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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減輕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的產業及市民負擔,原供營業使用之房屋如有停業、歇業、空置等使用情形變更情事,台北市稅捐處將辦理清查,提供減稅優惠。依稅法規定,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依持有台北市戶數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供營業用稅率為3%,而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會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分別以非自住住家用2.4%、3.6%稅率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 稅捐處說明,房屋如果使用情形有變更,要在30日內以電話、傳...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規定,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該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者,經納稅義務人申請,稽徵機關應核發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地政機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陳先生來電詢問,其名下有一筆房地,公告及評定現值約200萬元,想要移轉給成年且工作多年的兒子,要用何種移轉方式比較節稅?不同的移轉方式會不會影響兒子將來出售該筆房地的所得稅負? 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動產移轉主要有買賣及贈與2種方式,其中贈與方式可能會須繳納贈與稅;另外,因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已在2016年開始實施,陳先生的兒子將來如出售該房地,可能須繳納房地所得稅,而且會因其取得之原因不同,而影響其取得成本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供民眾更優質、更便捷的服務,並強化機關橫向聯繫,自去年3月21日起,地方稅繼承查欠服務擴大與全國各地方稅捐機關共同合作辦理,凡持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即可至全國任一縣市地方稅捐機關辦理繼承房屋、土地跨縣市查欠服務。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前,需經地方稅稽徵機關查無欠繳房屋稅、土地稅後,始能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以往民眾持有多筆不同縣市不動產時,需分別至各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免課贈與稅,如果贈與人於贈與後2年內死亡,其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但不計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 該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間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即免課贈與稅;但在遺產稅的課徵上,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將財產贈與配偶而規避遺產稅,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有欠繳逾繳納期間之應納稅捐,則其名下財產將遭禁止處分登記,其中土地依照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房屋依照稅捐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加2成估價。納稅義務人可以主動提示足以供認定該土地、房屋時價之資料及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予核實認定。 該局說明,所謂「土地、房屋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依據財政部於2014年1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令釋規定,是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1)...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為增加貸款金額或減少房貸利息支出等因素,辦理房屋貸款之轉貸作業,於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時,要特別注意,增貸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報,僅能就原始購屋借款未償還額度內所支付之利息列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需檢附之相關文件為金融機構開立之利息單據及轉貸文件,例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及借還款資金流程文件等,以證明新借款與原購屋借款有關。 【更多精采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於2016年1月1日起出售屬2014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房屋、土地,或是2016年1月1日起取得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辦理申報(新制)。 如個人出售房屋非屬新制課稅範圍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課稅(舊制),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列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發現有納稅義務人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由於誤以為無交易所得就不用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因此遭受罰鍰處分。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吳君於2019年5月1日出售於2017年3月2日購入之房屋土地,雖然是虧損出售,但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同法第14條之4之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住宅所有權人只要將住宅出租給特定條件對象,便可享有租賃所得租稅優惠,每屋一年最高減免12萬元!透過減稅優惠,提升房東出租意願,也降低房東們的稅務負擔。 據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內政部、其他地方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所辦理之住宅租金補貼者,或其他中央機關辦理相關的租金補貼,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不超過1萬元為限,超過限額者,只須就每屋每月超過1萬元的部分申報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