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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很多「包租公」、「包租婆」,而在政府積極推廣「包租代管」的租賃宅服務業務後,更將產生更多的「職業二房東」,而這些人最怕的一件事,就是租屋者(房客)「想不開」,將導致房子成為「凶宅」,而折損其房屋價值。 過去,有一些「房客」因為想不開,在租屋處自殺,或是發生兇殺命案,造成出租房屋成為「凶宅」,讓「房東」心驚驚,若求償無門,則只能自認倒楣。 二房東不好當 另外,有些案例是「房客」在承租房子後,再轉租出去給「次承租人」,而成為「二房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考量台中市和平區土地建築管理與原鄉部落發展,日前台中市政府發布「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即日起和平區非都市土地申請建造執照,可以免臨接道路及免檢附建築線指定圖,同時也放寬原住民族傳統建築物或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申請建造執照時,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期盼藉由適度放寬建築規範、簡化流程,以合宜措施方式落實建築管理,同時鼓勵保留原鄉傳統特色建築。 都發局表示,和平區早期建築多受制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並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今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6月1日起實施,未來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租約內容,應符合新制包租及轉租契約規定。 內政部表示,該次公告的包租契約,適用於包租業與房東間,包租業除應善盡一般承租方的義務責任外,亦應盡管理房屋責任,包含日常修繕維護、製作紀錄等。此外,應於簽訂...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於部務會報中指出,資、通訊科技賦予建築新的生命力,透過網路和監測設備等技術整合,能夠使建築物智慧化、生活更便利。內政部與產官學合作,於北中南建設智慧住宅展示中心,提供民眾體驗技術穩定、價格平實的AI智慧住宅設備。 建築研究所於該會報中提出「推廣智慧居住空間,強化展示中心互動體驗」報告,透過物聯網連結,AI智慧機器人等設備,民眾即可輕鬆依照指令開啟或是關閉燈光、空調、居家監控等智慧化系統設備。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於昨日(10/31)發布解釋令,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地上房屋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依建築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通知所有權人限期停止使用並拆除,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主管機關通知發文日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自發文日至重建房屋尚在施工未核發使用執照前,均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之其他要件規定者,於該期間准予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說明...
壹:問題的提出相較於過往,在房地產交易紛爭中凶宅的類型大多集中自買賣物件,租賃服務潛在需求調查統計,出租過程中,有超過4成的房東對入住後房客管理感到憂心。筆者同時觀注近年來租賃紛爭動態,除了上開情形之外,凶宅租賃的法律爭議也逐漸上揚,其中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房地產交易及租賃案件增加,有關法律權益、凶宅的瑕疵,自然也受到承租方的關注。本文有關於凶宅租賃法律爭議,是以租賃契約雙方在租賃期間因發生非自然死亡所導致的『凶宅』瑕疵為探討核心,臚列幾...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年來網拍興起,許多民眾也藉此於網路上銷售物品,對此財政部於日前發布解釋令,只要符合「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等三要件,且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以自用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除了上述要件,房屋仍須符合無出租,並且供本人或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根據目前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之親屬適用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然而有些民眾擁有不只一處住宅,雖供自家人居住使用,也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等分別設立戶籍,但只能享用一處優惠稅率,其餘土地仍依一般稅率計繳地價稅。 對此基隆市稅務局指出,擁有不只一處自用住宅土地的民眾,若合計全部自用住宅土地持份總面積在限制上限內,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就不會僅以一處為限,民眾可依此原則進行節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民眾購買房屋欲申報契稅時,須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請房屋稅將按照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稅務局表示,根據財政部「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符合3種情況者,即屬供自住使用。 首先是房屋無出租使用,其次是房屋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再來則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房產,全台合計在3戶以內;符合上述條件即屬自住使用。 新所有權人於...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加強套、雅房安全管理,在內政部尚未公告住宅單層隔6間或設置超過10張床位,認定歸屬為住宿類(H-1類組)場所,且列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前,台北市政府即已依建築法規定,要求既有已隔成多間套雅房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應改善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耐燃等級,並檢討留設避難逃生通路設施之相關規定。 北市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感謝內政部即時回應本府的建議;對於既有建物隔間達6間或床位達10床者,因前揭公告,明確認定其為供公眾使用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