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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國稅局

一共有:715筆"國稅局"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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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收取違約金 應申報其他所得

房東收取違約金 應申報其他所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東在出租房屋時,難免為遇到房客中途解約、進而沒收房客押金的情況,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東因房客未中途退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的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請房東們別漏報該筆其他所得或誤申報為租金收入。 台北國稅局說明,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納稅人不主張核實減除必要費用,可依財政部頒定的費用率43%,以租金收入之57%為所得額。 但收取違約金並非提供出租財產收取...

玩真的! 北市率先開鍘非法旅宿

玩真的! 北市率先開鍘非法旅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非法日租套房超過兩千家,日前北市觀光局率先訂定非法旅宿裁罰標準,即日起針對屢犯不斷的非法業者,除了罰鍰外,還得連續處以高額怠金,更嚴重將會斷水斷電,開鍘非法旅宿決心強硬。 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科長陳雅慧表示,過去抓到非法旅宿雖有開罰,但部分業者仍持續經營。北市府接下來打算要強硬執行,訂出裁罰要點,非法旅宿將面臨罰鍰並勒令歇業,如果仍持續經營,可連續處以20萬、30萬高額怠金,且必須一次繳清,若仍不歇業,將可斷...

合建分售廣告費 地主建商共分攤

合建分售廣告費 地主建商共分攤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第1款第11目規定,營建業合建分售(或分成)的廣告費,應由地主與建主按售價比例共同分攤。 國稅局表示,日前查核甲建設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甲公司與地主採合建分售方式銷售新竹縣內建案,該公司列報廣告費500多萬,雖與地主約定銷售的廣告費全由建設公司來負擔,但廣告效益已及於土地,應該依售價分攤給房屋跟土地,故按土地與房屋的售價比例,調減甲公司廣告費。 國稅...

贈與稅若未繳清 會向受贈人徵收

贈與稅若未繳清 會向受贈人徵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民眾今年初接受父親贈與土地一筆,但卻收到國稅局核發的繳款書,國稅局對此表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若未繳清贈與稅,將改向受贈人徵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但是當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國稅局就會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重新發單開徵:(1)行蹤不明。(2)逾期未繳納,且在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3)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國稅局說明,第二個情形中所謂的「無財產可供執...

盡快申報房地合一稅 以免受罰!

盡快申報房地合一稅 以免受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個人房屋、土地交易課徵所得稅(下稱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及營利事業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屬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屋、土地,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林君於105年3月20日出售其於103年5月20日買賣取得之房地,但未於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經本局核定林君未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並計算課稅所得10...

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 不減土增稅

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 不減土增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了避免重複課稅,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新制房地時,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二年以內房屋、土地,都屬出售新制房地。 而新制房地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出售新制房地,應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後的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課稅。 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是指收入減除...

檢舉房東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檢舉房東逃漏稅 應提供具體事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檢舉房東出租房屋,未依法申報租賃所得,涉嫌逃漏稅。對此該局說明,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人需提供被檢舉者的姓名、地址、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因此,若要檢舉房東逃漏稅,檢舉人需敘明房東姓名、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期間、每月租金,並提供租賃合約、租金支付證明(匯款紀錄或現金交付簽收單等)或其他有租賃事實之證明文件。 該局...

繼承房地出售課稅  適用新制嗎?

繼承房地出售課稅 適用新制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自105年起,該局經常接獲納稅人詢問出售不動產,是否一律依房地合一稅新制規定課稅。個人於105年起交易之房屋、土地或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的房屋使用權,如於105年以後取得或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即屬新制的課稅範圍,原則上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 另外,新制在計算持有時間時,可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台北國稅局指出,交易因繼承取得房地,其適用...

房地合一稅  交易損失仍要申報

房地合一稅 交易損失仍要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實施至成,仍有不少屬於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交易,納稅義務人因自行計算為交易損失,故未辦理申報;該局於近期審理多起此類未依規定申報案件,為避免納稅人誤解,提出說明如下。 北區國稅局指出,個人交易適用新制之房地,除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者外,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以及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

房客負擔房東補充保險費 怎麼算?

房客負擔房東補充保險費 怎麼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租賃契約若約定由公司負擔扣繳稅款及全民健康保險之補充保險費,應如何計算所得稅扣繳稅款?租賃兩造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某項納稅義務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承租人因履行此項約定條件而支付之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承租人於辦理扣繳稅款時,應包括扣繳稅款及其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扣繳稅款之基礎。 臺北國稅局進一步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