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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到海砂屋直接解約免賠!律師曝『3大問題屋破解術』 凶宅條款這樣寫才有效 租屋市場糾紛頻傳,從海砂屋、輻射屋到凶宅甚至「鬼屋」,租客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律師指出,現行法律其實對租屋族有相當保障,關鍵在於了解自身權利並善用契約條款,才能在遇到問題屋時有效自保。 曹筱筠律師分析,不同類型的問題屋在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最明確的是海砂屋和輻射屋這類結構性瑕疵,根據《民法》第424條及內政部租賃契約規範,因涉...
地震,對於身處於地震帶的臺灣人來說,是無法避免的宿命,2024年花蓮強震、2022年台東地震、甚至更早的921事件,都不斷提醒我們:居住安全,不該只看得見外觀,更要重視「結構內涵」。如今又逢少子化與勞力短缺衝擊,營建產業同時面臨人力、成本與品質無法控管的困境,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同時兼顧,無疑是每一位建築業者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結構安全 = 設計 + 施工品質一棟安全耐震的好宅,不能只靠圖紙上漂亮的結構設計,更需要現場每一道工序的「確實...
租屋,在台灣這個深信「有土斯有財」的社會裡,一直只是被默默忍受的過渡階段。價格高昂、居住品質參差不齊、租務關係缺乏保障,租屋族早已習以為常。然而,近年隨著政府大動作介入,專業租服業者大量湧現,有業者甚至喊出「租屋產業即將迎來全新時代」。但問題真的解決了嗎?政府的介入究竟是靈丹妙藥,還是推高租金的原因之一?房東與租客之間的角力,又出現了什麼新變化?租屋市場風雲再起,這場攸關數百萬租客與房東的變革,正悄悄發酵⋯⋯ 文/林喬慧 六月初...
央行擬鬆綁自辦都更融資限制 危老重建現曙光 國內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浪潮持續升溫,但由住戶自主發起的都更案卻長期面臨融資困境。中央銀行近期釋出善意,考慮將「自主更新會」的融資案件排除在不動產放款總量限制之外,為自辦都更開闢一條可能的資金活路。群洋國際地產集團 總經理 張惠山 表示,這項政策轉變源自央行發現,當前銀行承作的都更危老案件中,高達95%都是建商主導的民辦或公辦案,真正由住戶自主推動的案件占比極低,顯示現行制度確實存在結構性問...
南投仁愛鄉瑞岩、翠巒部落遷村案拍板 埔里溪南段成新家園 歷經921地震重創及長期地質風險威脅,南投縣仁愛鄉瑞岩、翠巒部落的遷村計畫終於邁出關鍵一步。縣府近日宣布,已選定埔里鎮溪南段一塊0.878公頃的國有地作為新遷建地點,預計明年完成土地取得程序,並與慈濟基金會合作推動家園重建,讓族人遠離地層滑動的隱憂。 瑞岩、翠巒部落位於海拔1300公尺以上的山區,1999年921地震造成嚴重災損,不僅房舍倒塌,地質專家更評估該區域長期存在滑動風險,不宜...
50億預算助老宅新生 內政部推「老宅延壽計畫」打造高齡安居環境 面對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與住宅老化雙重挑戰,內政部24日宣布將投入50億元特別預算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這項為期3年的計畫將針對全台500萬戶30年以上老舊住宅,透過修繕補助與政策整合,讓長者能安心在原居所養老,同時達成居住安全升級與淨零減碳目標。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部務會報中指出,台灣超過半數住宅屋齡已達30年以上,特別是在4至6層樓的老舊集合住宅,普遍面臨管線老化、無障...
租屋旺季來臨!居住風險不可輕忽 專家籲保險築防線 隨著暑假到來,租屋市場迎來年度最熱絡的時期。大專院校新生入學、舊生換租,加上社會新鮮人與上班族尋覓新居,使得7至9月成為租屋需求的高峰。日盈不動產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總經理 張惠山 表示,在租金節節攀升的壓力下,租屋族除了考量預算與交通便利性,更應正視潛在的居住風險,避免因意外事故面臨龐大的財務與法律責任。 租屋旺季需求增 用電安全隱憂浮現 根據Google Trend數據顯示,每年暑期「...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週年:臺灣社區治理的成就與挑戰 臺灣都會區高密度的居住型態,使集合式住宅成為主流,而奠定其運作基礎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1995年施行至今已屆滿30年。這部被譽為「臺灣社區自治憲章」的法規,不僅規範了數萬個社區的管理模式,更影響上千萬居民的居住權益。然而,隨著時代變遷,新舊社區的管理落差日益顯著,如何縮小這道鴻溝,成為下一個30年的關鍵課題。 從無序到自治:條例的歷史貢獻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誕生,...
新北老屋新生計畫:放寬整建門檻 加速都市更新腳步 老屋安全危機迫在眉睫 新北推新版補助方案,新北市面臨嚴峻的老舊建築問題,全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物高達87萬戶,佔全市建築總量的一半。為解決這一都市更新難題,新北市政府研擬推出「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新版方案,預計最快8月上路。這項新政策最重大的變革在於將申請門檻從原本需要100%住戶同意,大幅放寬為僅需管委會同意即可送件,同時新增「弱層補強」選項,補助金額最高可達1500萬元,希望藉此突破長...
《租屋糾紛引警訊 簽約條款暗藏陷阱需謹慎》 桃園市中壢區一起租屋糾紛案件,凸顯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的重要性。此案涉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專法)與《民法》相關規範的適用問題,值得租屋族高度關注。 租客一家簽訂為期五年的租約,合約中載明提前解約需經房東同意,且須支付兩倍租金及沒收押金共10.3萬元。此條款明顯違反《租賃專法》第10條規定:「提前終止租約之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