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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贈與取得的房子,現在要賣了,除了實價登錄,我還能參考什麼定價?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這是許多繼承或受贈房產者最頭痛的問題。一位網友苦惱地詢問,六年前以贈與方式取得的房子,如今想要出售,除了參考實價登錄的行情之外,到底還能依據什麼來訂定合理的出售價格?這個問題點出了許多受贈房產者在出售時面臨的定價困境,既怕定太高賣不掉,又擔心定太低平白損失價差。 對於六年前受贈的房產,現在出售時的定價確實需要綜合考量多項因...
繼承人繼承土地後發現分配不均怎麼辦?專家教你補救方案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一紙繼承登記背後,隱藏著多少家庭的地雷?當土地分配塵埃落定,才驚覺「分錯了」的懊悔,正困擾著無數台灣家庭。 「我們兩人都繼承了土地,也已完成登記,但事後我才發現,其中一塊最有發展潛力的土地分給了對方,現在覺得很不公平⋯⋯」這是一位網友在論壇上的求助,也是許多台灣家庭共同面臨的難題。 當繼承完成後,其中一方才驚覺土地分配不均,特別是具有開發價...
政策金流下的房市新星:包租代管產業的崛起與挑戰 在房地產買賣交易降溫的市場中,一個新興產業正悄然崛起。根據內政部不動產平台最新數據,全國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已達1947家,三年間激增803家,增幅高達70%。這股包租代管熱潮在北台灣尤其明顯,北北桃三都合計就有947家,佔全台總數近半。這個被政策養大的產業,正改寫著台灣租屋市場的遊戲規則。 賣厝阿明觀察指出,在房市交易量萎縮的當下,包租代管業卻能逆勢成長,關鍵在於政策資源的全力灌注。從公會籌備...
親屬間買房風險揭密:小心「假買賣、真贈與」課稅陷阱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期有民眾在網路論壇分享,爺爺名下的一棟透天厝,因疼愛孫女,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引發網友熱議:親屬間買房是否會被認定為「假買賣、真贈與」,進而課徵贈與稅?案例中,孫女原本計畫以400萬購入爺爺市值1600萬的透天厝,雖然孫女願意支付款項,但仍擔心可能觸及稅務規範。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 主辦代書 嚴意情表示,國稅局在判定近親買賣是否須課徵贈與稅時,會依四大...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房價卻居高不下,讓資產傳承成為許多家庭無法迴避的課題。詠達地政士事務所代書陳佳雯指出,近年來確實有感受到客戶對於「生前贈與」與「節稅式繼承」的需求增加,主要來自於兩大考量:一是希望善用分年贈與、信託或保險以降低稅負;二則是避免子女日後因房產繼承而引發糾紛。不過,她提醒,節稅與家庭和諧之間常存在矛盾,規劃前務必釐清優先順序。 生前贈與不動產 未必划算 陳佳雯指出「生前贈與」與「節稅式繼承」的差別,生前贈與...
房仲服務費比稅金高6倍!買賣一棟2000萬房 業者爽收120萬真相曝光 高房價元凶是誰?房地合一稅與仲介費的雙面刃。台灣房價持續高漲,購屋族負擔日益沉重,究竟問題根源是來自房地合一稅制,還是房仲服務費結構?這個問題引發產官學界熱烈討論。實際上,高房價現象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中稅制設計與服務費計算方式都扮演了一定角色。 房地合一稅的設計與影響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實施,2021年升級至2.0版,主要目的是抑制短期炒作。稅制設計上,持有時...
境外不動產親屬交易當心 財政部嚴查「假買賣真贈與」 隨著海外置產日益普遍,國人處分境外不動產時需特別注意稅務規範。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提醒,將境外不動產出售給二親等內親屬時,若無法提供確切的價金支付證明,即便雙方簽有買賣契約,仍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行為,須課徵10%至20%的贈與稅。此規定旨在防堵納稅人透過境外交易規避稅負,確保稅制公平性。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民,其全球財產無論位於國內或海外...
父母贈與節稅有妙招 婚嫁百萬免稅額聰明用 M傳媒 財政部放送婚嫁贈與大禮!父母在子女結婚前後六個月內,除了每人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外,還可以額外贈與100萬元婚嫁財物,且完全不計入贈與總額。這項稅務優惠讓許多新手父母能夠更從容地為子女籌備人生大事。 在物價高漲的時代,許多父母都想在子女成家時給予財務支持,卻又擔心觸及贈與稅的課徵門檻。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可...
嚴意情 共同登記買房驚爆贈與稅陷阱! 新青安貸款恐遭拒貸 想與人共同買房享受新青安優惠的民眾要注意了!近日有網友計畫以各持分二分之一的方式共同登記房產,並向公股銀行申請新青安貸款,雖然銀行初步回應可由一人為主借款人,但代書卻提醒可能涉及贈與稅問題。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表示,這起案例揭露共同購屋與新青安貸款間的潛在法律衝突,引發購屋族熱議。 共同登記+新青安=贈與稅地雷? 該網友描述,與他人計畫以各持分1/2方式共同購...
自住房免稅400萬門檻藏陷阱!國稅局揭「實際居住」才是關鍵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人,欲適用自住房地交易400萬元免稅優惠,必須嚴格符合三大要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須「實際居住」而非僅設籍。近期有納稅人因長期在外地就學就業,雖有設籍卻未實際居住,遭國稅局補稅百萬元,顯示「自住」認定標準日趨嚴格。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同時符合三大要件者可享有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