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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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父母留下房子、土地給子女,只要完成繼承登記,財產就算順利移轉。但不少家庭實際處理後才發現,繼承土地並不是拿到權狀就結束,後續仍可能涉及遺產稅申報、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等問題。尤其是早年購入的土地,隨著都市發展與土地價值變化,未來出售或處分時,可能產生不少稅務成本。如果家人沒有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原本想留給下一代的資產,也可能因為稅務與分配問題,變成家庭討論的難題。繼承土地第一步:先確認是否需要申報遺產稅父母過世後留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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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父母留下房子、土地給子女,只要完成繼承登記,財產就算順利移轉。但不少家庭實際處理後才發現,繼承土地並不是拿到權狀就結束,後續仍可能涉及遺產稅申報、土地增值稅、地價稅等問題。尤其是早年購入的土地,隨著都市發展與土地價值變化,未來出售或處分時,可能產生不少稅務成本。如果家人沒有提前了解相關規定,原本想留給下一代的資產,也可能因為稅務與分配問題,變成家庭討論的難題。繼承土地第一步:先確認是否需要申報遺產稅父母過世後留下的土地,...
90年借名買房、104年打贏官司拿回來,現在想賣掉,房地合一稅怎麼算? 【M傳媒/綜合報導】 早年買房借用親友名字登記,十多年後靠法院判決拿回產權,到了2026年準備出售,稅務上最重要的時間點不是「打贏官司那一天」,而是整個借名關係、法院判決與房地返還登記資料如何被國稅局認定。 以「民國90年買房借名登記、104年經法院判決並在104年完成返還所有權登記、2026年出售」的情況來看,原則上屬舊制房地。出售時不會直接套用房地合一2.0的45%、35%、20%或15...
死亡前2年贈地給子女,遺產價值計算大不同!國稅局:子女「賣掉」與「留著」算法不一樣 M傳媒綜合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仍須視為遺產併入總額課稅。其中若贈與的是土地,且受贈人已在被繼承人死亡前移轉所有權,課稅價值的計算方式將有所不同。 高雄國稅局以實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15年5月死亡,生前在114年2月將名下A、B兩筆土地贈與兒子乙君,當時A、B土地公告現值分別為3...
政府要還地,地主不領情!「重劃要錢、人口外流⋯⋯不如繼續種田」揭地方無奈 【地方中心/南投報導】 政府為解決數十年來「只劃不徵」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積極推動解編重劃,立意要將土地還給地主。然而,這項美意在人口外流嚴重的南投中寮鄉卻踢到鐵板。近日舉辦的市地重劃說明會上,地主人數17戶,同意戶竟不到4成。面對「還地於民」的政策,為什麼他們選擇搖頭? 一等就是50年!公設地解編,地主卻不領情 早期都市計畫大量畫設公共設施用地,但因政府...
文/謝曉菁 不少父母會在生前將土地贈與子女,提前進行財產安排,不過土地已經「送出去」,不代表與遺產稅無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的2年內,將土地贈與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原則上仍須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而受贈人之後有沒有再將土地移轉出去,也會影響遺產價值的計算方式。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
離婚分產不是「一人一半」那麼簡單!情情帶你搞懂剩餘財產分配、時效與稅務眉角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 主辦代書 談到離婚,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夫妻財產不就是一人一半?」 其實沒這麼簡單。 台灣夫妻如果沒有另外以契約約定夫妻財產制,原則上適用「法定財產制」;離婚使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真正要計算的,是雙方依法應列入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不是把所有房子、存款、股票全部切成兩半。 而且離婚若牽涉房屋、土地,除了剩餘...
墨新聞|楊秉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持份土地」的法律問題,會與民法中的共有相關,持份土地代表著多人共有一個土地所有權,也就一個土地地號上會同時有多個共有人的狀態,而每個共有人只擁有土地的部分所有權,因而此時,必須要將所有共有人的部分所有權加總後,才會是一個完整的土地所有權。 從上面的說明我們也可以猜想的到,在共有人無法擁有完整的所有權的情況下,若需要處分到共有物本身時,勢必就...
媽媽送房子給女兒,為何不能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情情代書:贈與跟出售,在土增稅眼裡是兩回事!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媽媽想把自住的房子贈與給女兒,卻被告知不能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很多民眾都會跟情情說:「啊房子是我自己住的,為什麼送給小孩不能算自用住宅?」 因為在法律跟稅法上,「出售」跟「贈與」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為什麼「贈與」不能用「一生一次」? 土地增值稅的「一...
政府要買我家土地,沒印鑑證明不能過戶?網友急問 專家:先看是「價購」還是「徵收」 〖M傳媒/記者綜合報導〗 「政府要買我的土地,承辦人員說要準備印鑑證明,但我不想把印鑑證明交出去,可以直接到地政事務所驗明身分、當場簽名過戶嗎?」 近日有網友在房地產社群發文表示,家中土地因道路或公共建設需求,政府來函表示希望辦理土地取得,除了要求提供土地權狀、身分資料,也提到可能要準備印鑑證明。網友擔心印鑑證明遭到誤用,因此詢問,政府取得土地是...
繼承老屋出售可省稅了!財政部新令上路 房屋成本可按CPI調高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今天情情要分享一項重要的稅務新制。 財政部於2026年7月15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1504549440號解釋令。個人出售因繼承或受贈取得、適用舊制課稅的房屋,未來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可以把繼承或受贈當時的「房屋評定現值」,按照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再扣除。 白話來說,就是房屋成本終於可以適度反映通膨,不必永遠停留在多年前的評定現值。 過去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