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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2021年3月社宅包租代管新增媒合戶數為1227戶,為首次單月突破千戶門檻,今年第1季月平均為906戶,也是推動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推動歷來最多。 內政部表示,過去3年多來,包租代管計畫新增戶數每月維持穩定增加趨勢,從推動此計畫起至今年3月底,共累積媒合1萬6千逾戶;各季新增戶數從2019年第4季的653戶,至今年第1季的2721戶,明顯表現出民眾對此政策的信任與需求。 內政部公告,自5月起各縣市將啟動社宅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該市某張姓民眾撥電詢問,已將名下房屋出租給向政府請領租金補貼的房客,其地價稅及房屋稅皆分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2%)及自住用房屋稅率(1.2%),為何出售該房地時,卻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稽徵處說明,市府為推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於2018年5月24日公布「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針對符合規定者提供地價稅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嘉義縣政府配合內政部辦理「社會住宅民間包租代管計劃333政策」,協助媒合在地房東與弱勢房客,提供「三税有減免、三費有補助、三年有服務」333政策的優惠補助,助房東每月有穩定收入。 嘉義縣政府說明,凡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可享有政府將每月提供房東每屋最高1萬元免所得税;以及由政府提供每屋每年1萬元修繕費用、公證費每件最高3000元、居家安全保險費每年最高3500元等補助;房東與業者簽約最短3年,期間不論房屋是否有...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落實社會住宅政策,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與營建署、住都中心推動規畫台東興建社會住宅,3處基地共計331戶,其中基地面積最大達0.8公頃的國有財產署土地,將興建198戶多功能社會住宅,預計今年7月發包設計監造。內政部長在台東視察時表示,將留5%給年輕警消住。 徐國勇說,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且租金低於市價,一般民眾可以用8折優惠承租,弱勢民眾可以6.4折優惠承租,這樣租金降低,民眾就有多餘的資金來運用,不僅提升生活品質,也能在緩衝期儲...
為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政府是「打炒房、不是打房」,「打有效、不是打高空」。 為抑制短期炒房,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45%;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課35%;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草案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行政院會後轉述蘇貞昌談話指出,為了讓人們都有一間遮風避雨的住所,政府除了興辦社會住宅、...
買房需要資金奧援,也需要知識奧援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買房知識做功課不簡單在貸款低利率時代,不買房好像很奇怪後疫情時代需要更輕鬆認識房事讓我們用一杯咖啡的時間,輕鬆與你分享買房大小事~全新 Podcast 節目!!!Apple Podcasts Spotify SoundCloud...等podcast平台收聽【節目清單】 01|買房觀念▌Ep.1|買房要準備多少現金?自備款、銀行貸款怎麼算?從一人宅談起...▌Ep.2|屋齡和價格的迷思 預售、中古、新成屋怎麼選?▌Ep.4|買房地點怎麼挑?是離...
【文/住展房屋網】日前有立委和民團出面,針對即將在今年六月開始實施的第三期包租代管計畫提出質疑,表示在中央檢討完前兩期的種種亂象之前,第三期計畫不應倉促上路。 中央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以來,除了日前被媒體爆出的,最高月租金高達五萬元以外,就是層出不窮的房東、房客權益受損案件。例如,包租代管中的「包租包管」,就是由房屋租賃服務業者擔任二房東,將房屋轉租給租戶,並繳交租金給原房東。然而,過去卻常發生房屋租賃服務業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社宅包租代管履約爭議不斷,營建署表示,社宅包租代管從第1期至第2期計劃少數有爭議的聲音及共媒合約9000戶社宅,政策顯然被民眾買單。營建署表示,社宅包租第3期計劃將檢討調整撥款金流、違約代償及業者評鑑等機制,保障房東房客雙方權益。 營建署表示,第2期計劃不只是補助租約公證費,也修訂社宅委管契約書,業者不得代為收取及管理押金。營建署強調,此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政策,房東及房客權益為首要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屋主將台北市閒置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除了地價稅及房屋稅可以分別比照自用住宅及單一自住優惠稅率外,還可享有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的免稅額度。 稅捐處說明,自2017年1月13日起,只要屋主將閒置合法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將房子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此類公益性出租的地價稅及房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公布去年度不動產經紀業及租賃住宅服務業違規裁罰情形,總計裁罰34案,罰款金額達200萬元。桃園市地政局指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規定廣告應註明業者名稱,促使業者對其廣告內容負責,並便利消費者辨識廣告刊登者,註明業者名稱雖是小動作,對消費者來說卻很重要,但業者在刊登廣告時,常因經驗不足、便宜行事或不慎疏漏,而未落實法令規定,桃園去年就因此裁罰15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