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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議題延燒,老房子只要和都更沾上邊,身價就像鍍上一層金,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很多老房子不僅無法參與都更,花大錢搶買的老屋,還有可能變成套牢屋,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一心以為投資一定能賺大錢,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 都更不易 只聞樓梯響 台北市政府宣布都市更新獎勵政策利多,「都更屋」頓時成為市場當紅炸子雞,許多售屋廣告打著「土地持分高,改建利益大」、「老公寓變黃金」等口號,把老屋與賺錢劃上等號,真的有這麼好康嗎?那可不一定! ...
行政院11份月通過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劃後,除了受惠於都更商機的建商及營造商之外,相關廠商也準備搶攻老舊建物拉皮及外牆翻新的商機。根據營建署統計,目前全台超過20年以上的建物,超過470萬戶,光是施工及材料的產值,就相當可觀。 ■ 外牆拉皮選擇多 多比較省很大 目前台灣屋齡超過20年以上的建物高達472萬戶,由於台灣氣候潮濕,不少老舊公寓常會發生壁癌、滲漏水或是發霉的情況,外牆更新除了美觀,更重要的是要能夠耐的住長期的日曬雨淋,加上位處地震帶,...
有些是價格因素使然,有些是滿足特殊需求;房地產市場當中,三不五時會出現所謂的特殊商品。之所以稱特殊,有的是少見、屬小眾商品,有的則是遊走法規尺度邊緣。消費者如因其低價或其他誘因,而想購入此類產品,則事前應充分了解並考量其特殊性…無論基於價格因素,或是滿足特定需求,我們總能在房地產市場中看到,一些『身分』或『內涵』與眾不同的特殊產品。這些產品和一般所見之房市商品,的確有相當程度不同處,有些甚至有適法性問題。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前,需更清...
房價這麼高,購屋族叫苦連天,但如果真的問到價錢很便宜的房子,你真的可以毫不考慮的下訂嗎?小心,可能有陷阱!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先問清楚,萬一買到有問題的房子,花了錢卻脫不了手,那就真的叫天不靈叫地不應了。 ■ 低價購買徵收屋 小心得不償失 劉先生透過仲介,花了六百萬元買下法拍屋,但事後才知道房子2年內將被徵收,而補償金可能只有四百萬元,一來一往,劉先生還虧了兩百萬,大呼上當,卻已經來不及! 像這樣的案例,屋主沒先做功課,真的只能自認...
凡那比颱風來襲,全台大雨不停,雖然北部雨勢不大,但對於想買房子的民眾來說,正是檢視房子防漏是否完善的時機,其中漏水問題來源不外乎門窗防水性不足,或者地震造成的結構性漏水問題,若不幸遇到,不但抓漏耗時費工,還可能得花費1~10餘萬元的修繕費用。 ■ 漏水主因 窗台裂縫佔多數 根據台北市政府官方資料顯示,台北市有18.8萬戶屬於31年以上的舊房子,比例高達38.7%,像這類舊房子,就很有可能是漏水的高危險群,信義房屋轉介中心專案執行經理林洋旭指出,漏...
對於許多首購族來說,中古的公寓大樓具有低公設的優勢,一般來說總價也較中古電梯大樓低,不過自從政府提出都更獎勵措施後,公寓成為自住投資兩相宜的產品,根據房仲統計,今年台北縣市公寓的成交量比去年同期成長17.21%,其中萬華、南港、松山、新店更出現了公寓每坪成交均價比電梯大樓還貴的現象。 ■ 北縣公寓貴3.5% 北市價差縮小 根據中信房屋今年前八月成交資料分析的結果,台北縣公寓住宅平均成交單價為20.4萬,比電梯住宅的19.71萬多出3.5%;不僅行情如此,...
台中七期文心森林公園已成新一輪豪宅熱區,除了拼地段、景觀、設計之外,為爭取豪宅客,台中建商於預售時先申請到一般購屋者咸少接觸與了解的「耐震設計標章」,接著在施工期間,再委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於連續施工期內進駐工地現場作取樣、檢查、養護等監督查證。 ■ 設計施工都認證 不怕你來看 「耐震標章」就是建築物的耐震專業認證,它分為『設計』與『施工』兩階段,預售案都仍在『設計』階段,屬於書面設計規劃與結構和理性的書審,業者取得台灣建築中心...
住高樓層居高臨下,風景佳、讓人看了心曠神怡,高樓層成了不少買家優先選擇,雖然住高樓鳥瞰視野一級棒,但有不少缺點值得在購買前細細評估,萬一怕地震、怕太熱,房子最好別買太高。 ■ 地震、颱風 高樓層特有感覺 地震、颱風等天災人人怕,一搖起來高樓層住戶會特別有感覺,低樓層住戶不覺得晃,但對高樓層來說,晃的就很兇,這時住宅結構、以及建造材質就相當重要,台灣近幾年來地震頻繁,許多新蓋大樓都有做好防震措施,還是想買高樓的消費者,可以多瞭解建築...
今年台中新推案普遍呈現價漲量縮、預售案去化速度超越新成屋,新推大樓開價超過20萬元向25萬大關挺進, 5期、11期、12 期、逢甲商圈、黎明商圈、勤美天地、崇德文心捷運站、中港文心捷運站等市區,精華區的新成屋與預售個案成交價,已站上20萬向25萬元叩關。新大樓單價普遍站上20萬元,基於比價效應,台中市區許多精華區段中古樓店的漲幅微少,部分本地與外地投資人看出商機,開始鎖定投資30~50 坪以內樓店,以每坪20萬元作為中心買點。專家說,排除豪宅價格因素,中古樓...
買到漏水屋是購屋族最擔心遇到的問題。以往依民法規定,如果是天災造成的漏水或是既有的滲漏水,交屋半年內,原屋主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屋主須賠償買方損失。但有鑑於許多漏水狀況不見得半年內就浮現,現行民法已改成,買方在發現漏水後,須立即通知原屋主,並於通知後半年後行使物之瑕疵擔保的權利,只要交屋不超過五年,買方都可向屋主提出求償。■ 滲漏保固大不同 買屋問清免糾紛 目前,儘管有房仲業者提供買方不需額外付費的「漏水保固制度」,然而內容各家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