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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近期新頒解釋,適用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屋及土地課徵所得稅規定,可為深受房地合一稅所苦的民眾解套。由於常見民眾在出售含高額貸款的繼承不動產後,還得面臨大筆所得稅的困擾,因而此次解釋令一出,未來如果出售含貸款的房屋,可以減除貸款部分來計算房地合一稅。 不過該解釋令也設有條件,包括該繼承人需要同時繼承不動產與僅限金融機構之債務,債務餘額需要超過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並且也需要負擔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統計近5年的實價登錄資料顯示,樹林火車站周邊地區的房地交易量佔全樹林區的27.13%,北大特區則佔樹林、三峽、鶯歌區同類型交易量之29.08%,為樹三鶯地區的兩大房市交易熱區。 為了解民眾的購屋取向,樹林地所採網路問卷方式進行調查,有52%受訪者偏好北大特區,理由為街廓規劃整齊、綠地廣大、鄰近台北大學、居住品質舒適及文教氣息濃厚;喜好樹林火車站的48%受訪者中,則青睞該地交通方便、商業活動...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依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2019年第4季的資訊顯示,新北市平均房價所得比高達11.72倍、而貸款負擔率也達48.01%,大多數民眾想要買房需11年不吃不喝,而購屋人將近一半收入得拿來繳付房貸,不但可能影響生活品質,也使得青年對於購屋夢想裹足不前。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分析該區不動產交易資料,發現瑞芳地區房地交易市場以中古公寓交易為主,交易總價對於小資族而言相當友善。 瑞芳地區因人口成長停滯,近年少有新建案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已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的自住房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其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所得稅,可於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原繳納稅額計算退還。此外,無論「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都可以申請退稅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陳先生來電詢問,其名下有一筆房地,公告及評定現值約200萬元,想要移轉給成年且工作多年的兒子,要用何種移轉方式比較節稅?不同的移轉方式會不會影響兒子將來出售該筆房地的所得稅負? 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動產移轉主要有買賣及贈與2種方式,其中贈與方式可能會須繳納贈與稅;另外,因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已在2016年開始實施,陳先生的兒子將來如出售該房地,可能須繳納房地所得稅,而且會因其取得之原因不同,而影響其取得成本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近年取得的不動產,須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不過有3例外,包括出售免課土地增值稅的農地、出售經政府徵收或價購的土地,及出售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上述幾種交易無須申報。 官員指出,房地合一稅指的是2016年1月1日上路的房地交易所得稅新制,施行至今已3年多,若是交易近年取得的房屋,無論有無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都有義務主動申報。不過有3例外情況是不用申報的,第一種是已在投入農業中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可依...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推出「建坪單價試算」選項,民眾可以獲得扣除車位、陽台等附屬建物的實際坪數單價,有助進一步了解市場行情,更透明化。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過去提供總價除以面積的單坪房價,共同使用面積、附屬建物面積等資訊沒有顯示出來,現在實價登錄網上會有各種選項,讓民眾自己選擇怎麼計算,看房子的資訊會更多、更透明。 內政部表示,有些民眾更關心交易案件所占公設多寡,所以這次網站調整,同時新增顯示「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於日前分析北大特區近5年的實價登錄資料,發現該區房屋所有權人以青壯年人口最多,且移入人口中,有超過5成為非樹林、三峽、鶯歌地區的外地人口,顯示出北大特區深獲大台北地區購屋族群的喜愛,其主要原因是房價較親民,加上區域生活機能完善。 據內政部統計查詢網資料顯示,台北市與新北市於去年第4季屋齡5至10年間,房地總價中位數分別為2,600萬元及1,500萬元;而北大特區交易產品以屋齡10年以下為主,其房地交易總價中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使民眾更清楚瞭解建坪單價資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推出「建坪單價試算」,民眾計算建坪單價時可選擇是否要包含車位、共同使用部分、附屬建物等選項,提供更透明、多元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該次新增的建坪單價試算功能,可由使用者自行選擇是否要包含車位、共同使用部分、附屬建物的單價。舉例來說,以含車位交易總價3,000萬元、總面積80坪的房子,民眾可計算含車位的單價為37.5萬元;也可選擇扣除車位價200萬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應按房地合一新制計算其交易所得或損失並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台北國稅局轄區內甲公司於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有免稅土地交易所得,經該局查得該房地是於2014年7月登記取得,2015年底簽訂出售合約,且於2016年1月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房地持有期間未滿2年,應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