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彰化29億遺產無人繼承!4078筆土地列冊管理 地政處急籲民眾把握權益 彰化縣政府近日公布一項驚人數據,全縣竟有高達29億元的不動產處於"無人認領"狀態!根據地政處統計,今年全縣共有4078筆土地、117棟建物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這些資產已於8月15日起進入15年的列冊管理程序。地政官員呼籲相關繼承人應把握時間辦理登記,否則這些家族資產恐將面臨被公開標售的命運。 這些被列管的未繼承不動產,若以今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逼近29億元。彰化縣地政處長...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申請發布重要提醒,特別強調「房屋評定現值須達土地公告現值10%」的關鍵門檻。這項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第3項及財政部相關解釋令的規定,讓許多擁有未登記老舊建物的民眾,在出售土地時才發現可能喪失優惠稅率資格,引發地方關注。 財稅局指出,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在於「10%比率」的認定標準。根據規定,這個比例是以「該基地上全部建物評定總現值」與「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法院判決回復土地所有權 別忘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屏東縣近日傳出一則值得關注的稅務案例。小陳與阿明這對多年好友因三年前一筆屏東市區房地買賣糾紛對簿公堂,今年初法院民事判決終於確定,小陳得以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重新成為土地所有權人。然而,更令小陳驚喜的是,稅務專家提醒他還可以申請退還當初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這項權益往往被許多民眾所忽略。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對此特別說明,當土地原先因買賣或贈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若經法院判決確定...
地政疏失未註記徵收 四地主獲國賠2125萬元 台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因30多年前辦理地籍資料電腦化時,漏未將一筆土地註記為「徵收用地」,導致四名地主誤購該地,後遭台北市政府追討土地所有權。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古亭地政應賠償四人共2,1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徵收未註記,地主誤購爭議土地 本案土地原屬祭祀公業所有,早於1973年因「木柵七號道路拓寬工程」被台北市政府徵收,當時已發放補償金並完成程序。然而,1990年古亭地政事務所進行地籍資料...
國產署標售未繼承不動產爭議:制度缺陷與改革方向 台灣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問題日益嚴重,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目前有多達7萬2,000筆土地及近5,000戶建物處於未繼承狀態,土地面積約3,400公頃,總價值高達992億元。國有財產署依法標售這些不動產的作業方式,近期引發專業估價師強烈批評,直指現行制度存在「賤賣民產」、程序不公等問題,甚至將國產署比喻為「全台最大地面師」。本文將深入分析現行標售制度的運作機制、存在問題,並提出可能的改革方向。 ...
全台土地價值突破134兆元!雙北佔4成 坐擁金礦卻難變現!? 內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震撼市場:全台公告土地現值總額首度突破134兆元大關,這個數字相當於台股總市值的1倍、台灣GDP的5倍,成為國人最龐大的財富項目。然而,這筆驚人的「地表財富」卻面臨著「看得到、用不到」的困境,多數土地持有人猶如坐擁金礦卻難以開採,甚至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 雙北獨佔鰲頭 土地財富集中化加劇 細究這134兆元的土地財富分布,呈現極度不均的現象。台北市以34兆元高居...
繼承三七五租約土地省稅攻略 當親人離世,繼承土地不僅要面對繁瑣的法律程序,還可能面臨高額遺產稅負擔。但鮮為人知的是,若土地存有「三七五租約」,繼承人竟可合法節省高達三分之一的稅款!台北國稅局最新揭露的節稅案例,讓這項塵封多年的稅務優惠再度浮上檯面。 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申報遺產稅時若被繼承土地仍存在「三七五租約」,計算遺產價值時可扣除土地現值的三分之一。這項特殊規定源自《平均地權條例》的補...
40年透天厝分家估價差150萬?專業解析銀行與親戚估價落差關鍵,教你用3招守住權益! 家中40年老透天要分家,銀行估550萬、親戚卻只願認400萬,價差高達150萬該信誰?更讓人困惑的是,附近同齡透天成交價竟都超過700萬!專家指出,這類分家糾紛常見『銀行保守估價』與『親友刻意壓價』兩大陷阱,若沒掌握正確估價方法,可能平白損失上百萬權益。本文獨家拆解估價差異真相,並提供3種具法律效力的估價管道,教你用『市場行情』守住應得份額! 關於40年透天厝估...
換屋族注意!「重購退稅」眉角多 搞錯這一點小心退稅變補稅 高雄陳小姐最近換屋卻遇上意想不到的狀況。她將市區40坪舊大樓以450萬元出售,換購郊區60坪透天厝花費750萬元,原本滿心期待符合「小屋換大屋」退稅條件,沒想到國稅局不僅駁回申請,還要求補繳6,000多元稅款,讓她相當錯愕。原來問題出在「房屋評定現值」這個關鍵細節上。 專業納保官解釋,陳小姐的舊屋是在2015年底前取得,適用舊制綜合所得稅規定,必須比較的是「房屋評定現值」而非成交價格。...
台中稅務局提醒:未登記建物土地交易 符合條件可享自宅優惠稅率 台中市稅務局近日針對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物的土地交易發布重要提醒,此類不動產若符合特定條件,出售時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民眾節省土地增值稅負擔。 根據稅務局說明,關鍵在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必須在該地設有戶籍,且出售前一年內未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符合條件者,只需檢附地政機關核發的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