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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會同社會福利事業或各級學校等主管機關,加強查核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是否符合捐贈目的使用,如查獲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補稅處罰。 該處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的土地,符合下列條件者,於移轉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推行社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政策,各地方政府依循住宅法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對符合規定對象提供租稅優惠,然而有部分民眾對租稅減免仍有些疑慮與誤解,最常見的問題為,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得減徵20%及地價稅減徵50%規定,公益出租房屋稅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那若是社會住宅和公益出租房屋出售時的土地增值稅,是否也有優惠減免或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呢? 高雄市稅捐處對此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分別為土地增值稅及地價稅課徵基礎,每逢公告期間多受各界關注。台北市地政局為使民眾及各界能更瞭解地價作業法令依據、查估過程與評定成果,於日前將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作業程序與計算公式以圖文並茂、簡易的方式全面公開上網,並提供全台北市41萬餘筆土地地價資料的批次下載及圖文查詢,以利各界查詢利用,落實開放政府政策。 地政局表示,為使民眾能夠充分瞭解地價調查作業過程,將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作業程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實施兩項捐減免優惠措施,包含「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2年期間未移轉,可減徵延長10年;另外對於「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未來「協議合建」案更新後原地主跟實施者辦理產權移轉時也可減徵40%。 新北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民眾參與都更往往擔心更新後要負擔更多稅賦,因而降低意願,而中央歷經多次修法於今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後,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其中包含「房屋稅」、「土地增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於日前宣布,台北市都市更新稅捐減免釋出兩大利多,包含原先減半徵收2年的房屋稅,只要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得延長房屋稅減徵10年,合計達12年;另外,針對過去未納入稅賦減免項目對象新增協議合建,未來也得申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上述兩項利多,可追朔自今年1月30日起適用。 過去,都更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限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限以權利變換實施為之。經中央修法後,授權主管機關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供民眾不動產移轉更便捷的稅務服務,該處自即日起試辦網路申報一般買賣、贈與案件「線上查欠(完稅)」作業,將能夠節省申報人原先須臨櫃送件查欠(完稅)之時間及交通成本,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處說明,民眾移轉不動產並使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者,若屬於一般買賣、贈與案件,申報人掃描上傳「完稅附件」,經審核無誤且查無欠稅費後,將由電腦系統直接匯出已查欠完成並帶有職名章的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款書,...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即日起試辦不動產移轉「線上查欠(完稅)」作業,民眾買賣、贈與土地或是房屋時,可透過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並上傳申報書及契約書正本電子檔,經審核無誤且無欠稅者,系統將自動匯出繳款書,民眾繳稅後可持該繳款書及其他登記應備文件,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 稅務局說明,民眾移轉一般土地或房屋時,若屬買賣或是贈與案件,使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者,只要上傳申報書及契約書正本的掃描電...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於日前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已責成營建署加速辦理6項子法修正、廢止及6項子法新訂作業,並將行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涉及地方權限部分,儘速訂定其自治法規。該次修法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訂定事項計有以下7項,內政部將於近日函請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務必於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公布施行日後6個月內完成。 一、 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應符合要件及應檢附之文件(第10條)。 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今年公告土地現值已於日前公告,內政部統計,今年全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較去年提高約0.46%,無明顯漲跌;另外,今年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約為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91.64%,亦與去年度91.31%相去不遠。內政部說明,由於公告土地現值是房地產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依據,因此,只有民眾在買賣或贈與等不動產移轉時才會受到影響。 內政部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由各地方政府蒐集最近1年房地買賣及收益實例,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相關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於日前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該次修法從「健全重要機制」、「解決實務困境」、「強化程序正義」等3大面向,務實提出都更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期盼在各方權益衡平下,讓都更重新出發,成為促進國家建設與都市發展的有效工具。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法最重要的是讓民眾信任都市更新機制,首個步驟是將「容積獎勵明確化」,統一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讓實施者與地主開始談權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