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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稅捐處日前表示,公司法人申辦合併或分割登記的原因發生日期,應以相關決議文件所載的合併或分割基準日,為原因發生日期;而申請期限則以合併或分割基準日起的6個月內為限。 稅捐處說明,申辦法人合併分割的登記期限,雖是自基準日起的6個月內計算,不過,合併分割移轉的土地,在申報土增稅記存稅款時,如以合併分割基準日的30日內申報,則以『基準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而逾30日申報者,應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於前幾年出售一筆土地時,因曾繳納工程受益費,並經地方稅務局提醒,可於申報土增稅併同申請,從土地漲價總額中扣除;但因時間久遠,一時已找不到工程受益費繳納收據。對此,稅務局回應,可以填寫收據遺失切結書代替。 台中市政府稅務局沙鹿分局指出,民眾向稅捐機關提供工程受益費收據,除了是確認納費人是否確為土地所有權人外,更可藉此核對繳納金額、土地面積及持分等資料;如所有權人收據不慎遺失,則可填寫收據遺失切結書...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稅務局日前提醒,民眾應納印花稅的憑證,在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若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也應臨櫃或以網路向稅捐機關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且因印花稅屬憑證稅,故納稅人將申請物權登記的不動產契據,向稅捐機關辦理土增稅或契稅申報時,仍應依印花稅法規定貼足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指出,不動產契約書在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前解除契約,或因故不能移轉,除了適用法令或計算錯誤外,已繳納的印花稅款均依規不得申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財政部公布全國2月稅收數據,受房市低迷不振、經濟前景不佳影響,今年前2個月的土增稅合計僅103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1億元,減幅達44%,其中,2月土增稅更僅37億,為2009年6月以來的新低。 據媒體報導,財政部認為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雙雙調高,及房地合一新制施行,使房產交易提前在去年底完成交易,是單月土增稅收減少的主因;但因前二個月的土地交易起徵起件數仍達7.4萬件,較2008年金融海嘯時期熱絡,因此房市發展後勢仍需觀察。 財政部統...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政府稅務局日前接獲民眾洽詢,表示向法院承購的法拍土地,於當年度再移轉時,卻通知應繳納土增稅?該局回應,經法拍的土地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拍定價如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則以拍定價額為準;而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金額及其他債務扣除,應以併同計算的金額為移轉現值。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拍定價額高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由於已經以較低的公告現值作為移轉現值,計算代扣土增稅,因此之後再移轉時,...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已經用過土增稅「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現在又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是否還能再適用優惠稅率?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釋疑,民眾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只要符合相關指定條件者,即可不限次數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 稅捐處指出,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原僅限「一生一次」,經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後,土地所有權人如已適用「一生一次」後,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只要符合條件者,可不限...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一名沙鹿區民眾詢問,出售一筆農地且已至地政機關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是否可申請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增稅,並退還已繳納稅款?中市府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農業用地移轉自然人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只要檢附6個月內的農用證明書,即可辦理退還退稅。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作農用之農業用地在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且權利人及義務人未於申報土地現值時,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則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前,向稽...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財政部日前公布1月全國稅收統計結果,結果顯示單月實徵1331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9億元,年減0.7%,其中,主要以土增稅減少最多,達到42億元。其次則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少15億;而綜所稅實徵淨額達200億元,則較去年增加16億,增幅8.6%;營業稅實徵淨額達572億,較去年同期增加13億,增幅2.8%。 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許瑞琳指出,由於今年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導致1月土增稅較去年同期大減42億,減幅為38.8%。且土地公告現值調高,加上房地合一新舊制...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不少民眾都知道,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應在訂定契約的三十日內,填具土增稅(土地現值)申報書,並檢附契約影本及有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卻常忽略在土地所有權移轉後,也必須再度向稅務機關提出自用住宅稅率申請。 近來就有民眾申請地價稅復查時反應,因繼承而取得的土地,目前仍維持自用住宅用,但在收到地價稅繳款書後,才知應重新申請適用優惠稅率,以致稅額爆增。對此,台中市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一經移轉,...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地合一稅新制正式上路,稅務局日前提醒,即使民眾的房地交易虧損,納稅人也應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的次日30天內,申報個人房屋和土地交易所得,並繳納所得稅。 稅務局強調,房地合一新制只有特定情況下,才可不用辦理申報,如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而免繳土增稅土地、或是被徵收的協議價購土地,及未被徵收前,移轉的公設保留地;其餘無論是否符合自住免稅,或是沒有應納稅額的情況,納稅人都應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