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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日子!近幾年在房地產市場交易火熱的情況下,國人購屋、支付房屋貸款利息的人數又增加了不少,而這些付出去的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只要符合國稅局的規定,都可以拿來扣除所得額抵稅。以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扣除額上限30萬元、所得稅率12%為例,最多就能省下3萬6千元(30萬X12%)的所得稅金。▲財政部對於房貸利息扣除額訂有多重的適用規定,申報時要特別留意。 不過也有很多民眾因為不瞭解、誤用或是誤解自用住宅...
單身不婚的情況越來越多,繼承遺產的來源也更多元,有奶奶繼承孫子的案例,也有兄弟姐妹互相繼承的情形,和早期直系親屬父子傳承有所不同,造成是否該拋棄繼承的困擾,對此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提醒要釐清繼承順序才不會喪失權益。 個案的被繼承人是單身女子,沒有結婚、沒有子嗣,日前意外往生,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鄭文在透露,繼承...
想要節稅就要有憑有據!有換屋民眾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稅,列報了146.3萬元,不過經國稅局調查,持原有的住宅用水資料註記為「空戶」,又無法提供繳水費單據等自住證明,因此不予認列抵稅,反遭要求補稅。 因應民眾的換屋需求,並減輕換購自住房地租稅的負擔,《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之自住房地,並另行重購自住房地,可享重購退稅優惠。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該優惠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之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以內。...
文/王奕淳 稅務涵蓋的項目多樣,民眾基於義務繳納各項稅負時,其實也可依法根據自身條件進行節稅,除了減輕荷包負擔,更保障自己的權益。買賣房屋時也不例外,不論是小換大、舊換新、「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符合條件,就能向政府申請「重購退稅」或是「重購扣抵」。 換屋退稅4大條件 「重購扣抵/重購退稅」是指,民眾在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重購行為,若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扣抵或退還出售舊屋時繳納的所得稅。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
文/住展雜誌 囤房稅2.0即將上路,新竹市領先其他各縣市,已完成《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預告,並在本月11日送市務會議通過,將送交7月市議會臨時會審議。針對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為1%,竹市將有7萬戶受惠,稅收減少5,700萬元。至於建商待售房屋,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該市目前持有2年以上待售房屋不到100戶。 「囤房税2.0」明(2025)年5月開徵,從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多屋重稅、自住減稅,增加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勵房...
換屋節稅時,「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差別在哪?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條件有哪些?面對複雜的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首購族該如何挑選最省錢的方案?讓樂屋網買房小辭典帶您深入了解自用住宅稅率一生一次的省錢奧秘01|土地增值稅是什麼?一般稅率與優惠稅率差異土地增值稅(簡稱土增稅)是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時,針對土地漲價部分課徵的「資本利得稅」。這是基於「漲價歸公」的精神,讓土地交易產生的利益回歸全民。其稅率分為「一般稅率」與最受矚目的「自用住宅優惠...
文/陳曼羚 親兄弟也要明算帳!民眾出售土地時,若想使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必須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如果是旁系親屬所有,則不得適用該稅率。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及坐落基地原為父親所有,父親往生後,房屋由哥哥繼承,土地由弟弟繼承,弟弟出售該筆土地時,是否可以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財稅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出...
「囤房稅2.0」即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財政部今(16)日預告其房屋稅差別稅率的參考基準,將全國22縣市簡化分為六都及非六都2組,前者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3.2%起跳,後者稅率2.6%起跳,7戶以上4.8%;建商餘屋1年內味銷售稅率為2%,超過5年最高4.8%。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對於課建商庫存一事抱不平,「在各產業絕無僅有!只有造成房價堆高,最後還是轉嫁給購屋者。」 為了配合今年1月3日總統公布房屋稅差別稅率2.0相關房屋稅條例(即俗稱的「囤房...
文/陳曼羚 不少夫妻婚後買房登記為共同持有,各自持有土地及房屋的一半所有權,但有民眾不解,自己與太太共同持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但為何兩人繳納的地價稅不同?稅務局指出,自用優惠稅率需土地所有權人個別申請,不因共有而自動適用。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可享2‰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需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開始適用。 地價稅優惠稅率 需個別申請 稅務局...
文/陳曼羚 土地上相鄰地號的2棟房屋分別登記為夫、妻名義,房屋經打通使用設籍,可合併認定為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撫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如果相鄰地號的2棟房屋所有權人分別為夫、妻名義,且房屋經打通使用設籍,可以合併認定為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舉例說明,A先生持有房屋1棟,A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