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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國稅局

一共有:715筆"國稅局"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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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移轉避土地交易稅 將重罰

三角移轉避土地交易稅 將重罰

國稅局表示,公司利用個人出售土地免納所得稅之規定,取巧安排以三角移轉方式,低價出售土地予個人,再由個人高價轉售他人,藉以隱匿土地交易所得短報未分配盈餘,一旦遭國稅局查獲將補稅處罰。 國稅局近期查核,發現A公司於100年1月出售土地予負責人甲君,買賣總價款按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加5%計算共1.8億元,甲君於同年4月將土地再出售給B公司,出售總價款為3.8億元,甲君向A公司購地資金來源,除小部分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外,其餘是以該土地出售B公司所收取之支票款支...

贈與30日內 應辦妥贈與稅申報

贈與30日內 應辦妥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在同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新台幣220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在規定申報期限內(即贈與行為發生日之次日內),以書面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申請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特殊事由,可以由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期限。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或《住展房屋網...

配偶贈與房產 持有期間認定放寬

配偶贈與房產 持有期間認定放寬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以往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依奢侈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之計算,是自受贈取得登記日起算。 但目前持有期間計算已有新規定,夫妻之一方因離婚或改用他種財產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買賣(含交換)以外原因自他方取得不動產,再銷售該不動產,依計算持有期間時,可將他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林君於101年1月與王君結婚,並於101年5月15日購入房地登記在自己名下,103年 1月15日將...

奢侈稅修正條文 今年上路

奢侈稅修正條文 今年上路

關於奢侈稅的修正,民眾今年起須更加留心。為落實特銷稅(俗稱奢侈稅)條例抑制短期投機及穩定房市之立法目的、健全產業發展及維護租稅公平,立法院三讀通過「特銷稅條例第2條、第5條及第26條條文」修正案,並自104年1月9日起生效,本次主要修正內容有關不動產的部分如下: 一、將依法可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 二、修正自住換屋免徵奢侈稅之要件,除了符合辦竣戶籍登記之條件外,必須有自住事實。 三、增訂授權財政部對於銷售房地確屬非...

財政部放寬11款奢侈稅免徵類型

財政部放寬11款奢侈稅免徵類型

財政部配合今年1月7日修正公布的特銷稅(俗稱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規定,發布適用該款之案件類型解釋令。財政部依各地區國稅局所提實際個案進行審認,核定發布適用「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徴奢侈稅之案件計11種類型如下: 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 二、繼承人銷售因繼承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之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三、繼承人銷售其以繼承之遺產交換取得同一被繼...

財部抓大咖 富比世名單洩天機

財部抓大咖 富比世名單洩天機

台北市長柯文哲父母因借款給柯文哲被補稅,財政部被綠營立委K得滿頭包,質疑財政部只會整小民不敢對付高官富豪;但財政部的查稅大刀早已瞄準台灣的富豪了。 全球知名的《富比世》雜誌,每年都會公布全球的富豪排行榜,現在這份富豪榜,卻成財政部的查稅地圖。財政部長張盛和最近在立法院指出,財政部查稅的來源主要有兩項,分別為檢舉案件以及個案選案查核。就檢舉案件來看,最近3年來,財政部每年平均接獲近3萬件檢舉案件,但其中約有8成案件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3年...

北市非自住房地  租金標準調整

北市非自住房地 租金標準調整

國稅局表示,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應誠實申報租賃收入,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了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凡未申報租金或申報租金偏低者,房屋所在地國稅局將依據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依查得資料,核算或調整租賃收入。 台北市地區各年度非住家用(含營業用)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方式,在101年度以前,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百分比計算,因為一般房屋評定現值較實際市場行情偏低許多,所以核定的租金較低,導致部分出租人要求承租人以國稅局訂定的租金標準...

祭祀公業土地  稅務問題應釐清

祭祀公業土地 稅務問題應釐清

國稅局表示,最近接獲民眾電話詢問祭祀公業處分土地之稅務徵免疑義,依據財政部解釋,祭祀公業土地之有關營所稅及綜所稅之徵免及核課方式如下: (一) 未辦財團法人登記之祭祀公業,是依據民間習慣成立之祀產,如無營利活動,僅有土地之收益或財產之處分收入,尚非所得稅法規定之營利事業,應免課徵營所稅。 至於綜所稅部份,祭祀公業之收益及孳息,倘若有分配其派下共有人,應以該受益之所得人為對象,由祭祀公業管理人依所得稅法規定,於每年1月底前,列報所得人姓名、...

低報價格避奢侈稅 當心遭罰又補稅

低報價格避奢侈稅 當心遭罰又補稅

國稅局表示,依奢侈稅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銷售房屋、土地,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之銷售價格較時價偏低而無正當理由者,稽徵機關可依時價或查得資料,核定銷售價格及補徵應納稅額。所以只要是未申報或者刻意低報不動產銷售價格,規避奢侈稅,一經稽徵機關查獲,將遭補稅及處罰。 舉例說明,甲君101年1月購入台中市土地,於102年3月以660萬元出售該土地給乙君並訂定銷售契約,依照規定,甲君應以實際銷售價格660萬元,並以持有該土地期間超過1年未滿2年適用稅率10%計算申報...

出售買賣或受贈房屋 成本計算大不同

出售買賣或受贈房屋 成本計算大不同

個人房屋因買賣取得,或因繼承、贈與取得,於出售房屋計算交易所得時,成本費用計算方式有何不同?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應以房屋轉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購買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屋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可扣除之成本及費用如下: 一、買賣取得:包括購買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以及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