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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買氣驟降,據內政部最新統計顯示,今年前八月全台買賣移轉棟數為22萬棟、年減0.4%,如果全年度交易量要維持連六年成長、超過去年全年34.8萬棟水準,則未來每月需達單月3.2萬棟高檔量能。多數房地產業者認為,房價已見高點,房市交易動能趨緩,今年全年度交易量將出現六年來首次衰退。 內政部統計顯示,今年8月全台買賣移轉2.5萬棟、月增1.4%、年增10.3%,今年7、8月較去年同期成長,主要是當時處於疫情三級警戒,比較基期低。 以近年全台交易量趨勢來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因疫情、升息、打炒房等因素的影響,房市的交易熱度已經降溫。据官方數據統計,今年8月個人房地合一稅收為31.4億元,年增135%。儘管有年增幅,但房地合一稅已持續三個月走跌,是房地合一稅上路以來首見連三個月衰退。 觀察六都8月個人房地合一稅收,稅收最高的仍是台中市5.6億元,年增147%、月減11%;新北市、高雄市則居第二,均為5億元;新北市年增138%、月增3%;高雄市年增212%、月增13%。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年...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政府今年打房再出重拳。內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將《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排本會期審查,包括預售屋禁轉售、私法人採許可制、虛偽交易連坐重罰等草案內容。引發房地產業界眾多不滿,並且認為這樣的修法是對房地產行業的重大打擊,對產業和員工都造成很大的壓力。 台北巿不動產代銷公會理事長王俊傑更直言,政府做不到讓每個人住得起房,就來打擊房產行業,根本是沒有負擔起自身的基本責任。他並提出兩大建言,首先禁止預售屋轉售,應將年輕首...
這幾年房價上揚,價格高居全國之冠的台北市新案開價大比例在百萬上下,不過依據實價揭露資料,文山、萬華、北投、士林都有預售成交單價不到6字頭的交易,如文山區指南路、北投區關渡一帶、士林區社子、萬華區西園路等,還有5字頭新案。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分析,台北市外圍地段或大眾運輸便利性較低的區域,仍有4、5字頭的中古大樓,當地新案若無特殊條件,價格拉升過高難以說服買方入手,因此部分成交價格能在60萬以內。 台北市購屋大不易,大安、中正...
根據官方最新公布個人房地合一稅收統計,今年8月個人房地合一稅收為31.4億元,年增幅度仍達135%,不過個人的房地合一稅收已經連續三個月走跌,是房地合一稅上路以來首次連三月衰退,反應出當前市場交易熱度已降溫,不過整體房地合一稅收減少的幅度並不大。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地合一稅個人申報時間為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與簽約當下約有1~3個月的落差,以過去幾個月市場交易量都已經開始量縮來看,房地合一稅如預期...
一場疫情擾亂許多人的生活步調,一位戴小姐2020年中臨時決定帶小孩飛出國,找人在海外工作的丈夫團聚,以免一家被迫因疫情分散兩地,原本居住的房子最後也決定出售。戴小姐委託信義房屋黎明向上店主任温雅琪售屋,但因人在國外,舉凡故障家電的修繕、搬家、簽約、交屋、報稅等,全都委由温雅琪及在台友人協助,前後歷時2年才接近大功告成;持續且誠懇的服務,深獲戴小姐肯定,温雅琪則謙虛地說:「把客戶當成家人,家人遇到問題,自己會怎麼幫忙?」秉持這樣的想法,才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所繳納的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同時符合以下3條件,屬先售後購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地的隔日起算5年內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先購後售者,得於出售自住房地申報時申請扣抵稅額: 一、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及購買的房屋設有戶籍並居住。二、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間隔在2年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新制課稅所得,是以房、地成交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及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來計算。因已減除土地增值稅稅基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故不得再行減除土地增值稅。 國稅局舉例說明 前手土增稅可列費減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交易新制土地如前次移轉屬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該次移轉已未作農業使用且應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其...
房市交易低迷,7月全台買賣移轉2.4萬棟,月減12.1%、年增4.8%,創去年9月以來的單月次低量(僅次於2月)紀錄,累計前七月19.5萬棟,較去年同期衰退1.6%,以目前買氣來看,全年度交易量恐難追上去年,今年恐將出現近六年來的首次衰退。 內政部資料顯示,自2020年疫情首度爆發後,隨台商回流、資金湧入房市,國內房市交易持續擴量,2020年7月首度出現房地合一稅實施以來的單月3萬棟大量,此後「單月3萬棟」交易量成為過去二年的日常,去年7、8月間反應疫情三級警戒...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於2016年1月1日以後交易房屋、土地所得或損失的計算,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如該房地是買賣取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另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其中購入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亦得包含於成本中一併減除,但必須提供發票、收據或支付價款等證明文件供核...