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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藏陷阱!2年期限內「戶籍遷錯時間」百萬退稅飛了 想透過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地增值稅的民眾請注意!雲林縣稅務局近日發出重要提醒,許多納稅人誤解「2年內買賣」規定,忽略了關鍵的「戶籍登記時間」要求,導致符合資格卻無法退稅,甚至平白損失上百萬元退稅權益。這個藏在細節中的魔鬼,正讓不少換屋族的節稅美夢瞬間破碎。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即可申請退還原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先購買後出售...
買房遇房仲說要部份現金交易? 18萬「木作冷氣費」暗藏玄機 近日有購屋者在網路論壇發文求助,表示在看中一間新成屋後,房仲聲稱可談到「很低價」,但卻要求另外支付18萬元現金作為「木作和冷氣」費用,且這筆款項不包含在房屋總價內。此案例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究竟這是房仲銷售話術,還是暗藏交易陷阱? 該名購屋者描述,在找到心儀物件後,房仲主動表示能爭取到優惠價格,但附帶條件是必須額外支付18萬元現金,用於木作工程和冷氣設備。令人疑惑的是,這筆費...
捐地做公益可免土增稅 基隆稅務局揭關鍵條件 想做善事又能節稅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近日發布重要提醒,私人將土地捐贈給財團法人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然而這項稅務優惠並非無條件給予,捐贈人必須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的利益,且該財團法人章程需明確載明,法人解散時剩餘財產將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才能在申報移轉時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申請免稅優惠。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所謂「社會福利事業」...
換屋族省稅必看!土增稅重購退稅無次數限制,五年內轉手將追回 許多換屋族不知道,出售自用住宅後兩年內重購新屋,其實可以申請退還原先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台南市稅務局特別澄清,這項退稅優惠沒有次數限制,與「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完全不同,只要符合條件就能申請,為換屋族減輕稅負壓力。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是政府為減輕換屋族負擔設立的優惠措施。根據規定,民眾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在兩年內重購新屋,只要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土增稅後的...
遺產稅申報陷阱:生前兩年贈與財產未併入申報,恐遭補稅重罰 許多納稅人誤以為已繳贈與稅就完成稅務義務,卻忽略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仍需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風險。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頻頻發現,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常陷入一種誤區: 認為被繼承人生前已繳納贈與稅的財產就不必再列入遺產總額。這項常見的錯誤認知,正讓許多繼承人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的沉重負擔。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
預售屋也能退稅!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條件全解析 在當前高房價時代下,節稅技巧已成購屋族必修學分。近期不少民眾詢問,購買預售屋是否也能適用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優惠?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給出明確答案:只要符合特定條件,預售屋交易同樣可享有這項稅賦優惠,為換屋族省下可觀稅負。 根據《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在兩年內,不論採取「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的自用住宅用地交易模式,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均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申請發布重要提醒,特別強調「房屋評定現值須達土地公告現值10%」的關鍵門檻。這項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第3項及財政部相關解釋令的規定,讓許多擁有未登記老舊建物的民眾,在出售土地時才發現可能喪失優惠稅率資格,引發地方關注。 財稅局指出,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在於「10%比率」的認定標準。根據規定,這個比例是以「該基地上全部建物評定總現值」與「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在台灣,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政策持續推進,無論是地主還是建設開發商,合建契約始終是雙方合作的核心文件。 文/周念暉 圖/FREEPIK 然而,在我多年擔任律師、協助處理都更與危老合建案件的實務經驗中發現,許多糾紛與風險,其實都來自合建契約中條款不清、權責不明,甚至忽略應有的法律保障。要保障雙方權益,合建契約絕非一紙形式文件,而是一套完整、精密的法律結構。 而從我過往的經驗,在簽訂合建契約時,要特別留意的重要權利義務事項,主要有以下...
房地合一稅申報常見錯誤 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成本費用認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多起房地合一稅申報錯誤案件,主要涉及納稅人誤將前手負擔費用或非持有期間土地漲價數額列入成本扣除,導致短報稅額遭補稅。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申報時應仔細核對相關憑證,僅能列報本人實際負擔且符合規定的費用。 高雄國稅局舉出兩起典型案例說明常見申報錯誤。第一例是納稅人甲君繼承父親房地後出售,誤將父親當初購屋時支付的契稅、印花稅等費用列為自己的成本費用。國...
新竹市稅務局「先徵後退」便民措施 助民眾順利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 新竹市稅務局近日協助市民王小姐解決一筆特殊的不動產移轉案件,該土地同時具有「道路用地」與「住宅區」雙重使用分區。由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法可免徵土地增值稅,但各分區面積難以立即釐清,稅務局採取「先徵後退」的彈性措施,先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待都市發展處完成土地分割後,再主動退還溢繳的1萬餘元稅款,展現便民服務的創新思維。 根據《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都市計畫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