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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想當買房出租當投資,但當房東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有網友表示有100萬存款,有意買間總價約500萬的新北市老公寓出租,內行人卻急勸阻,認為她想得太天真。 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自己今年28歲,以往只是單純的存錢,沒有做其他投資,終於存到了100萬後,開始考慮買房投資,並表示自己想每新北市總價500萬以下的老公寓,整理之後再出租。她坦言,自己並沒有投資頭腦,也不懂玩股票,因此只懂得用單純的「笨方法」理財,也請網友們給她一些建議。...
大洋塑膠中和土地開發案可謂峰迴路轉!今年4月與冠德建設解除8年前簽的合建契約,沒想到年底即喜迎新合作對象,是緊鄰該地旁「華隆紡織廠開發案」的馥華集團,將合併總計逾1.8萬坪的基地共同開發,專家認為在規模更能發揮下,「未來保證會創新高價」。新北市中和區「大洋舊廠」於2012年由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原土地面積1萬5730坪,扣除37%捐地後,實際開發面積為9912坪,已完成重劃作業。2015年與冠德建設攜手合建計劃,開發規模達百億元之譜,將打造商辦大樓、環球...
力晶集團創辦人黃崇仁買房不手軟!繼「文華苑」、「華固名鑄」、「台北時代廣場」後,黃崇仁又一口氣砸1.3億元,買下中正區屋齡僅3年的「宏璟帝璟苑」,算一算他目前已曝光的房產,總市值就高達15億元。 黃崇仁這次改買西區豪宅,「宏璟帝璟苑」位於中正區延平南路上,屋齡僅3年,謄本資料顯示力晶科技與其隸屬集團智豐科技,購置17樓2戶,而實價揭露為2022年交易,總價分別為6760萬元、6550萬元,合計砸下逾1.3億元,單價則各為96.3萬元、103.6萬元,坪數是77.4坪、6...
A20興和特區,地段位置及未來展望成就亮點重劃區。 北台灣新興重劃區勢頭正盛!位居青埔與中壢雙城樞紐帶的中壢A20興和特區,被視為青埔下一站,區內有已通車的捷運A20站,預計2025年完工的中豐交流道,也將讓當地聯外交通更加便利,並可享有市區成熟的生活機能。 多重優勢讓中壢A20興和特區的發展備受期待,吸引指標建商宏普建設布局。事實上,深耕建築35年的上市建商宏普建設,購地眼光精準,不僅見證了青埔特區的成功,日前在北市一級房市戰區北士科推出的「...
疫後復甦加上俄烏戰爭困局,政府打炒房力道一波接一波未見消停,根據主計總處公布資料,2023年4月份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來到109.60再創新高,全球原物料價格一路上揚,國內缺工缺料上演搶工潮。從土地開發成本到營建成本雙雙居高不下,反應在銷售價格上,建案價格難降。首當其衝就是中小型建商,面對這一波波的時局影響下,必然是雪上加霜,預料財務體質不良的中小型建商,恐陸續掀起一波倒閉潮,選擇大品牌、有口碑的建商成為相對關鍵因素,讓你更容易買到好宅,大通膨時...
父母送房給子女,也要考慮子女未來出售的交易所得稅!財政部中區稅局指出,贈與不動產應繳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計算不同,兩種稅都要考量,以免節省贈與稅,反而須繳納更多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舉例說明,一名父親想贈送房地給子女,現值加上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00萬元,市價大約1000萬元,考慮是要直接給子女現金,讓他們去買房,還是把買下房子再贈送,哪一種方更省稅? 試算可以發現,給子女1000萬元現金,以及贈送現值300萬元的房地給子女,...
文/台灣不動產物業人力資源協會理事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不動產估價師學分班主任 曾文龍 32年來,政府每月都有公布「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統計表,買了房子需要辦理產權登記,《土地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這一條是談到土地登記之公信力。有登記則有「絕對效力」,因此這個統計表是非常具有公信力的。 今年政府拚命打房,房價有打下來嗎?很多人立刻搖頭說沒有。但是因為建方看到狀況不對,銀行也緊縮建商的銀根,因此也減少推出建案。...
後疫情時代引領工作新趨勢,打造全新商業格局 後疫情時代世界面臨變局,企業重新思考經營模式,疫情不僅改變生活,也影響媒體型態與企業營運,隨著自媒體、數位轉型浪潮來襲,人們工作型態結構也因此變得更加多元,電商、新創、新媒體等新興產業崛起,同創造大量就業機會,也間接影響辦公室產品需求的變化,過去主流中大型辦公室產品需求銳減,近來明顯趨勢是小坪數微型辦公室需求逐漸攀升。 (隨著電商、新創、新媒體崛起,小坪數微型辦公室成為創業者熱愛的置產...
文/蔣巧薇 房租價格高昂,即使政府推出租金補貼政策,許多年輕人還是無法負擔,導致不少房東屋子租不出去,對此就有網友發文詢問,為何一堆房東租不出去也不願降價,貼文曝光後,立刻就有網友表示,「不缺錢,不想降低資產價值」、「賣不出去就要加價賣,營造搶手假象」。 原PO在PTT上以「為啥一堆房東租不出去也不願降價」為題發文指出,自己最近在學校周邊看房子因少子化,學生數變少,許多房東抱怨越來越難出租,他因此好奇,既然租不出去,為甚麼不願意降低...
「免除瑕疵擔保責任」是買賣房屋合約中常見的爭議特約條款之一,但合約以此立約並非完全可不負瑕疵擔保之責。安新建經法務經理謝宗興表示,關鍵在於是否能舉證賣方為故意不告知,若無法舉證,賣方確實是可以不用負責的;反之若能舉證賣方是故意為之,就可以主張特約無效,並要求賣方負擔瑕疵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賣方對於房屋瑕疵的負擔程度,賣方需擔保自己出售的房屋不會滅失或減少價值,若有瑕疵應於買賣契約前先告知買方;因此,若訂約後買方發現商品與原先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