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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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凌小姐(化名)在新竹買下一戶總價3665萬元的預售屋,兩年多按期繳款,前後交出988萬元。去年9月建案取得使用執照,建商通知她辦理貸款,她照著建商提供的銀行流程一路跑,眼看就要交屋。11月底,銀行來電說因為央行政策,這筆貸款不承作了。 她當天就改找另一家信用合作社,12月底終於確定可以核貸六成。 隔天,她收到建商的存證信函:契約解除,沒收549萬元。 近期判決出爐。法院認定建商解約合法,但15%的違約金過高,酌減至房地總價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