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8年10月31日
- 890人觀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逾期繳納者,12月3日起每逾2日加徵滯納金1%,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民眾可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為方便民眾繳稅,台北市稅捐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於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外,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