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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蔣巧薇 陳先生的父親去年過世,家人已辦妥繼承登記,但他覺得奇怪,為何今年房屋稅單還是父親的名字。原來陳先生繼承的房屋是沒有權狀、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無法與土地一併辦理繼承登記,又未向稅務局申請變更名義,所以房屋稅籍仍是被繼承人的名字。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為提醒繼承人完成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程序,近日針對房屋納稅義務人於2023年1至6月期間死亡,至今尚未變更納稅義務人的案件,寄送「未辦繼承變更通知書」到繼承人戶籍地址。 財稅局...
欠稅不還,小心了!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30日止,財政部也提醒,欠稅逾期繳款者,不僅會挨罰,壽險保單還恐被強制解約、償付欠稅,籲欠稅者勿心存僥倖。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據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新聞稿(111-民大06),裁定主文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稱壽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逾期欠稅不繳,保單恐被強致執行。...
文/陳曼羚 政府為保障弱勢族群居住權益、活化閒置房屋,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政策,屋主將房屋提供包租代管,或提供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經主管機關認定成為公益出租人,即可享地價稅、房屋稅等優惠稅率,不過若出售土地,則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優惠。 公益出租人享地價稅、房屋稅優惠 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發生的租稅,而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增稅優惠稅率分為「一生一次」、「一生一屋」2種,稅率較一般用地的稅率優惠不少。要適用前項...
Array 文/梁博超 屏東縣政府為配合中央「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營造優質休閒運動環境計畫」,縣府選定適當的區域,規劃「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以拓展新世紀多樣貌之國民運動休閒生活。屏縣府指出,在前縣長潘孟安與現任縣長周春米向中央爭取預算下,「屏東縣立國際棒球場興建工程」即將在今年度發包興建,並預計4年後完成興建工程,使屏東縣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棒球場比賽場地,得以舉辦國內外大型的棒球賽,並爭取舉辦國際棒球運動賽會,提升台灣國際地位及能見度。...
Array 文/梁博超 屏東高鐵特定區內的5大園區已陸續開發,為提供週邊便捷道路網,屏東縣提出4案共6條周邊聯外道路改善計畫,共7.6公里,總工程經費約28.13億元,獲行政院長陳建仁允諾支持,將在完成都市計畫審議後,依開發期程分年納入營建署生活圈計畫補助辦理。 屏東高鐵特定區周邊路網改善 陳建仁允諾加速辦理(圖/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縣長周春米指出,屏東高鐵特定區整體規劃案總面積共307.15公頃,包含高鐵站區、屏東科學園區、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
科技產業園區替房市增添柴火,除了耳熟能詳的新竹,近期包括台中、屏東也有園區計畫擴區,令人好奇是否帶動中南部房市起飛,對此專家認為,科技產業南移雖然能刺激買氣,還是要看招商以及土地運用,尤其建設尚未到位前無法斷言房市好壞,一昧抱持跟著園區走的心態前進房地場,仍要小心美夢化為泡影。 科技產業拚經濟 中南部動作頻頻 科技園區南移現象日趨頻繁,包括台中園區擴建二期都市計畫變更案計畫,本月13日提交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審議,此外屏東科技產業園區27日...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昨(27日)舉辦擴區動土典禮,行政院長陳建仁、縣長周春米等人親自出席,擴區後將配合高鐵屏東站、屏東科學園區及運動休閒園區等重大建設,開發題材令人好奇區域房市,根據屏東仲介公會榮譽理事長邱益主的觀點,他認為產業園區有助振興房市,房價在科技業進駐後有望攀升2~3成,預言屏東將邁入新一波補漲階段。 ★買房經驗分享、專家解析房市,挑房買房祕技看這邊 ★追蹤「EBC地產王」,買房免走冤枉路 建設題材添柴火 房市仍可期待 行政院自從2021年以...
編輯著作/梁博超 文/梁博超 繼去(2022)年9月動土的屏東市社會住宅「瑞屏安居」,屏東縣政府亦爭取到在潮州興建社會住宅「光春好室」,目前辦理基設審理中,最快將於今年5月動工,總工程款逾10億元,預計在2026年年底完工,期望能為潮州地區加值社區機能,吸引青年返鄉發展。 屏東潮州「光春好室」172戶社宅 最快5月動工(圖/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潮州社宅「光春好室」位於潮州鎮志成路與興隆路交叉路口,到潮州夜市走路只要2分鐘,鄰近光春國小、體育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民眾反映最近申報土地買賣移轉,已經繳清土地增值稅及印花稅,至地政辦理登記時,被通知無法完成登記過戶,所以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及印花稅。 印花稅經書立交付使用 不履行合約也無法退稅 屏東縣財稅局新聞提及,辦理土地移轉現值地政尚未完成登記前,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依規定經雙方檢具解除買賣協議書得申請退還;但是已繳納的印花稅,按印花稅法第8條規定,應納印花稅的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足印花稅票,不問合約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取得使用執照後 應報繳契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新聞提及,民眾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如果以自己本身、配偶或其親屬名義申請建造執照,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只是名義上使用執照起造人,實際上並非起造人自己興建房屋,是向建屋者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