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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於2015年中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今年6月完成成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最近欲將該屋出售,其房屋取得日應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對此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所規定,房屋、土地取得日的認定,以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民眾所提的預售屋於今年6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屬於2016年1月1日以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年來房地產景氣走弱,房地產交易反悔的糾紛屢見不鮮。國稅局提醒民眾,假如與他方訂定房屋買賣契約,因他方反悔不買而沒收其訂金或收取違約金,必需要如實申報當年度所得稅。若民眾漏報,可能會被受裁罰。 過去房市景氣好的時候,較常發生的違約情況,多是賣方覺得賣太便宜而反悔,因而產生違約行情。但房價走跌之後,反而較常發生買方覺得買貴了、出價出高了,最後反悔不願買下來。但無論哪一方反悔,通常要付出代價、賠付違約金了事。 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現正值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房屋所得採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及新制房地合一稅並行,納稅人應注意房屋取得時間,注意所得稅申報方式差異。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於106年出售屬於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房屋者,係屬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應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需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的交易,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其交易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含當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若未在期限內進行申報或漏報所得稅額者,將依照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裁罰。 個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的範圍是指105年1月1日起買賣或交換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包括停車位)。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中的裁罰規定,未依限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楊君104年甫大學畢業,該年度即取得一筆土地,國稅局經查,發現是他的爸爸出錢買進,與賣家約定登記在楊君名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不動產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該局說明, 楊父未依規定於訂約後30日內申報贈與,經輔導後楊父於收到輔導函10日內按土地公告現值1,800萬元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核定應納贈與稅158萬元。 國稅局局進一步說明,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使他人獲得財產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出租房屋時,若承租人遲付租金而加收違約金等收入,是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常造成營業人困擾。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銷售額所指的是,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的一切費用。 因此照上述定義來看,承租人遲付租金多收的違約金,在銷售額的範圍內,所以要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出租房屋給乙公司,因乙公司...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民眾新建房屋供自住使用,但卻遭課徵非自住用房屋稅率。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雖新建房屋供自住用,但該民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家房屋全國合計已超過3戶,只能適用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而不能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頒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的住家房屋如同時符合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加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給他人用,除經查明確是無償且非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之外,其餘都要依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104年度將自有房屋無償借與哥哥經營小吃店,但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沒有報租賃所得,該局參考了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定租賃所得12,000元。 甲君不服,主張房屋是由他本人與哥哥共同繼承的祖厝,因其在外謀生所以請哥哥代...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部分納稅義務人交易了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屋及坐落基地,但自行計算後認定交易為損失,沒有所得,故不需應納稅額,就沒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結果遭處罰。 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於105年1月1日實施,個人交易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新制課稅範圍內的房地,如交易屬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召開華榮市場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中部分委員及居民針對救災及停車交通等議題提出建議。北市都更處回應,針對此次疑義會於下次都審大會拿出數據來說明,消除民眾疑慮。 華榮市場已被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鑑定為海砂屋,考量周邊及使用圖書館與市場的民眾安全,加上周邊建物老舊密集、公共設施缺乏,故將進行都市更新,未來將提供超級市場、圖書館、公共托育、停車場,並提供公共住宅。 此外,北市府表示會依居民意見,審慎評估納入日托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