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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台北市地政局17日表示,2021年公告土地現值業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完成,平均調幅為2.17%,連續三年上漲,而台北商業區及住宅區地王,分別由「台北101大樓」公告土地現值每坪607萬元、蟬聯8年冠軍;住宅區仁愛路豪宅「仁愛帝寶」公告土地現值每坪439萬元。 全市4668個地價區段,有4312個地價區段(約92.37%)上漲,209個地價區持平(約4.48%),僅147個地價下跌(約3.15%),北市地政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係作為土地移轉時核課土地增值稅基礎,並...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公告現值將於明年1月1日重新調整,若民眾在今年底前打算訂立契約移轉土地,請把握在立約日起30天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就可適用109年度的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達到節稅的效果。 該局表示,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核課土地增值稅,逾30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收件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舉例說明,某一筆土地,109年度的公告現值是每平方公尺1,000...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換屋節稅是有撇步的,納稅人如能選擇有利的節稅方法,可以減輕土地增值稅,甚至完全不用負擔。 該處指出,依目前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之租稅優惠有「重購退稅」、「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等三種節稅方法,其中以「重購退稅」最划算,因為土地所有權人在2年內,不論是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時,即可就出售土地已繳納土地增...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出租供營業使用,一旦租約終止時,務必要求承租的營業人辦妥營利事業變更地址或註銷營業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才能適用較低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減輕租稅負擔。 該處說明,房屋依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房屋稅,目前供自住使用之住家用稅率為1.2%、本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非住家非營業用則為2%、營業用為3%。為了自身權益,房屋出租供營業使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2020年地價稅已開徵,民眾最近如有辦理土地移轉者,請記得先將今年之地價稅稅款繳納完畢後,再至該局辦理土地增值稅完稅(查欠)作業。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稅法規定移轉土地,需將該土地應納未納之地價稅繳清後,才可以辦理移轉登記,包括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稅款,及已開徵未繳納,但尚未逾繳納期間的稅款。本縣今年的地價稅繳款書已寄出,民眾近期內辦理土地移轉時,請持該繳款書就近至各金融機構或便...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內政部日前部務會報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規範符合規定的宗教團體,於條例施行後2年內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將透過核發權利歸屬證明書、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等方式,鼓勵宗教團體主動釐清權利歸屬,讓實質擁有的不動產不會淪為私人的財產。 內政部表示,許多宗教團體當初購買或受贈土地來蓋道場等宗教禮拜場所時,常以代表人等人的名字借名登記,在登記名義人過世後...
台灣股市因台商資金及外資進場的資金狂潮而上揚,連帶地,台灣房市在下半年的走勢更是由弱轉強,最近部分區域竟出現購屋民眾搶房的排隊人潮,甚至還有預約賞屋達2,000組的建案,大有從「買方市場」轉為「賣方市場」的犀利趨勢。 買房先搶先贏 最近某電視台播報竹北某建案出現誇張的排隊人潮,開賣的前兩天,就已見民眾漏夜搬凳子排隊的情況,根據了解,由於該建案的戶數並不多,而建商開價要比區域行情低一些,因此,吸引一些想買房及「搶便宜」的民眾提早排隊,...
低利率時代來臨,加速資金投資,企業加碼投資辦公、廠辦、工業地產、旅館等各類不動產,例如萬海買下舊宗整棟廠辦、富邦買下王朝酒店等,而產業供應鏈轉變是今年最大挑戰,許多企業也開啟資產購置或活化計畫,皆帶動整體大型案件增加,使得本季上市櫃公司商用不動產交易金額創下自2015年以來的單季新高。依據信義全球資產公司最新第三季統計,目前核心商圈都更危老議題持續發威,老舊商辦藉由都更、拉皮拉高大樓行情,使得租金及售價都有小幅變動,平均售價維持85.2萬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今年9月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破百億、達106億元,高雄市也因房市強強滾,9月土地增值稅課稅件數及稅額均大幅成長,創下3年來單月新高紀錄。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李瓊慧處長表示,土地增值稅9月高雄市實徵淨額10.16億元,刷新3年來單月最新高,不僅土地交易件數增加1,771件,而且有3筆2,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大面積住商用地移轉,挹注稅收2億元,相較去年同期6.69億元增加3.47億元,成長51.9%,上揚幅度僅次於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財政部已於9月9日預告修正「土地稅法」,明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在被徵收前進行移轉,將可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現行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僅就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其土地增值稅;至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不予免徵土地增值稅,經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79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