親屬間的自用住宅用地移轉過戶後,使用情形未改變,即可繼續沿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而未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經移轉後,所有權人已改變,原核准之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亦隨之改變,所以新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期擬修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鬆綁,針對第3、4種住宅區,建物只要臨接6米以上道路,且整棟建物內無住宅使用,即可設置辦公室或是事務所,許多業者可望就地合法,也變相增強住宅區商業強度。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該草案待市政會議通過後,最快於今年10月上路。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指出,台北市都市計畫、土管嚴格,因此衍生出一些住商混合的違規情況,尊重民眾意見與想法,並不反對慢慢放寬限制。 依照台北市目前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