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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地政局人員無預警抽查8家建設公司(含代銷)及經紀仲介業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含磋商條款)及銷售廣告,查出不符規定者限期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 本次消保官查核定的重點分為兩項:一是定型化契約及廣告,二是建設公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前者在廣告方面,查核重點包括廣告應註明仲介或代銷業者之名稱、不得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積」、「受益面積」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已於日前展開為期三天的預售屋聯合稽查,共稽查「華山君品」及「楓韻晴川」等2個建案,兩案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均不合格,不過後者建商楓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當場即時改正定型化契約內容,查核辦理情形將公布於地政局網站提供市民參考。 地政局說明,已於106年3月1日推動預售屋管理新制,請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採取以下三點措施維護自身權益:一、要求建商出示已經自主檢查核備或預審結果的文件;二、確認現場提供的契約...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日前提醒國內租屋族,內政部於今年6月23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之後以租屋為業的房東,若租賃契約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呼籲租屋族使用新版房屋租賃定契化契約,向惡房東說bye bye! 市府指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許多具法規效力的強制規定,如不得拋棄契約審閱期、不得約定禁止入戶籍、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若在契約中列入「不得...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指考放榜後,不少大學新鮮人準備踏入租屋市場,崔媽媽基金會日前就提醒,自明年元旦起,內政部公告的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上路後,房東和房客都得注意許多租屋新難題,因此新鮮人務必得注意五道租屋新課題!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一)新版定型化租約已明確規定招租廣告不能「僅供參考」,房東也應如實刊登屋況(二)簽約時必須給予房客至少三天的契約審閱期,並採一式兩份的方式,避免發生惡房東張淑晶竄改租約的情形(三)定型化契約中也...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到二○一四年十一月止,房仲業登錄經紀營業員達到四萬四百一十五人,高居規模第二大的連鎖服務業。房仲業店家密集度力拚超商,但服務品質與誠信度卻備受考驗。在房地產消費糾紛中,有六成的消費糾紛來源是房仲業;因此,當你想要買賣房屋時,慎選房仲業者非常重要。 全省房仲業多達六千二百多家,各地精華商圈各大品牌仲介業積極進駐,新興重劃區也提早卡位搶客。這麼多的房仲人員難免會良莠不齊,媒體報導的仲介隱瞞重要資訊、未確認屋狀導致漏水問題...
年底為傳統的購屋旺季,隨著交易量攀升,購屋糾紛也跟著增加,不管是購買預售屋或市中古屋,都可能發生因為資訊不完整造成的問題。根據統計顯示,業者隱瞞重要資訊、房屋漏水、未落實契約審閱權、買賣雙方缺乏交易誠意、法律常識等最常見,購屋民眾應多收集相關資訊,建立正確購屋觀念,減少糾紛發生的機會。 ■ 預售屋問題最多 要提防陷阱 根據調查顯示,民眾購屋糾紛包括簽約不成請求退定金、未給審閱期、施工品質不良(房屋瑕疵、海沙屋、建材設備不符)、經由...
買房子是人生大事,不過,最怕的就是碰上買賣糾紛!根據調查,大台北地區上半年買屋糾紛前3名,分別是「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房屋漏水」及「契約審閱權糾紛」,其中,「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最常見就是凶宅隱匿不報! ■ 小心凶宅!定型化契約內容看仔細 所謂「凶宅」的認定標準,是屋內曾經發生非自然的死亡原因,包括自殺、他殺及意外死亡,如瓦斯中毒、火災死亡等。要避免買到這類凶宅,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建議,民眾購屋時要請房仲業者提供契約審閱期...
對於不少買屋人來說,選擇預售的好處是可以記錄家園的誕生過程,這種從無到有的存在感,是購買成屋難以取代的。不過也因為想像空間大,當交屋的現實和想像產生落差的時候,就容易產生糾紛。不過,到底買預售屋遇到糾紛,消費者應該有哪些自保之道呢? ■ 官版契約有保障 找補解約有規範 中信房屋建議,如果可以,盡量選擇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做好自己權益把關的第一步。因為該定型化契約的...
當您決定委託不動產經紀人員替您銷售房子,經紀人員會要求與您簽立「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已作為充分授權之文件。通常委託書的內容不外乎房地標示、銷售的價格、附贈設備、價款支付方式、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期間、標的物現況說明書等項目。需注意: 契約審閱權 賣方簽立委託書時,記得當場請經紀人員說明契約內容,也可以請經紀人員提供委託契約書,以進行審閱。 委託書性質 委託性質大多分成「專任委託」及「一般委託」二種。如果簽訂的是專任委託,賣方就不可再私下...
自明年五月一日起,國內預售屋的交易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符合公平誠信原則,建商或代銷商銷售預售屋,必須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的面積與售價,詳細記載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並且取消百分之一誤差「互不找補」的陳年陋規。業者認為,此舉有利於預售屋交易更加透明化,但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降低公設售價,勢必會提高主建物單價。 ■ 分開計價透明化 有誤差互找補 內政部送請行政院消保會,於九月二十四日審議通過的「預售屋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