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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會同社會福利事業或各級學校等主管機關,加強查核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是否符合捐贈目的使用,如查獲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補稅處罰。 該處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的土地,符合下列條件者,於移轉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推行社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政策,各地方政府依循住宅法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對符合規定對象提供租稅優惠,然而有部分民眾對租稅減免仍有些疑慮與誤解,最常見的問題為,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得減徵20%及地價稅減徵50%規定,公益出租房屋稅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那若是社會住宅和公益出租房屋出售時的土地增值稅,是否也有優惠減免或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呢? 高雄市稅捐處對此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最新實價登錄顯示,台中市7期頂級商辦「聯聚中雍大廈」近日陸續揭露交易,截至目前共有10筆交易,該批交易皆為2015年預售時之交易,總價都達億元,最高單價68.5萬元,為台中市商辦首見6字頭,與過去台中市頂級商辦市場30至40多萬元的行情比較,大幅跳升。 「聯聚中雍大廈」位於台中市新光三越、大遠百間,為地上39層、樓高192公尺之建築,為台灣中部第一高樓。自由時報報導,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該商辦目前單價約在6字頭,最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是由稅捐機關依照稅籍底冊及查得資料核定課徵,而土地使用情形與地價稅核課緊密相關,該處將於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進行201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以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並遏阻逃漏稅捐。 該處表示,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期間,清查人員會佩帶識別證實地查核土地使用情形與課稅情形是否相符,納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應按房地合一新制計算其交易所得或損失並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台北國稅局轄區內甲公司於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有免稅土地交易所得,經該局查得該房地是於2014年7月登記取得,2015年底簽訂出售合約,且於2016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房地持有期間未滿2年,應適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於日前公告,常有民眾誤以為只要是重劃地區內之土地,於辦理重劃期間內皆可免徵地價稅,該局表示,若土地在重劃期間仍為原來之使用,則無法免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果有重劃地區內土地,須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規定「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之使用而無收益」之規定,才可以免徵地價稅;但如果原來已建有房屋、工廠,或土地上供營業人營業使用,在重劃期間仍繼續使用,則無法免徵地價稅。 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土地買賣承買人未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也未向地政機關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又再行訂約出售,被查獲遭受處罰。 該處說明,承買人A,向土地所有權人B承買土地,雙方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但未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也沒有至地政機關辦理權利移轉登記,就再將該筆土地出售予第3人C,雙方亦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以原土地所有權人B及承買人C名義,共同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核課土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今年11月30日,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應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依「土地稅法第53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未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依照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賦稅署補充,今年12月1日及12月2日繳納者,雖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但若納稅義務人遲至12月3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於昨日(10/31)發布解釋令,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地上房屋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依建築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通知所有權人限期停止使用並拆除,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主管機關通知發文日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自發文日至重建房屋尚在施工未核發使用執照前,均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之其他要件規定者,於該期間准予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說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是土地稅減免規則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今年9月25日前提出申請,才得於今年起適用,逾期申請者,將自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賦稅署說明,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依法應課徵田賦者外,都應課徵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負有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