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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晚婚、不婚或是離婚,是目前台灣社會普遍的情形,所以衍生出許多單身貴族,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生老病死的來臨,當發生繼承時,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發生,形成我們參考的個案分享給大家。 個案中姐姐年近50歲未婚,擁有一間房屋,與母親及弟弟同住,近幾年臥病在床,生活點滴都靠母親打理,最近健康情況惡化,母親開始擔心後續繼承的問題,經過介紹,母親出面請問我們,如何將房屋順利過戶給弟弟,當...
一個失誤,錯失千萬!一名太太在丈夫過世後,處理遺產稅申報時,主張有7000萬夫妻剩餘財產,沒想到雖然國稅局同意抵扣,但竟然因為繼子的一個主張,讓她拿不到錢。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一位企業主過世後,留下不動產、企業、債券、海外資產…等遺產,繼承人包含前妻所生的子女,還有第2任妻子(下稱:後媽)與子女。 ▼律師提醒,申報遺產稅時「稅歸稅,權歸權」。(示意圖/pixabay) 因為企業主的財產狀況很複雜,後媽在滿6個月遺產稅申...
不動產贈與、遺產登記注意!為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以及簡化申辦地政業務需檢附的文件,即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地政事務所可直接線上查驗,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 內政部長林右昌1日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民眾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不動產贈與及遺產...
買房錢不夠,要和銀行借,還是向親戚借?一對夫妻打算買房,評估自備款後,還有900多萬元的差額,若是向銀行申請房貸,30年恐怕要多付300萬利息,若是和叔叔借錢,不僅可以免付利息,每月還能有彈性的還款,唯一擔心的是未來可能會有人情壓力,讓他們非常猶豫。 一名女網友在Dcard透露,夫妻雙薪有10萬元以上,已準備好頭期款及裝潢費用,在新北買了一間總價約1200萬元的房,目前找了2間銀行審核房貸,都保證能貸8成、30年,雖然利率還沒確定,不過30年下來至少要付30...
房產如何分配給家人是一門學問。有網友稱,和先生已分居,但因某些因素不會離婚。希望自己婚後買的房子將來只給孩子繼承,完全不想給先生,問該如何處理?引發眾人熱議。近日,一名已婚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表示自己目前和先生分居中,雖然分居,但因為某些因素,未來並不會離婚。之前用自己的名字買了一間預售屋,預計明年底交屋。她知道未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但她不希望自己將來萬一未來意外事故或死亡後,先生還能繼承到這筆房產,...
文/陳曼羚 國民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房地合一稅收入需用做長照及社宅,自2016年至今7年,共課徵1,179億元,但中央將資金全數用在長照上,社宅部分竟是0元,「居住正義成為居住不正義」。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回應,自2017年至2022年,國庫已補助內政部住宅基金約151億元;且財政部已完成修法,初估住宅基金可獲配約47億元。 現行《所得稅法》第125-2條規定,房地合一稅收「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的農業用地,會列管五年,若被查獲農地未繼續作農業使用,國稅局將依法追回稅款。 根據南區國稅局說法,依法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或受贈人自承受或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但如因該土地之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
不少人認為「賣農地不用繳房地合一稅」,不過財政部提醒,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作農業使用的農地,須符合2大條件,才能符合免納房地合一所得稅的規定,且若是漏報,不僅需要補稅,還恐面臨罰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審理房地合一所得稅未申報案件時,發現納稅義務人A君於2022年3月間買賣取得農地,又於2022年5月出售移轉登記予公司法人,A君自認出售農地時,已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無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案經查獲後應補稅400餘...
養兒最怕遇到不肖子!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因欠下鉅額賭債,私下變賣母親名下的不動產.獲利上億元後沒報稅,還轉移財產至太太名下並離婚,遭到國稅局盯上,被追討並加罰7256萬元,還被法院聲押獲准,可謂得不償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陳男做法屬於遺產與贈與稅法規範之贈與行為,規定贈與人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應自行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如未自行申報贈與稅,因陳男並未申報,補徵贈與稅與課處罰鍰共7256萬餘元,並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
文/蔡余婕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2014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者),非新制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而應就房屋部分,依實際交易價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如果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的證明文件,其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核實認定;若未申報或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