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搜尋

關鍵字:優惠稅率

一共有:484筆"優惠稅率"結果被找到
排序方式:
平息地價稅風波 中市可分期繳納

平息地價稅風波 中市可分期繳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因應今年全國公告地價調整造成的衝擊,台中市政府日前率先通過「台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適用對象為申請日前半年屬低收入戶、依法領取急難救助金、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營利事業已申報銷售額較去年同期減少達30%以上,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繳納確有困難者,且適用範圍擴及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該辦法將於近期發布,盼成功減輕市民繳納稅賦的壓力。 台中市長林佳龍指出,公告地價及地價稅反映土地正義的理念;但因短期內地...

南紡地價稅過低? 南市府說明澄清

南紡地價稅過低? 南市府說明澄清

【住展房屋網/報導】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踢爆,南紡購物中心自辦市地重畫平均的公告地價為1萬6千元;但周邊居民的公告地價卻高達3萬9千元,質疑市府圖利財團,並要求研擬制訂市地重畫自治條例! 對此台南市稅務局說明,因南紡購物中心市地重劃前為都計內的工業區,在102年自辦重劃後,變更為商業區公園用地;故重劃前後的地價稅差別,在於工業區土地得申請適用工業用地千分之十的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但重劃為商業區,即應不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要件,並因稅...

地價稅漲惹民怨 自用住宅申請期延長

地價稅漲惹民怨 自用住宅申請期延長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降低今年地價稅調整對一般民眾的衝擊,台中市政府稅務局日前函請中央放寬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獲中央採用。財政部已宣布原定9月22日截止的期限,將延後至11月30日,讓土地所有權人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地價稅者也可申請,經獲准後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最少可節省4倍以上稅金。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因今年公告地價調整,市府於11月7日函請財政部放寬今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於...

9月買房自住 民眾免負擔今年地價稅

9月買房自住 民眾免負擔今年地價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105年度地價稅開徵,日前有民眾詢問地方稅務局,於今年9月立約購入房地,近期也完成交屋、取得權狀;但卻來不及趕在9月22日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希望稅務局提供方法管道,讓今年地價稅適用優惠稅率。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解釋,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每年1次徵收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且各年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故該民眾不需負擔今年該地地價稅。 該局...

105年地價稅開徵 中市漲幅六都最低

105年地價稅開徵 中市漲幅六都最低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政府將於11月徵收地價稅,並已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30日止。台中市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今年地價稅隨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7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1,000元以下,6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500元以下,增加1萬元以上的戶數約2.5%。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稅額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六都最低。 陳局長指出,地價稅稅額增加的原因,並非全因公告地價調整所致,如今年新購入土地、減免原因消滅或農業用地未作農...

公告地價漲挨批 內政部發函澄清

公告地價漲挨批 內政部發函澄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今年公告地價大漲,不少縣市接連傳出凍漲或反漲聲音。為此內政部日前特別澄清,公告地價隨地價動態調漲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且有助抑制土地投機,增進賦稅公平及土地正義、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等正向作用;至於一般自住民眾,因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影響不大。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為20.50%,與102年20.19%相當,且因近年都會區不動產價格飆漲,每年公告土地現值均隨市場交易價格調整,103至105年六都公告...

親戚交換土地 可享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

親戚交換土地 可享土增稅「一生一次」優惠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日前指出,有民眾想與自己的姐姐相互交換房屋、土地,不知可否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土增稅?稅捐處解釋,土地稅法中所稱的「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包括「交換」土地在內,因此只要土地符合相關條件,均可申請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 該處進一步表示,民眾交換的土地只要符合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未超過7公畝;而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已辦竣戶籍登記。加上土地交換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

「一生一次」優惠 無法適用贈與房地

「一生一次」優惠 無法適用贈與房地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反映,表示自己想要將房地產贈與給姐姐,但因從未使用過「一生一次」的10%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土增稅率,因此想向稅捐處洽詢,該如何申辦?但結果卻被告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是無法適用「一生一次」的答案。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應就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按土地漲價總數額10%徵收土增稅。不過,由於「贈與」移轉並非「出售...

不知「重購退稅」 十年內都有機會!

不知「重購退稅」 十年內都有機會!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不少民眾在換屋時,常顧忌需繳納不少土增稅,而影響換屋意願,因此多會利用政府所推出的「重購退稅」方案,以拿回全額土增稅。不過高雄市稅捐處日前提醒,民眾如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無論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請求權時效均為10年。 該處指出, 為因應102年5月22日行政程序法第131條修正公布,因此將重購退稅請求權時效從5年延長為10年,也就是102年5月23日(含該日)前請求權時效已屆滿5年者,時效將會消滅。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為避免民眾...

房地產交易所得獵漏!  『房地合一稅』申報須知之2

房地產交易所得獵漏! 『房地合一稅』申報須知之2

近年來,房地產交易所得往往成為稅局查稅的重點,包括早至先前的預售屋紅單買賣交易、特銷稅、黃金店面租金所得,乃至新制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交易虧損」及「非自願售屋」。因此,本文整理杷疏有關於房地產交易所可能產生的利得、成本費用及申報方式,使民眾詳加瞭解,避免成為稅局鎖定的查稅大戶:一、新制採取分離課稅(一)房地合一課稅制105年1月上路,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或103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之房地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於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