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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台北市將暫緩興辦社會住宅,並對相關細節進行通盤檢討,以免債留子孫。由台北市政府提出的社宅成本公式中,有高達424億元的經費,為房屋稅、地價稅等賦稅成本,約佔總成本的26%,引起民團質疑。對此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國內社宅租稅優惠已常態化,台北市政府不應將賦稅視為社會住宅的成本。 社宅成本納入賦稅 引發各界批評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林穎孟、林亮君等人,近日邀集學者、公民團體,舉辦「社宅可興辦...
當家中的老房子出現牆壁滲漏、耐震不足,或是樓梯讓長輩難以行走時,「重建」成了地主們最關注的話題。但都市更新(簡稱都更)涉及多項法律與行政程序,到底怎樣的房子才可能符合都市更新條件?一定要與建商合建嗎?如果家中房子希望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實務上該怎麼做?本文將以《都市更新條例》2019 年修正後之制度架構為核心,並綜合各地方政府最新自治條例與審議實務,整理一份都市更新實務導向的完整指南。※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動,本文所提及之稅務、法律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親屬間若有財產買賣,原則皆屬贈與行為,須被課徵增與稅,房屋買賣也包含在內。專業地政士提醒,若買方可以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該筆已支付價款並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便不在此限,可免被課徵贈與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向媒體指出,親屬間買賣不動產,與一般買賣不動產一樣,買方可以現金直接購入,也能透過與銀行貸款,支付買房的尾款。如果想不被課徵贈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全台老舊房屋眾多,不少民眾持有房產的屋齡已超過30年。高雄市稅捐處指出,許多老屋的房屋所有權人,誤以為房子只需超過規定的年限,就不需繳交房屋稅,但其實老屋能否免稅,與屋齡並無絕對關係。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經常有納稅人詢問,名下房產屋齡已超過30年,為何仍收到房屋稅單?不是超過30年的房屋就不需繳房屋稅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房子能否免繳房屋稅,與房屋的使用年限無關;納稅義務人所持有的房屋,需符合「住家使用」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土地重劃對促進地方發展有著巨大助益,但對重劃區內的部分地主而言,重劃完成前,須經歷重劃作業辦理期間的諸多不便。台中市稅務局指出,若民眾持有的重劃區土地,因重劃作業影響使用狀況,在重劃工程完成前,該筆土地可不用被課徵地價稅。 台中市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若家裡的土地因參與重劃作業,地上建物遭拆除,在未使用的狀況下,該筆土地是否需要繳交地價稅?稅務局解釋,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規定,重劃區內的土地如果在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國土計畫法》於2016年公告實施,將在2025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後正式上路,屆時,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近日有媒體報導,待《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取得宗教土地,將變得更困難,恐將扼殺全台宗教的發展自由。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回應,相關土地使用管制仍在研訂中,尚未定案,後續也將配合宗教寺廟輔導合法政策方向,持續與各界溝通。 近日有宗教人士向媒體指出,由於我國沒有編訂所謂的宗教土地,因此各宗教向來皆是透過宗教團體...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進一步推動相關政策,促進落實居住正義,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協同地政局、都發局及北市稅捐處等部會,於近日辦理「2021居住正義2.0系列論壇Ⅳ-推動房地稅改 落實居住正義」座談會,廣邀各界專家學者針對「房屋稅改的下一步」、「房地合一估價與課稅」、「社會住宅永續經營與稅制改革」等議題進行討論;台北市政府表示,座談會上的相關建言,市府將會納入後續政策參考,維護市民的基本居住權,讓稅制更為公平合理。 囤房稅+房地合一2.0 發揮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隨著房價不斷上漲,越來越多購屋民眾為了撿便宜,將法拍屋納入置產的選項當中,連帶推升法拍市場的交易熱度。但稅務局提醒,即便是經由法拍途徑取得房地,仍應向稅捐機關繳納契稅後,才可辦理過戶,若因疏忽導致延期繳納契稅,最高會被處以1.5萬元的怠報金,民眾需特別注意。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民眾向法院標購法拍屋,同樣是房屋買賣的一...
想要申請老屋重建的你擔心重建稅務(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很麻煩或還不清楚有什麼優惠呢?別擔心!安信帶您釐清危老條例中有那些稅賦減免的優惠,想省錢的您千萬別錯過了喔!申請危老重建時需要繳那些稅務項目?土地增值稅:出售土地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通常由地主負擔。地價稅:已規定地價之土地,除了依法應課徵田賦者外,即是地價稅的課徵標的,應課徵地價稅。房屋稅: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納稅人權益,我國政府在今(2021)年完成《土地稅法》第39條的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6月25日正式生效;依照修正後的稅法規定,民眾若持有經編定為交通用地的非都市土地,在徵收前進行所有權移轉時,可比照都市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規範,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據修正前的《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得以免徵土地增值稅;但若是非都市土地,即便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