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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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至5月底,財政部今(110)年配合疫情延長至6月30日止,營建署提醒,房東若出租住宅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只要在申報所得稅時,表示自己是符合住宅法第15條的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優惠,明(111)年免稅額度提高為最高1萬5,000元,扣除折舊費用43%,屆時實際需課稅的所得更少!公益出租人享有3大稅賦優惠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住宅法已明定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