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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中和發生奪去9條人命的民宅大火,不僅燒出政府管控違建失能的問題,更燒出租屋黑市的大漏洞!為杜絕憾事再次發生,巢運與立委江永昌、吳玉琴等人聯名召開記者會,盼政府能在下周二立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之前,正視我國租屋安全問題。 我國租賃問題一籮筐,除了長期縱容地下化逃漏稅外,許多屋主為彌補投報率不足(台北市僅為1.57%),利用政府寬縱,藉由逃稅、違建、不設消防安全設備等方式來降低成本,對最基本的租屋安全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地政局人員無預警抽查8家建設公司(含代銷)及經紀仲介業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含磋商條款)及銷售廣告,查出不符規定者限期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 本次消保官查核定的重點分為兩項:一是定型化契約及廣告,二是建設公司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前者在廣告方面,查核重點包括廣告應註明仲介或代銷業者之名稱、不得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積」、「受益面積」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訂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由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曹筱筠組長親臨講授「安心租‧放心住-您不可不知的租屋新訊」。 淡水地政事務所陳素霞主任表示,近年來租屋糾紛層出不窮,部分個案甚至躍升在各大新聞媒體版面上,引發大眾關切討論 。為衡平房屋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合理公平,內政部即於去年公告修正「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提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增訂「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允瑞富建設在大里區銷售預售屋,案名為「睿富」,因為未辦理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經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為避免損害購屋消費者權益,地政局依法勒令建商停止銷售。 地政局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訂頒相關法規,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應載明的內容,包括附屬建物除陽台外,不得計入買賣價格;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明列履約保證機制,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地政局於「台北地政雲」建置的不動產說明書系統製作服務平台,已正式上線,將「不動產說明書」、「環境設施」、「周邊業者」及「成交案例」四大面向資訊,一次整合到位,不僅便利業者製作不動產說明書,亦提供民眾買賣交易資訊查詢服務。 地政局表示,業者可依系統產製的表單按表操課,製作詳細完整的不動產說明書,另外系統還彙整市府20個局處的重要環境設施點位資料,提供交易標的半徑300公尺周邊重要設施清單等,亦可查詢相同範圍內...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將在4月20日,於新北市八里區下庄市民活動中心舉辦生活法律講座,邀請新北法扶顧問王福民律師,為市民講解租賃房屋常見的爭議及其處理方式。 市府表示,近年來租賃契約所生的糾紛屢見不鮮,如103年香港女學生持假證件向房東承租房屋、 104年輔大惡房東事件等皆廣為人知,讓民眾對於租屋權益更為憂心。因此,如何避免租屋陷阱及解決租賃糾紛實為租屋的重要課題。 市府表示,民眾對於一些租賃問題,如在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時要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已於日前展開為期三天的預售屋聯合稽查,共稽查「華山君品」及「楓韻晴川」等2個建案,兩案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均不合格,不過後者建商楓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已當場即時改正定型化契約內容,查核辦理情形將公布於地政局網站提供市民參考。 地政局說明,已於106年3月1日推動預售屋管理新制,請民眾購買預售屋時,採取以下三點措施維護自身權益:一、要求建商出示已經自主檢查核備或預審結果的文件;二、確認現場提供的契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不動產交易安全,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網站建置有「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蒐羅政府部門所建置的不動產交易資訊網絡,讓消費者在進行不動產買賣或租賃行為時,仔細了解整個交易流程及細節,為交易安全把關。 樹林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圭宏表示,不動產交易涉及層面繁雜,包括都市計畫、建築、法律、地政、稅務等專業領域,且為龐大金額的消費支出,建議消費者於簽訂契約前仔細了解整個交易流程、掌握交易細節,並透過政府不動產交易資訊...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調和現行規定與國際訂房交易習慣的差異,以及調整現行訂房規定不夠周延的地方,行政院消保處日前修正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待交通部1月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未來只要是「個別旅客直接或間接向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經營者訂房者」,不論透過旅宿業者官網或訂房平台預訂國內旅宿服務,都可適用本案。 其中,在「旅客訂房費用繳交」規定部分,旅客訂房時除保留現行訂房不收取金的選項外,也增訂預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租屋惡房東OUT!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指出,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明年1月1日上路,房東租約日後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 另外,新制除了規範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外,還明定房東不能阻攔房客申報租金扣繳綜所稅,其他如押金、水電費、修繕義務及提前終止租約等常見租賃糾紛,均有詳細規定。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近年惡房東或惡房客糾紛時有所聞,主要皆肇因於雙方不瞭解或漠視彼此權益;新制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