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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婚姻是感情的延續,但也有人擔心醞釀奪產風暴,根據「賣厝阿明」分享案例,有網友詢問是否該接受「預告登記」,但他認為一旦簽署,恐怕比簽婚前協議狠100倍! 「賣厝阿明」在其經營的M傳媒撰文指出,最近接到一位太太求助,對方透露名下房子被老公要求辦「預告登記」,表面上的理由是要給安全感,「但你知道嗎?這張紙在業內被稱為『婚姻原子彈』」同時不忘強調「預告登記的『甜蜜陷阱』根本是糖衣毒藥!」 他表示,當房產被預告登記,就像把房子裝上遙控炸...
文/王奕淳 為避免「地面師」以詐術成功騙取民眾的不動產,內政部自去(2024)年11月起推動地政強化審查與攔阻機制,截至今年2月,已分別在雙北、新竹及彰化等地區,攔阻10起疑似不動產詐騙案件,避免超過8,000萬元財產損失。 所謂地面師,是指利用專業知識及話術,詐騙民眾以取得土地或房產的不法分子,在國內多以投資名義,誘使不動產抵押借款,並投入高風險或虛假的投資標的,最終導致財務損失甚至失去房產。 高風險案件延長受理時限 內政部對此表示,...
不動產詐騙案層出不窮,不管是假遺囑、假債權、假投資設定抵押權等,由於都須到地政事務所登記,讓有些地政士也捲入其中成為「地面師」,讓正派的地政執業人員蒙陰影。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客戶遭詐騙案例,提醒民眾切記印鑑證明、印鑑章不離身,所有登記辦理的事物都親自跑一趟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才能遠離詐騙。 所謂的「地面師」一詞來自日本,行為利用偽造文件和身份冒充他人、以騙取土地、房產等不動產為目的的詐騙者。鄭文在指出,近來不動產詐騙...
購屋程序繁瑣經常需要委託代書,近期有民眾自稱,加總潤筆費、代書費就要價高達4萬元,如何估算費用成為課題;根據專家介紹,代書費包含簽約費、代辦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登記、實價登錄等項目,加總費用落在1.2~4萬元,但從報價來看很合理,可能是預收費用多退少補,加上民眾首購缺乏經驗,才會認為報價偏高。針對民眾的疑慮,某地政事務資深所地政士分析,依照中南部行情,如果是一筆土地、僅一名所有權人轉移給另一人,加總潤筆等相關費用只要1萬多元,北台灣行情也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先前發布最新解釋函令,因遺囑信託生效時及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為委託人的繼承人且為其配偶或子女,該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不違背該信託目的,信託關係消滅後,信託財產的歸屬權利人為受益人,該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如符合相關規定者准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財稅局說明,信託的房地原則並無規定准予適用自住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委託人與受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地政士反映自益信託房屋經委託人及受託人同意終止信託,並訂約出售房屋與第三人,為辦理連件登記需要,稅務機關可同時受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及契稅申報嗎? 為提供便民服務,縮短民眾辦理時間,竹縣稅務局彙整全國各縣市稽徵機關意見後,並經陳報財政部核釋,以自有房屋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原房屋所有權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自益信託),嗣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終止信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都市更新條例於今年1月30日公告修正,為使民眾瞭解都市更新法令與政策推動方向及都市更新實務執行時面對的權利變換估價與審議等問題,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辦理「台北市都市再生學苑:2019年都市更新重建系列講座」,首場講座訂於今年4月17日下午2點30分於台北市體育局體育行政大樓3F視聽教室,由營建署都市更新組林技正兼任科長佑璘主講,講題為「都市更新條例與相關子法修訂要點(1)」。 更新處表示,台北市自去年起成立「台北市都市再生學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加速高鐵台南車站特定區的發展並滿足「大台南會展中心」、「中研院南部院區」、「綠能科技聯合研究中心」及「綠能科技示範場域」營運後的住宿與餐飲需求,交通部鐵道局特辦理「高鐵台南車站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附條件開發案」。 該開發案預計將興建具有規模150間以上房間及設有大型宴會場地的旅館與相關設施。該案自繳清土地價款後,將核給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由得標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預告登記及信託登記,以確保該案的開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公告,前全球一動董事長何薇玲丈夫石克強名下知名豪宅「元大栢悅」頂樓戶將法拍,一拍底價5億660萬元,扣除車位後,每坪底價315萬元,創豪宅法拍底價新高,根據法院裁定書,聲請法拍為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 潤泰集團旗下的潤泰全球是在2012年入主全球一動,何薇玲與夫婿同年向尹借款1.8億元,雙方原是合夥關係,卻因投資WiMAX賠錢。 根據法院公告,元大栢悅豪宅原在何薇玲名下,何薇玲在2015年5月將豪宅贈與石克強,石克強於201...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有民眾向屏東市稅務局詢問,如已辦理自益信託登記的土地,其受託人是否可將該土地贈與他人?稅務局表示,受託人以自身名義訂定贈與契約,應先向地政機關洽詢,以避免事後糾紛。 該局指出,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受託人須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經由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取得的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因此單純的拋棄或捐贈,由於仍未能取得任何對價,所以難以認定為受益人的利益所為行為。 該局強調,受託人欲以「受託人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