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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坪改革重大突破!停車位將改專有部分 購屋公設負擔可望降低 購屋公設比過高問題可望獲得解決。內政部5日舉辦「當前住宅政策座談會」,政務次長董建宏宣布將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明確區分「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未來停車空間將朝「專有部分」方向規劃,此舉將徹底解決長期為人詬病的「沒買車位卻要分擔車道面積」的不合理現象。 停車空間制度改革 還給購屋者公平正義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法定停車空間列為共用部分,導致建商將部分...
高雄房價要噴了!容積新制砍3倍優惠 專家:成本暴增恐轉嫁購屋族 高雄市容積移轉制度正迎來重大變革,過去建商以低廉成本取得容積的時代即將結束。隨著新制逐步實施,從公告土地現值改按土地市價計算容積代金,到限縮公共設施土地捐贈比例,再到軌道站體周邊全面適用新規,高雄房地產開發成本將進入新一波上升周期,對未來房價產生深遠影響。 高雄容積移轉制度的變革可分為三個階段推進: 首先是接受基地以折算繳納代金取得容積移入的方式,從公告土地現值...
0909台中土地標售227億啟動城市新未來 三大熱區建設引領中長期發展 【 M傳媒 特派員 游穎達】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城市發展邁向新里程碑,將於9日辦理今年第三次大型土地標售,釋出水湳、14期及1期等三大重點發展區共173筆優質土地,總底價達226.97億元。這項大型標售案展現出台中城市發展的旺盛動能,將為台中未來發展注入新活力,帶動區域建設與經濟持續成長。 ▲水湳經貿園區-創新研發專用區。(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游穎達台中傳真) 本次標售聚...
住宅市場陷入寒冬,成交量驟降,買氣明顯收縮,但與此同時,商辦市場卻悄悄逆勢升溫,成為少數仍具成長力道的不動產類型。不論是企業擴張需求、建商產品轉型,甚至資金尋求避風港的趨勢,商辦正悄悄重寫市場格局。 文/翁嘉妤 「過去商辦的價格是平穩上漲,但自近幾年乃至於未來,將會是直線往上揚,更可能成為企業新戰場。」宏大國際資產總經理陳益盛從近期第一線成交數據觀察,商辦在房市寒冬中逆勢崛起,而高力國際也發布了2024年商用不動產及土地投資市場調...
高雄大寮華夏建案爆爭議 業主控建商點交不實偷工減料 高雄大寮某華夏建案近日爆發嚴重糾紛,多位已購戶指控建商在公共設施點交過程中涉嫌偷工減料,設計圖與現場施工規格不符,且溝通態度惡劣。這起事件不僅影響既有住戶權益,也為正在考慮該建商靠近88快速道路新案的消費者敲響警鐘。 據投訴業主表示,建商與第一屆管委會僅花費一小時就完成公共設施點交,過程過於草率。近期住戶發現公共照明系統持續故障,經詳細檢查後才發現多項設施與原始設計圖不符,包...
虛坪改革震撼彈!內政部推實坪制? 房價單價恐一夜飆漲40 公設灌水亂象終結?內政部近期積極推動虛坪改革,擬實施實坪計價制度,這項改革將直接衝擊現行30-40%的公設比計算方式。專家估計,新制若上路,房價單價可能瞬間飆漲30-40%,但總價維持不變,讓消費者終於能看清「錢到底花到哪裡去」。 停車位走道都算公設 現行制度下,消費者常感覺公設遭「灌水」。最經典的例子是停車位:權狀只計算車格範圍,但周邊走道空間全數變成公設由住戶分攤。此外,建商大量規...
高雄第三季土地標售登場 優質建地引關注 高雄市地政局將於9月17日舉辦今年第三季開發區土地標售,本次共釋出5標5筆優質建地,總底價約12.2億元。儘管近期房市景氣低迷,建商獵地態度轉趨保守,但位於小港第89期重劃區與楠梓高大特區內的大面積精華地塊,仍引起建築業界高度關注。 本次標售中最受矚目的是小港第89期重劃區的商3土地。該地段鄰近高雄國際機場與高雄港,位居高雄門戶重要位置,具備發展國際商務與旅宿的潛力。區內公共設施規劃完整,坐擁占地10公...
屏東財稅局提醒:遺產稅抵繳土地 仍需申報土增稅 屏東縣財稅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關於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的相關稅務問題。該民眾因繼承父親遺產,手頭現金不足以繳納遺產稅,希望以繼承土地抵繳稅款,但不清楚是否還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財稅局對此明確表示,即使是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仍須依法完成土地現值申報與土地增值稅申報程序,才能完成移轉登記。 根據財政部1979年7月23日函釋規定,繼承人若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並將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與單純繼承...
永康街旁爆都更大案!21億『城心文祥』啟動 驚見120坪免費托嬰中心 台北市中正區精華地段即將迎來重大都市更新進展。位於捷運東門站附近、比鄰永康街商圈的「城心文祥公辦都更案」正式啟動,這個總銷金額超過21億元的開發案,不僅將改善當地居住環境,更將設置120坪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回應少子化時代的育兒需求。 該都更案基地座落於杭州南路一段周邊街廓,地理位置優越,鄰近台大醫院、中正紀念堂及永康街商圈,生活機能完善。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表...
公設保留地交易免稅有條件 國稅局籲正確分攤成本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近日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交易發布重要提醒,營利事業在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移轉,其交易所得雖可免納所得稅,但必須依規定分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否則可能遭補稅處罰。此項規定攸關企業稅負計算,值得營利事業特別注意。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4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交易確實可享免稅優惠,但相對地,如有交易損失也不得自應稅所得中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