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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在買房時,常見的考量要素包括房價、格局、屋齡等,但少有民眾在擬定購屋決策時,將房屋稅賦也納入考量。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額是由房屋現值乘上稅率計算所得,而房屋現值則是由房屋的建造材料、折舊及街路等級調整稅率等項目所決定,民眾在購買房屋時,若遇到條件相仿的物件,可將兩者的房屋稅差異一併納入考量。 社區樓層高度 決定房屋現值高低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若兩間房屋條件相仿,則總樓層數較多的建物,所核定的房屋現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價持續走高,使不少預算有限的購屋民眾轉鎖定法拍市場,期望能撿到便宜。不過,民眾經法拍取得的房屋、土地,可能會在完成過戶後,才發現該筆房地有欠繳房屋稅或地價稅的情形;若碰到此情況,欠稅該由誰繳清? 桃園市稅務局指出,一般土地、建物買賣,在辦理移轉時,需經稅務機關查無欠稅後,才得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但若是經法院拍賣取得的房屋、土地,因未經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儘管有未繳清的房屋稅、地價稅,仍可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許多換屋族為減輕買房負擔,會使用「重購退稅」方式節省土增稅。彰化縣稅務局表示,凡是經稽徵機關核定得以重購退稅者,在房屋買入後,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的5年內,不能再次移轉該房屋。不過,若該筆房地是因繼承而移轉,則不受此規範限制。 依據「重購退稅」相關規定,民眾在買賣自用住宅用地時,不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符合出售及購入新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以及土地面積及戶籍登記等條件,且兩筆交易時間在2年以內,即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民間推動危老重建,日前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審查辦法》,明訂經審核通過的危老重建案件,可向台中市政府申請稅賦減免優惠,期能藉此提高民間進行危老重建的意願。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符合資格的危老重建案件,可享有下列3項稅賦優惠: 一、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可免徵地價稅。 二、建物完成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徵收2年。 三、重建前建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該名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政府為配合中央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計畫,辦理台南高鐵站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作業,通檢重點包含擬定機關調整、公共設施調整、配合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進行公用事業用地變更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檢討等議題。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該案已於近日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續將由南市府接續辦理計畫圖書修訂、核定及公告發布實施作業,爭取如期如質完成通盤檢討作業。 變更土地使用分區 增加產專用地 台南市都發局長莊德...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因應竹北市高鐵特定區人口快速成長,新竹縣政府斥資約13.2億元,在特區內文小一預定地興建嘉豐國小校舍暨地下停車場,其中一期校舍將於今(2022)年8月完工、9月迎接新生,預計該學年度將招收10班、合計290名的一年級新生,紓解當地就學需求。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嘉豐國小規劃興建8棟校舍與學習場館,目前一期校舍已完成結構體工程,接著將進行室內裝修及外飾作業,預計今年8月15日取得部分使用執照,全案目前興建進度超前,應可如期如質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政府配供貧民居住的房屋,可免徵房屋稅。此外,若屋主為低收入戶,同樣可享有免徵房屋稅優惠。據財政部函釋,為減輕國內貧民及低收入戶的經濟壓力,無論是貧民或低收入戶持有的自住用住宅,均可比照上述《房屋稅條例》規定,免徵房屋稅。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屬低收入戶的納稅人,若想免徵房屋稅,應檢具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務負擔。不過,該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地政局為加速都更進行,近日於官網上推出「都更小幫手」系統,提供「屋齡資訊統計」與「都更範圍模擬」2大功能,民眾只需輸入欲查詢的區域或所在位置,即可得知當地屋齡分布概況與都更同意門檻比例等資料,讓都更資訊更公開透明。 新北市地政局指出,「都更小幫手」以地政大數據為基礎,可有效提供新北市內建物屋齡、產權、都更同意比例度等資訊,期能透過與城鄉局、都更單位攜手合作,解決民眾對於都更的疑問。 洞悉產權歸屬 加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為減輕弱勢及青年租屋負擔,辦理租金補貼措施,將於今(2022)年2月14日至2月25日開放受理2021年度第2階段租金補貼申請,供具租金補貼需求、且錯過第1階段補貼的民眾申請。營建署表示,考量疫情嚴峻,本次申請將以線上或郵寄方式辦理,不開放臨櫃申請。 由中央配合地方政府辦理的租金補貼,1年分為2階段辦理,其中2021年第1階段租金補貼已於去年8月截止受理;本次接續辦理的第2階段,計畫戶數共有2萬戶,獲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每戶每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會近日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草案,將既有建築物的「構造」安全納入應改善項目,若建物構造不符合現行規定,經耐震評估後認定須進行改善者,未來將由主管機關強制要求改善及補強。 內政部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於199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照的旅館、醫院、百貨公司、學校、商場、量販店等特定用途建物,只要樓地板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為單一所有權者,均應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