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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對於系爭房地所在鄰近有系爭墳墓乙事,不負有告知義務,自無成立「侵權行為責任」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餘地《案例》買受人買受系爭房地後始發現其鄰近有一「X家祖墳」墓園,認為墓園的存在足以貶損房價,造成其權益受損,並認為賣方沒有對此說明是違反法律上告知義務,遂起訴主張出賣人應負侵權行為責任及瑕疵擔保責任。《說明》本件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100號民事判決認為:一、於買賣房地之交易上,契約之告知義務是以契約成立時存在於買賣標的上之現況...
中國人怕鬼,西洋人也怕鬼;房屋市場竟然出現有「鬼屋」要賣的廣告傳單,吸引新聞媒體大肆報導。位於雲林斗南後火車站附近的一間透天厝,被房仲成功「包裝」,近日吸引數十組買家洽詢。天下事無奇不有,鬼屋本該人人避諱,但房仲業者為了賣房子,硬是能找到「梗」來促銷受託物件。這兩日擠在颱風新聞中,還能露臉的「鬼屋」,是一棟位於斗南鎮的3層樓透天厝,位處後火車站的舊社區,周邊生活機能堪稱便利,在房仲所張貼的傳單上,這家待售鬼屋,開價188萬元。根據媒體報...
一般大一點的房仲業者的簽約文件中,屋宅如果認定是凶宅的話,賣方就要事先告知,一般民眾可以於簽約時詢問一下,並看文件是否有這一點敘述。除此之外,您可以從網路上凶宅網查詢得知(http://www.unluckyhouse.com/archive/index.php)或是詢問當地里長、鄰居。其實,任何派別的風水勘輿法則,是無法看出是否為凶宅的,尤其風水師所持的羅盤若是經過開光儀式,指針也不會因地方很陰而亂抖動。但風水師若本身有特殊體質感應,則另當別論,但這不是從任何風水學說而得知的...
成屋買賣糾紛頻傳,內政部101年修訂「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將在5/1上路,對凶宅、山坡地住宅等重要資訊,有更嚴格規範。例如,未來賣房子都要說明「持有期間」及「持有前」是否曾發生自殺、橫死等意外,業者售屋也不可用「廣告僅供參考」等字眼,否則最高可被開罰一百五十萬元。內政部表示,「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路後,將定期抽查。建商表示,新成屋凶宅的問題不大;至於新制修定的部分,因上路前有一段緩衝期,業界在...
房凶宅售價較一般房價便宜20至50%,在房價飆升的今日,有越來越多的投資客、實力不夠雄厚的買家,以及對凶宅沒有避忌的慈善或宗教團體,轉向購買凶宅,最近有房仲業者宣佈,對「凶宅」推出制度化保障機制,在交屋後約定保障1年期間,若民眾買到凶宅,最高可獲原價買回的服務,降低凶宅糾紛發生率。■ 凶宅可議價 最高可殺六折 信義房屋總經理薛健平說,台灣每年約有2000-5000戶房屋,發生自殺或他殺或意外死亡超過7天的案件,這些非自然死亡個案發生地點,就是俗...
不少人認為現在是一個買不如租的市場,因此會選擇租屋解決住的需求,租屋除了環境喜歡,也要特別注意事前溝通的藝術,以免事後產生糾紛。網路地產王指出,很多的租屋糾紛並不一定是惡意破壞,都是事前沒有說清楚,建議想當房東的投資人在租屋前就要先想清楚,並且過濾房客,才能當一個快樂的包租公。 ■ 房租申報與否,糾紛最大來源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表示,租屋糾紛除了房客破壞房屋產生的毀損,或是房東調漲租金的不愉快外,最大宗的莫過於房客是否可以申報房...
過去民眾買到問題屋,要不就是自認倒楣,要不就是興訟不休,最後還可能不了了之,不過,現在行政院消保會將修訂購屋買賣契約,未來民眾若是買到問題車或問題屋,可先要求銀行停止撥款,避免辛苦積蓄付諸東流! ■ 定型化契約新修 增訂瑕疵屋止付條款 李先生花了畢生積蓄,買了一棟中古屋,原本以為成家的夢想終於實現,沒想到買了之後,才發現買到的是海砂屋,李先生氣的跳腳,眼看幾百萬就這樣沒了!難道購屋族只能這樣,傻傻自認倒楣嗎?鑒於購屋糾紛層出不窮,為...
眼見為憑的中古屋,對屋況掌握度較高,還可以馬上入住,相較買預售屋的不確定性高,買中古屋雖然好處多多,但不可否認,買中古屋也存在著高風險,這個時候,周遭鄰居的眼睛與耳朵,就是挑選中古屋的好幫手,而慎選鄰居,也是中古屋買賣的重要關鍵,因為如果不小心買到鄰損屋,後續的麻煩,也會讓你欲哭無淚! ■ 鄰近大型建築 小心買到損鄰屋 很多人買房子,都會挑選鄰近大型公共建設的地段,希望未來有更多增值空間,不過要小心!住家隔壁或附近有大型開挖建案,...
房價這麼高,購屋族叫苦連天,但如果真的問到價錢很便宜的房子,你真的可以毫不考慮的下訂嗎?小心,可能有陷阱!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先問清楚,萬一買到有問題的房子,花了錢卻脫不了手,那就真的叫天不靈叫地不應了。 ■ 低價購買徵收屋 小心得不償失 劉先生透過仲介,花了六百萬元買下法拍屋,但事後才知道房子2年內將被徵收,而補償金可能只有四百萬元,一來一往,劉先生還虧了兩百萬,大呼上當,卻已經來不及! 像這樣的案例,屋主沒先做功課,真的只能自認...
買房子是人生大事,不過,最怕的就是碰上買賣糾紛!根據調查,大台北地區上半年買屋糾紛前3名,分別是「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房屋漏水」及「契約審閱權糾紛」,其中,「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最常見就是凶宅隱匿不報! ■ 小心凶宅!定型化契約內容看仔細 所謂「凶宅」的認定標準,是屋內曾經發生非自然的死亡原因,包括自殺、他殺及意外死亡,如瓦斯中毒、火災死亡等。要避免買到這類凶宅,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建議,民眾購屋時要請房仲業者提供契約審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