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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2.0),針對非自住住家房屋改採全國歸戶,稅率調升至2%~4.8%,將於明年7月1日上路,對此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預售屋房市將有3種變化,共通點都是讓房子更難買、消費者處境更艱難,質疑是把錯誤綁在一起錯到底,還反諷台灣是「全球唯一鼓勵建商推預售屋的國家」。 何世昌在臉書「房產知識Buffet+」發文,點名囤房稅呼應外界預期,希望提高稅負、房市改革,如今三讀通過,部分觀點認為房市會有拋售潮...
台中房產網紅鄧宥均,因平時工作就是協助房東出租房子,對於「為什麼台灣房東都不願將房租收入去報稅」的問題看得相當透徹,近日在YT頻道「房仲宥來了」上架最新影片,並與房仲作家aka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參選人陳泰源同框深入探討此議題,提出具體建議希望協助改善台灣的租屋制度。 影片強調,內容不是要合理化不報稅行為,而是點出根本原因,探討制度面究竟出現那些問題,才能對症下藥,多數台灣房東為何普遍不願將租金收入拿去報稅呢?宥均提出以下4大理由: 第一...
文/傳承風險、家族信託顧問,《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版主 廖嘉紅 時序進入年底,辦理財產贈與之旺季即將來臨。懂得財稅規劃的父母,會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 一樣是贈與,但是贈與現金、股票還是不動產,未來的稅務效果大不同。你一定很好奇,一樣都是贈與244萬元,到底差別在哪裡呢? ▼財產贈與有每年免稅額244萬元,但現金、股票或不動產,未來稅務效果卻大不相同。(示意圖/東森新聞) 房產贈與兒女再出售時,房地合一稅會暴增 陳姐夫妻只有一個兒子...
許多人將房子視為投資工具,有網友提問,剛交屋的新成屋,先出租收幾年後再賣掉,還是保持新屋況等好時機轉手更划算?此話題引發熱議,有人甚至認為兩者間有數百萬差別。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提問,假如有剛交屋的新房子,大家會考慮先出租,或者先空屋放著,等到時機點不錯就賣掉?並表示自己也嘗試分析過,「空屋放到時機點不錯就賣掉就只是賺取價差~反之如果租人可能就是別人幫你繳房貸,相較之下好像比較好一些?但又怕房客破壞,但是又...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日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最近,有個老客戶將名下的一筆持分共有土地,為了排上年底的贈與稅免稅額贈與潮,請我們幫他概算是否透過逐年贈與,分多次順利將這筆土地過戶到兒子名下。 我們請他將土地權狀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我們,隔天我們取得了相關土地謄本、地籍圖...
財政委員會27日排審《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其中包含租金支出扣除額部分,依委員提案內容,均將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租金支出抵稅額度。 房租擬改特別扣除 租客聯盟:勿打假球 OURs、崔媽媽等民間團體長期倡議修法改進租金抵稅制度,租客聯盟並主張「租金支出應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至30萬」。因此,針對本次《所得稅法》修法,租客聯盟表示樂見其成,將持續追蹤修法進度,呼籲政府「要玩就玩真的」,切莫淪...
為解決租屋黑市問題,政府力推公益出租人,房東只要加入,就可享有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多項稅賦優惠,不過好處那麼多,還是有一大票房東退避三舍,不願意報稅,也拒絕房客申請租屋補貼,專家直言,最大的癥結點就在於「錢」。 何世昌在「房產知識Buffet+」感嘆,即使政府給予包租公房屋稅、地價稅等租稅減免,且囤房稅2.0對於誠實納稅的房東課徵最高稅率為3.6%,相對於4.8%稅率的族群更優惠,卻仍有不少房東仍寧願逃漏稅、不同意房客報稅或申請租金補貼,其實關鍵...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自從2016年取得不動產課徵房地合一稅以後,二親等不動產的移轉總是如履薄冰,買賣好?贈與好?還是繼承好?個案移轉的條件不同,沒有最好的方式,只能個案研究,達到節稅的效果。 在房地合一稅施行之前,不動產的跨年贈與是顯學,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不用可惜,所以常利用年底12/31及隔年1/2的跨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2=488萬元,將不動產一次性分2年贈與給子女。 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 過去慣用節稅法 但是2016年施...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承租,這次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藉此鼓勵屋主成為公益出租人,以照顧更多弱勢族群。 同時為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擴大政府扶持範圍,以實際行動保障育兒家庭居住權益。 此外,因應實務情形,這次修法也增訂房東將住宅...
文/蔣巧薇 立法院昨(21)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明定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鼓勵房東放心成為公益出租人,照顧更多弱勢族群。 公益出租人 享有免稅福利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除公益出租人部分,為減輕育兒家庭租屋負擔,同步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擴大政府扶持範圍,以實際行動保障育兒家庭居住權益。 此外,因應實務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