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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不動產專門律師-林明忠 不動產投資中,難免會碰到違建的問題,因為違建有很大的利潤空間。一般來說,想在台北市投資不動產,投資報酬率最高的物件之一,可能就是老舊公寓的頂樓+頂樓加蓋,之前有人跟筆者說,他花1,200萬買下位於台北市捷運麟光站富陽街那邊的一間舊公寓,是一套4樓頂樓含5樓加蓋的房子。買下後他把這兩層樓隔成8間套房出租,假如1間租金1萬,8間就能收租8萬,1,200萬的成本月收8萬,年報酬率約8%左右,收益相當不錯。這種投資方式就是靠違建擴大使...
去年10月國門解禁後,旅宿業迎來春燕,國內的觀光大縣,也頻頻出現總價逾4000萬元的「豪宅級民宿交易」!根據實價登錄揭露,國境之南的屏東恆春白沙路,今年2月出現一筆總價9000萬元、屋齡7年的透天厝交易,經查該透天厝過去曾為「白灣villa」民宿,佔地超過1500坪,暫居屏東今年總價最高的旅宿相關交易! 喜迎出遊潮 豪宅級民宿交易遍地開花 台灣房屋屏東中正豪傑加盟店店東郭承豪表示,該筆交易物件位於墾丁,當地民宿的入住率高,房費也不俗,尤其是白沙灣、南灣...
文/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營管理協會理事長-林宏澔教授 大多數的消費者購買房屋時都注重房屋的生活機能、學區、交通等因素,但卻忽略了其實購買一間房屋,除了會獲得房屋所有權狀之外,還會得到土地所有權狀。 房價=房屋重建成本+土地價值 土地所有權狀揭露土地的資訊,土地的價值有多少,更是影響了不動產的未來價值。所以如何投資土地價值極高的房地產呢?一般民眾會覺得房價為什麼會越來越貴?為什麼50年老公寓房價還是如此的高?其實所謂房價是包含了房屋本身的價...
有網友提到,自己正在看某預售套房轉約案,仲介已告知賣方底價,但一查後卻發現,賣方所謂的底價總價比實登高出百萬!不過,眾人對此並不意外,直指賣方「就是要賺錢」。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上發文,提到自己近期正在看某間預售屋轉讓,是10坪左右的小套房,房仲很直接地說了賣家當時入手的成本價是578萬,現在想出售的底價是716萬。但自己查過實價登錄之後發現,近1年的平均價格一坪為61.6萬/坪,以10坪換算大約616萬,比賣家提出的底價716萬整...
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危險老舊建築改建,近日公告,危老重建推出「雙重補助,只要符合規定,最高可獲得11.5萬元補助款。 高雄市工務局指出,自今(2023)年6月7日起,只要重建計畫核定,在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除了可請領中央每案5.5萬元補助外,市府再加碼補助每案6萬元,合計每案有11.5萬元補助款可申請。 ▼高市推出危老重建加碼補助。(示意圖/pixabay) 工務局表示,陳其邁市長深知危老重建對於市民居住安全的重要性,為嘉惠高雄市民,順應民心,責成工務局籌...
去年10月國門解禁後,旅宿業迎來春燕,豪宅級民宿交易也增多,根據實價登錄揭露,國境之南的屏東恆春白沙路,今年2月出現一筆總價9,000萬元、屋齡7年的透天厝交易,經查該透天厝過去曾為「白灣villa」民宿,佔地超過1,500坪,買家是一位台中的林姓自然人,該筆交易也暫居屏東今年總價最高的旅宿相關交易。 台灣房屋屏東中正豪傑加盟店店東郭承豪21日表示,該筆交易物件位於墾丁,當地民宿的入住率高,房費也不俗,尤其是白沙灣、南灣、墾丁大街等核心觀光區,高質感...
隨著《國土計畫法》將於2年後上路,引發田僑仔近期申請農地變更潮,專家指出,農地欲變更建地須符合相關條件,另外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則有多項建議設施,其中不少如住宿、餐飲、休閒農場設施等項目無特定資格限制,能以較簡單的方式讓農地效益最大化。《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4月30日上路,本來在現行計畫法中符合條件的農地,可變更為建地、工業用地或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未來便不得變更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而無法開發利用。禾樂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及禾樂都市更...
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原本一樓店面為Lexus汽車展示中心進駐的「旭寶大樓」,要進行重建了!上櫃營建股亞昕國際(5213)經過6年的整合之後,以5.5億元,買下一樓店面約240.42坪、及停車位6個,宣告這棟屋齡大約已40年的商辦大樓,整合改建成功;亞昕透露,已送件掛照,申請危老重建,未來將改建為頂級辦公大樓,全棟價值上看百億。 亞昕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砸下5.5億元,向旭寶建設公司,買下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25號的「旭寶大樓」的1樓房地及6個停車位...
亞昕國際跨足頂級辦公大樓市場,經過6年整合,終於拿下北市敦化南路一段、原本一樓店面為Lexus汽車敦南營業所的「旭寶大樓」危老重建案,亞昕表示已送件掛照,將重建為頂級辦公大樓,未來每坪單價挑戰250萬,重建後價值上看120億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該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5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想要出售,應注意該管制期間。 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