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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錯一行、罰來百萬!企業成本費用入帳失誤引爆補稅危機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查核發現,許多企業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普遍存在將「營業成本」與「營業費用」混淆入帳的問題,導致稅務計算錯誤而遭補稅。國稅局特別提醒,企業應確實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釐清各項支出的性質,避免因帳務處理不當而增加稅負,甚至面臨補稅與利息負擔。 成本與費用區分關鍵 根據稅法規定,「營業成本」主要指與產品或服務直接相關的支出,如製造費用、原...
臺銀(5858)又被開罰!昨日剛因夫妻檔銀行員涉詐,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罰2200萬元,今(13)日又因處理房貸業務時,涉及違規被罰100萬。 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臺銀公告,他們受中央銀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核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其中,中央銀行裁處書寫明,因臺銀辦理自然人購置住宅貸款業務,違反「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第4點第1款規定。 對此,臺銀強調,已加強相關作業流程控管措施,並輔以系統管控。 事實上,臺銀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金管會為強化銀行對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近日宣布將銀行辦理不動產業的「保證業務」一併列入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規定,未來「保證業務」與「建築貸款」兩者須合併檢視集中度,若有銀行集中度比率增加較多,必須依金管會要求,自行提報改善計畫及控管措施。 依據現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時,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總額30%,此規定向來被視為不動產授信的「天條」。...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金管會為強化對保險業者投資不動產的管理,近日宣告已研擬完成「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0日。本次修法擬就現行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管理方法,增訂「群組整體認定」模式,未來業者不用再因不動產於短時間不符合即時利用或收益標準,頻頻向金管會進行逐棟申報,有助於提升業者管理不動產的彈性。 金管會指出,考量保險業者自2009年至今,於投資不動產時,多已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基準,因此決定在管理辦法中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金管會8日指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前行員於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間,為配合代書所引介的房貸案能順利承做,出現未查證授信戶資料或放寬審查評估標準簽報案件等情形,協助非授信戶的第三人代為存入案關授信戶帳戶繳交貸款,高達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的表徵或缺失。 金管會依銀行法核處罰鍰新台幣1000萬元,並指出,兆豐銀行違反事實理由一為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如未完善建立還款繳息資金來源檢核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