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文/禾樂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主持技師 周孝宇 黃國昌停車場事件 近期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與女兒位於新北市汐止區都市計畫內保護區的土地,違規鋪設混凝土闢建停車場,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表示這筆土地不符合土地使用規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得處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6~30萬元罰緩,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如何查詢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 依照土地是否位於都市計畫地區內,台灣的土地大致上可分為「都市土地」和「非都市土地」,要查詢自己的土...
文/蔡余婕 由桃園市政府自行擔任實施者的公辦都更首案來了!桃園市正光路公辦都更案為桃園市舊警察宿舍重建,全案基地面積約2,700多坪,公有土地占90.23%,興建金額約33.15億元,將打造警政大樓、社會住宅及公益服務設施等三棟大樓, 預計2027年3月完工。 營建署表示,未來的警政大樓地上16層、地下3層,可供辦公空間及宿舍使用,而另外2棟建築為地上17層、地下3層的社會住宅,預計可提供255戶,並於低樓層規劃店鋪及社福機構辦公室。整體建築物設計除會符合無...
行行出狀元,只要能堅持,都有機會闖出一片天!網紅作家黃大米日前直擊,一名賣碗粿的鄰居,霸氣掏出現金,以無貸款之姿買房,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迴響,而黃大米也加碼分享了10大路邊攤吸金傳奇。 黃大米在臉書整理出10大「粉絲精彩留言」,許多賣小吃的路邊攤,事實上是「隱形富豪」,不論是賣便當、賣肉圓還是賣早餐,都有機會拚出一整排房子,直接晉升包租公行列,其中包含: 1、家鄉做包子的阿伯,子女跟孫子去英國念大學與碩士的費用,是他全額支付的! 2、18年...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 文/編輯部 根據金融聯徵中心新增房貸資料統計,今年上半年高雄屋齡逾30年以上的老公寓,一半以上是年輕人買的,且核貸成數接近8成,與新成屋的貸款成數不相上下。 這是一個好消息嗎? 公寓相對低價成為首購新寵 聯徵中心新增房貸資料顯市,2022年上半年高雄的老公寓買氣並不差,30歲至40歲的購屋者占33.1%多,60歲以上僅不到1成。老公寓總價低、室內坪數大、生活機能成熟,是獲市場偏愛的主因,尤其近年高雄房價大幅上漲,想在市區買全...
Array 文/陳曼羚 台北市長蔣萬安早先於市議會報告時,表示優先規劃推動7千戶社宅,預估第一任期結束前,北市社宅戶數達5萬戶,遭議員質疑畫大餅。即使出現雜音,北市都發局表示持續朝5萬戶目標前進,繼信義區松信社宅,中山區力行社宅近日開工,為蔣萬安上任後開工第二案。 力行社宅位中山區朱崙街,近中山女高與中正國小,基地面積911平方公尺,為地上8層、地下2層建築物,將規畫10至12坪的一房型25戶、16至18坪的二房型10戶,總工程經費1.94億元,預計2025年底...
文/房仲作家、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 陳泰源 頂樓加蓋違建沒有合法這回事!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表示,台北市在前市長陳水扁時代頒布行政命令,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既存違建特赦緩拆,於是許多「專屬擁有」這個時間點之前的頂加頂樓住戶,在日後賣屋時,也都會強調:這是「合法」的違建,不會被拆。甚至買家會以「可使用空間變多」為理由,加價出售,相對的,想買頂加的人也會認為「這種房子比較值錢」。然而,以上描述,不論是針對所有權與合法性,其實...
Array 文/陳曼羚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拋出都更五箭政策,期待透過「降門檻、法放寬、速通關、排障礙、加碼辦」等5項措施,加速推動老屋都更。目前第一、三箭均已推出,惟第二箭卡關,關於危險建物更新等法令鬆綁的《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日前送市議會審查未過,決議待10月中上旬開議的下會期續審。 針對第一箭「降門檻」,北市府已公告實施「公辦都更7599專案計畫」,將受理意願門檻從原有的90%,降至與民間自辦都更門檻相符的75%;第三支箭「速通...
台北市地狹人稠,房子也越蓋越高,有些社區物盡其用追求頂樓加蓋,但在繁榮的台北市大安區,某中古大廈被眼尖網友發現,頂樓幾乎「長出一棟獨立的透天」,經查發現屋主竟是叱吒70年代的一代歌姬崔苔菁,不僅外觀特殊而且房價不斐,每坪價格能有9字頭甚至突破百萬元。 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最近有篇文章,內容是某中古大廈外觀,7層樓的建築頂部坐落一棟樓中樓,有別一般頂樓加蓋大多是簡陋的鐵皮屋,外觀如同是一棟獨立的透天,甚至有自己的大廳雨遮等,戶外還擺...
文/不動產專門律師-林明忠 在違建相關的公寓大廈訴訟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分管協議」,何謂分管協議?就是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把大樓的某項公共設施交給特定的人使用的決議,這項協議不一定要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那樣有書面紀錄那麼正式,如果大家對這種由某人專用的狀態已有共識,而且長期互不干涉、互相容忍,即便沒有書面紀錄,這種默認達成的共識,仍可能被認定為默示的分管協議。 口頭約定的分管協議容易出現爭議 約定專用的適用區域涵蓋露台...
文/不動產專門律師-林明忠 頂樓加蓋是最常見的違建之一,但也是最容易遭起訴拆除的違建,因為屋頂平台屬於公共設施,是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4款提到「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的共用部分,可見頂樓是屬於全體住戶的。 共同使用權利被剝奪 當頂樓住戶在屋頂平台私設建物占據平台,就成了占用共用部分的違建。共用部分,以比較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公共設施,公共設施是每個住戶都能享用的空間,試想你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